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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芝


陈宝芝

简介:
陈宝芝
(Chen,Baozhi), 男 , 68岁 , 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站派出所片警蔡航与另一名警察,于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四日深夜,闯入家中,将陈宝芝夫妻俩劫持到派出所,审讯了一晚。第二天,又将夫妻俩劫持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陈宝芝被非法关押七十七天,于七月中旬释放。张园珍被非法关押三十天后释放。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陈宝芝在北京上访,遭北京警察绑架到北京西城监狱,由于不报姓名、单位,遭监狱警察拳打脚踢、铐在四面不靠墙的椅子上(怕用头撞墙)用几万伏的高压微型电棍电击头部太阳穴、风池穴及身体敏感穴位部位,一直电到电棍没电。在西城监狱非法关押了三天后,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凌晨陈宝芝被押上囚车送到辽宁阜新监狱。

在返回南昌途中住在锦州一家高级宾馆时,陈宝芝走脱。为此,南站派出所副所长李群、周海港等警察为了抓捕陈宝芝,曾经先后四次于凌晨二点左右到陈宝芝女儿家,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入室骚扰(三次骚扰)、抄家(一次抄家)在返回南昌途中住在锦州一家高级宾馆时,陈宝芝走脱。为此,南站派出所副所长李群、周海港等警察为了抓捕陈宝芝,曾经先后四次于凌晨二点左右到陈宝芝女儿家,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入室骚扰(三次骚扰)、抄家(一次抄家)。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晚上十点多钟,西湖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严翊佳及西湖刑侦大队大队长丁之华带领一伙便衣警察在郊外出租房破门而入、将法轮功学员陈宝芝(当年五十二岁)、张殿真(当年四十八岁)等四人非法绑架并抄家。抄去手机数只、PP机数个、现金数千元等物品,他们将陈宝芝、张殿真等人带到西湖公安分局地下室(专门行刑之处)进行审讯。

陈宝芝、张殿真抵制刑警的审讯,刑警们对陈宝芝进行了自二月七日晚上至二月十三日凌晨为止的五天六夜不间断的酷刑逼供(部份):

酷刑二:将陈宝芝背靠墙,双手高抬过肩,分别用活口铐子(越动越紧的刑具铐子)将其双手铐在墙上固定,双脚用铁链子链着(该铁链短,不足四十公分),一个光头刑警就用牛皮带抽打陈宝芝头面部,被他先后打断了两根牛皮带(刑警原先已准备了一根,另一根是陈宝芝自身用的),然后,恶警胡翊文(当年任中队长,现在任西湖刑警大队长)就解下自己身上的用牛筋编制的牛皮带狠命的抽打陈宝芝头面部;当陈宝芝提出要去卫生间,胡翊文不但不准去,反而用双手抓住其双肩,用膝盖使劲顶撞受刑人的小腹膀胱处。并且逼迫他蹲骑马桩,用烟头烧他的面部。

酷刑四:将陈宝芝背靠墙,双手高抬过肩分别铐在墙上固定的铐子上,双脚用铁链子链着。派出所警察李群(当年任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副所长,后提升为所长,现调红谷滩派出所任所长),用穿着皮鞋的脚,由几米外冲过去狠命地踢陈宝芝的右肋,踢得他肋骨骨裂、肝脏严重损伤。

酷刑五:用几万伏的高压电棍电击陈宝芝背部大椎穴及其它要害部位,用方木棍(桌子脚)敲打头部、四肢。用拳头击打前胸、后背。陈宝芝当时被打的昏死过去,屎尿拉身上都不知道。当他倒在地上时,胡翊文还用脚踩他的头面部。

酷刑六:熬鹰:在遭受酷刑迫害的五天六夜中,恶警分三班轮流当班进行迫害,而片刻不让陈宝芝合眼,一直遭受恶警的无休止的非法酷刑迫害。

酷刑七:拔指甲(犯罪中止):胡翊文手持专用老虎钳,正要准备对陈宝芝动手拔指甲时,被一位尚存良知的领导看见,对胡翊文用眼神及手势制止。

由于邪恶的“六一零”、恶警的酷刑迫害,导致陈宝芝当年牙齿被打落四个、右耳失聪、右肋肋骨骨裂、双臂、双手丧失功能(双臂不能抬起,双手指不能捏握,两手拿不住一只饭碗,右手不能拿筷子。下肢行走困难,多次摔倒,腿部时常抽筋,过了几年才逐渐康复)。

