黄桂芬
简介:
黄桂芬(Huang,Guife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威海荣成市大法弟子。2007年5月10日,黄桂芬与儿媳妇正在晒海带,5-6名男恶警窜入,把黄桂芬绑架到山东荣成寻山镇青鱼滩派出所,宣称她炼法轮功非法。恶警又劫持黄桂芬儿媳妇,回到其家中抢劫。其中一个恶警恐吓黄桂芬儿媳妇说,如果你不配合我们,就报告说你们全家都炼法轮功,给你们全家都弄走。 接着,派出所恐吓黄家人说,不给钱就不让接见黄桂芬,用这种方法分两次勒索黄桂芬家人现金1078元。第一次勒索800元,说用于拘留期间用,第二次勒索400元,说是要送到劳教所用。 21天后,中共恶党人员把黄桂芬劫持到劳教所继续关押迫害,派出所只还了122元。 被非法抓捕、关押的大法弟子黄桂芬,由于坚修大法,被非法判劳教2年,送往山东王村女子劳教所迫害。黄桂芬被关押到四大队三班。此后,劳教所恶警杨金红、吴秀丽、孙华、王慧英、孙海英、李芙蓉等先后强迫黄桂芬放弃法轮功修炼,还指派三名邪悟人员曲淑敏、赵静、高文淑包夹黄桂芬,协助她们迫害。她们采取暴力手段折磨黄桂芬,不让睡觉,不让洗涮,不让洗澡,让她长期坐小板凳,并派帮助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犹大”王梅霞看管黄桂芬不许说话,盯着她上厕所。同时,不断的用播放邪党诽谤大法的录音、录像等办法洗脑黄桂芬及其他法轮功学员。 在山东女子第二劳教所,法轮功学员受到残酷的精神压迫,每天长时间的劳作,每天被迫干活时间为11小时以上,很多学员被迫害的身体上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法轮功学员黄桂芬右手大拇指至今不能伸直,已被劳教所的医生认定为严重劳损,并通知恶警换个活干,但是每天仍被强制长时间工作。有一次搬完货她刚坐下来,恶警尹翠平恶狠狠的说:黄桂芬你怎么不出去搬货?黄桂芬回答说:我搬回来刚坐下,我这右手大拇指不能动。尹翠平则气急败坏的说:说你是病你是病,说你不是你就得干! “犹大”王梅霞送礼给恶警王慧英被举报,王慧英与王梅霞认为是黄桂芬举报的,于是王慧英指使王梅霞加倍迫害黄桂芬。而事后过了一段时间,一警察透漏举报人的笔迹不是黄桂芬的。 在非法关押期间,恶警孙华曾经不怀好意的问黄桂芬,“(2001年天安门)自焚”是不是假的?黄桂芬说,是。孙华恼羞成怒,将黄桂芬关入小号,不让睡觉,不让洗涮,白天叫邪悟人员曲淑敏看管,晚上由“犹大”王敏敏看管,残酷迫害了十余天。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四川大地震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蒙在鼓里,直到有一天,劳教所的上级部门要求各单位捐款时,才不得不把这个消息告诉大家,并要求捐款。这时黄桂芬只剩下2元钱了,无法捐款,恶警就以此为由把她关入小号。恶警王慧英训斥黄桂芬时威胁,你要是不捐款,下次地震一定要让你们摊上。 此后,仍用不让睡觉,不让洗涮的方式连续迫害黄桂芬二十多天,后来将黄桂芬放出小号后,继续隔离,不让她与其他人接触,上厕所也要被看管。 在非法劳教将到期的时候,黄桂芬不配合恶警的转化,拒绝写所谓“周记”,被非法加期数天。 黄桂芬父亲在女儿被非法绑架、关押的严重精神打击下,于2008年7月含恨离世,离世前嘴里不停的喊着女儿黄桂芬的名字。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勒索钱财;
迫害亲属;
骚扰;
威胁/恐吓;
看管/蹲坑;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剥夺睡眠;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坐小板凳;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寻山镇青鱼滩派出所的骚扰法轮功学员于东兰
山东省荣成市黄桂芬遭绑架劳教迫害纪实
山东女子第二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幕
山东威海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部份情况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洗脑班)(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山东女子第二劳教所(前王村劳教所)
:
杨金红,
李福荣,
孙华,
孙海英,
吴秀丽,
王慧英,
尹翠平
威海市拘留所
威海环翠区610办公室
:
刘金虎,
刘杰
青鱼滩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6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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