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珍
简介:
刘宝珍(Liu,Baozhen),
女 ,
年龄未知 ,
江西省鹰潭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里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包括黄水秀、刘宝珍、吴春林、李芬玉、赵桂兰、邹六美、舒娟、陈冬梅、张松、严头凤都曾被恶警逼迫违心地写过“转化书”,在其他学员的帮助下,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幡然醒悟,毅然在劳教所内写下了严正声明,声明曾经写下的“转化书”作废。 此一举动激怒了恶警,包括教导员周细群,大队长李秀英、洪创华,队长陈文等人。他们经常尝试变换各种方法来迫害法轮功学员。例如:让法轮功学员罚站、罚坐、加操训练,连年迈体弱的法轮功学员也不放过,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假日和休息时间,大大延长奴役时间,无故加重奴役量,上厕所洗漱的时间次数也受到控制,恶警利用各种借口给法轮功学员加期,以达到迫害目的。 2016年,刘宝珍因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 2017年7月3日下午2点半,刘宝珍之女到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想探望被非法关押的母亲,被非法剥夺探视权。孩子担心母亲的安危委托一位本地律师同行。 2017年7月4日,家属和律师同赴南昌女子监狱,仍被监狱人员拒绝探视,因为有律师出面,监狱如临大敌,一下出来八名狱警,家属质问狱警为何不让她见母亲时,一位胡姓狱警(看管刘宝珍的主要负责人)蛮横回以:不转化永远不让见。律师闻言立即搜寻现行法,并无所谓「不转化就不让接见」的相关法律条文,于是再次和狱警据理力争,要求会见刘宝珍。恼羞成怒的狱警电话召来另两名制服警察耍流氓,家属被迫离开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罚坐 ;
罚站;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迫害亲属;
威胁/恐吓;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南昌女监狱勾结警察,阻律师、家人探视刘宝珍
在江西女子劳教所被迫害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否定“转化”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江西女子劳教所
:
周细群,
李秀英,
洪创华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
:
陈文
江西省女子监狱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13日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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