二零零一年初,正是中共开动一切宣传机器造谣污蔑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最疯狂之时,南昌地区法轮功学员为了使本地区民众了解法轮功真相、明白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的好功法,不被中共造谣诬陷的谎言所欺骗,他们采用放真相小喇叭、悬挂“法轮大法好”横幅、散发真相资料、张贴真相不干胶、喷涂大法标语等形式向民众传播真相。

这些做法都是法轮功学员面对严酷迫害、在中共“一言堂”统治,不给公民任何申辩机会的特殊情况下,自己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也是在维护其他民众的知情权,是完全正当的合法行为。

江西省“六一零”操控指挥成立了所谓“二零一”项目小组,由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局、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西湖区法院充当犯罪工具,先后绑架三十余名南昌法轮功学员,大搞严刑逼供、非法判案,二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冤判。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三日向西湖区法院提起所谓“公诉”,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义树、何德敏、代理检察员杨小宁出庭支持“公诉”。继而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非法开庭,炮制了所谓“(2011)西刑初字第236号刑事判决书”,对二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大肆进行冤判;判决书上的责任人是:审判长陈敏平、审判员肖书江、代理审判员余珊、书记员江舸。

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南昌市中级法院炮制所谓“(2001)洪刑一终字第221号刑事裁决书”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所谓“终审裁定”,裁定书上的责任人为:审判长黄淑彬,审判员李洪保,代理审判员叶京,书记员庄严。

二零零一年九、十月份,西湖区检察院一位科长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提审时,曾告诉陈宝芝:你们这个案子判刑的刑期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由于你是第一被告,应该会判七年。而到了十月中旬,由于中共邪党“六一零”头目、政法委书记罗干亲自来南昌关注这个案子,于是在省、市六一零的操控下,把该伪案中的最高刑期非法“定”为十一年。

陈宝芝被冤判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底,陈宝芝与孙文章、罗文斌、赖辉、黄东安、张殿真、王元鹤、刘礼明、曾卫春一道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江西省豫章监狱关押。

调到一大队后,每天超强度、超时间的做米灯(每天强制劳动十多个小时),所有法轮功学员都被先后强行关进洗脑班,采取熬鹰(不让睡觉)、酷刑迫害等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豫章监狱的禁闭室由狱侦科管辖,科长程其锦为人凶狠残忍、被犯人称为“头号杀手”。禁闭室号称“牢中牢”,整天笼罩着极度恐惧紧张的气氛,每天都能听到狱警及助纣为虐的刑事犯,对禁闭室里被关押犯人的毒打喝斥声及遭受刑罚犯人的惨叫声!

陈宝芝一入狱就被直接关进禁闭室迫害,在里面被长期囚禁一年半时间。程其锦指派四名刑事犯对他不分昼夜进行监控、包夹,不准与其它犯人接触、讲话,剥夺购买生活日用品的正当权利。因陈宝芝拒绝转化,程其锦、盛姓监狱长及教育改造科龚吉生科长以“谈话教育”为名对陈宝芝进行伪善洗脑,监狱还频繁安排各地的“犹大”等多方人员对他进行所谓的“帮教”。为了寻找他传递法轮功“经文”的证据,狱警对他居住的监室多次进行明抄暗查,对他进行方方面面的施压和刁难。

二零零二年下半年,陈宝芝给被关禁闭的另一法轮功学员传递一份“经文”时,被一位刑事犯人发现并向狱警恶告,狱警进行“抄监”,以寻找所谓“物证”。在没抄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程其锦却对陈宝芝记“大过”处罚。

禁闭室的奴役劳动是手工剪裤头的线。有一次,一个包夹监控刑事犯将自己剪坏了的裤头以次充好偷偷掖藏到陈宝芝已完工的裤头中。狱警在验收裤头成品时,明知剪坏裤头的另有其人,却对陈宝芝给予款罚五十元的惩罚处理。

有一次,陈宝芝坐在监室的床上闭目休息,包夹犯赵某向程姓狱警队长说他在炼功,程队长不问青红皂白就将陈宝芝关小号“禁闭”十多天。

一次,监狱将一位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关到禁闭室实施酷刑迫害,陈宝芝及时将此事想方设法转告给了该法轮功学员的妻子,其妻子遂向监狱的分管监区领导,就丈夫被酷刑迫害之事讨个说法。事后,狱侦科的张群指导员、程队长俩人立即对陈宝芝“提审”,欲以“泄露机密”罪对他进行惩罚。陈宝芝用在法轮大法中修出的智慧,理智的回答并处理好了此事,使狱方的“惩罚”不了了之。

