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七二零”郝淑云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回码头镇,非法关在码头中学一周,勒索一百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涿州市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五)
责任单位及恶人: 涿州市码头镇政府
更新日期: 2007年11月24日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