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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太祥


上 图:冠防处发【2004】4号文件

简介:
闫太祥
(Yan,Taixia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冠县贾镇洼里大法弟子。

二零零四年五月初,冠防处发【2004】4号文件,以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大法学员回访的名义,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遭严重迫害的有钱书坤、倪汝信、周怀菊、徐恒奎、赵凤英、闫太祥等多人;赵凤英、闫太祥二位大法学员于当年被迫害致死。

有一次贾镇派出所叫法轮功学员到镇上开会,洼里闫太祥夫妻二人晚到一会儿,被林洪军将夫妻二人分别铐在公路边的树上,极尽打骂污辱人格之能事。致使闫太祥的精神失常,2004年喝药自尽。

迫害类型:
铐在某处上人身侮辱打骂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冠县“六一零”十一年罪行录(三)
山东冠县「六一零」十一年罪行录(一)
山东冠县邪党“六一零”十年罪恶
山东冠县有十几位大法学员被迫害致死
山东冠县610恶徒和公安系统恶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冠县“六一零”目:王勇,兼冠县公安局副局长,阳谷县李台镇王申楼人,主要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洪玉振、韩金芳的大力提携下,2010年4月被任命为冠县委“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br>原六一零办公室头目:任广民,二零一零年五月调任冠县文化局长,手机13706355998,办公室:0635-6156009。 <br>副头目:石学增,手机13563555067,办公室:0635-5237610。<br>副头目:王高潮,手机13562009126,办公室:0635-5235373。<br>副头目:高翔,手机13506355152,办公室:0635-5237610。<br>办公室值班主任:孙秀敏,手机13969595562,办公室:0635-5237610。<br>所谓“法制学校”校长(610洗脑班):马文昌,手机13969554451,办公室:0635-5237610。 <br>
贾镇派出所贾镇派出所警察:贾书坤: 18706351906<br>于林头村协警:于广峰:13396352086 : 林洪军

更新日期: 2011年9月21日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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