因禁闭室内种满了各种花草树木,天热时室内隐藏的蚊虫特别多。禁闭室内全是上下两层的双层床,包夹监控他的十几名刑事犯都被允许睡下铺且可以吊挂蚊帐,而陈宝芝却只被允许睡上铺且不能吊挂蚊帐,狱警声称是为了防止陈宝芝炼功。被逼无奈之下,陈宝芝只好在酷热的盛夏穿着长衣长裤睡觉,以防止蚊虫的叮咬。然而每天晚上,无法遮盖的两手和脸部却依旧被毒蚊虫蜂拥叮咬,令陈宝芝痛痒难忍、辗转反侧而根本无法入睡。在他晚上得不到睡眠休息、极度困倦的情况下,白天还被逼完成奴工生产任务。

陈宝芝出狱后,于二零零九年九月找单位书记胡新民(已患肺癌死亡)办理退休养老金,由于单位的百般刁难,致使陈宝芝无法正常办理退休养老金。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陈宝芝及妻子张园珍共同控告江泽民给他们及家庭带来的十几年的灾难,要求中国司法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晚五点多钟,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西湖区公安局刑侦六中队等二十余名便衣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陈宝芝,抄家,抄走了一百多本书,电脑,2.8万元现金与所有的银行卡。两间房间的东西全部被搬空,装了一两车走,包括有好几台打印机,电脑,刻录机,资料和书籍,甚至很多钱。刑侦大队通过天网摄像头秘密跟踪监控半个多月,他们有备而来,直接用钥匙打开陈家的门与资料点的门,对周围情况,环境非常熟悉,整个抓捕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正好来串门的江兰英也被绑架。

非法讯问后,国保大队长万俊将陈宝芝送往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关押迫害。在看守所门口,万俊对陈宝芝进行威胁恐吓:如果不配合公安机关,不仅对他本人要从重处理,还要抓捕他的老伴,他大女儿开办的外语培训机构、小女儿开办的幼儿园都要被停办,此外他两个正上大学的外孙(女)也要被停学。

江西省南昌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陈宝芝回到家中,他使用的明慧内部邮箱已经被监控。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欲在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上午11点星期天,对江兰英、张莉、张文涛、胡水英、陈宝芝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视频庭审。视频庭审是迫于当前武汉肺炎疫情下的一种远距离庭审方式,即刘玉芳法官、律师、旁听的亲朋好友等人在西湖区法院,而法轮功学员江兰英等人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视频接待室(位于看守所接待大楼一楼左侧),双方通过远程视频开庭。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对江兰英、张莉、胡水英、张文涛、陈宝芝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视频庭审。庭审时没有通知家属,庭审结束时当庭没有宣判。

目前,张文涛、陈宝芝两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取保候审”,江兰英、张莉、胡水英三位女性法轮功学员仍然被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她们自二零一九年七月被非法抓捕后,已在第一看守所关押了一年多的时间。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张莉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勒索罚款十万;张文涛三年、勒索罚款四万;江兰英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三万;胡水英两年、勒索罚款三万; 陈宝芝三年缓刑五年、勒索罚款五万。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绑架/劫持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审讯毒打/殴打烧烫其它酷刑电刑剥夺睡眠非法判刑非法关押非法劳教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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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西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兼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丁之华:(现在已调任为南昌市刑侦总队队长):0791-86502990(宅)、13970006188(手机) 西湖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严翊佳0791-86264258(宅)13807918596(手机)0791-86233437(办) 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胡翊文0791-88191199(宅)13907004068(手机) 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所长李群:(现在已调任为红谷滩派出所所长):0791-86598333(宅)13970057222(手机)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员王义树、何德敏、代理检察员杨小宁。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审判长陈敏平、审判员肖书江、代理审判员余珊、书记员江舸。 南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黄淑彬,审判员李洪保,代理审判员叶京,书记员庄严。 江西省南昌市国保大队长万俊手机:1350791308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昌市公安局总机: (+86 791)6772115<br>局长:涂建生0791-88892001办、6813363、13970887299<br>[南昌市国保大队]<br>大队长:张言(音)<br>国保警察:陈文革13907050073、徐连根13879524598 、卢显明13879514919
西湖区法院
豫章监狱地址:江西省新建县长绫镇长征路---邮编:330100<br>电话:0791-83711242  0792-83710118<br>监狱长:邹林根<br>教育科科长:余标<br>一监区长:杜松平<br>一监区专管教导员:项辉 电话: 15270860183 : 张群程其锦
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南昌市第二看守所
西湖公安分局 : 丁之华严翊佳胡翊文
南站派出所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所长 李群(现在已调任为红谷滩派出所所长):(宅)0791-86598333 (手机)13970057222 : 李群蔡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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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年7月6日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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