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韩保田、小刘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邢台市桥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吴书起敲诈勒索,每人每次被罚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曝光河北邢台恶警吴书起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 : 吴书起
更新日期: 2007年12月6日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