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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修贵(桂)

简介:
邓修贵(桂)
(Deng,Xiugui), 女 , 74岁 , 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

四川省遂宁市北固看守所(戒毒所)三楼设的所谓“崇尚科学学校”其实是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所谓“学习班”,进行强行洗脑,现在(2007/12/1)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有吕燕飞、邓修贵、刘春凤、陈加秀等。所谓的“校长”是王安亮、康红宇。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邓修桂遭到市中区公安分局一群便衣警察的绑架并非法抄家,遭到警察的轮番审讯。
第二天早上,邓修桂身体出现异常,警察又把她劫持到市中区公安分局,受到许军的非法审讯,邓修桂就给许讲真相并开始绝食。许军叫人把她劫持到市永兴看守所非法关押。八月底,许军对邓修桂直接宣布劳教一年。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中午11点多钟,遂宁文星社区一名男子打电话给邓修桂的丈夫,问修桂在哪儿?当时邓修桂在成都给女儿带孩子,丈夫对那人说,刚才接电话的就是她,后来把电话给修桂,修桂问:你是哪个,要干什么?电话中回答说是社区的,是社保局要问一下,又问女儿的住处和电话,修桂叫直接找她,和女儿无关。又告诉那人叫他多做好事,不要做坏事。

第二天遂宁凯旋路派出所又给修桂的女婿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回遂宁,女婿说要带孩子,不回去。第三天,派出所又打电话问同样的问题,女婿说昨天已经给你们说了,你们还在问。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上午十点多钟,四川遂宁市法轮功学员邓修桂(女,72岁)在城区街市花园附近的糖酒公司旁边被市国保警察王欢当街拦截。邓修桂当时叫他出示证件,此人从身上掏出一个本本晃了一下,之后将邓强行劫持到大东街电信局附近,她这才看见法轮功学员杨桂华(女、66岁)与杜明芬(女、68岁)也在那里站着,遭到了绑架。

遂宁市国保警察王欢(男、30岁左右)立即给凯旋路派出所打电话,叫他们来车,当即把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凯旋路派出所,一名小个子女警对三人进行非法搜身,他们从邓修桂身上搜走了70多元人民币,还抢走了她家的房门钥匙,另两人具体金额不详。随后由邓所长、谢副所长和肖警察分别对三名学员进行非法审讯。

邓所长问邓修桂:你是否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是怎么炼的?邓向他讲了: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让人健康,福益社会,法轮功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真相。邓接着又问邓修桂的姓名和家庭住址。

午饭后国保的一个小头目杨帅(男,30多岁)对三名法轮功学员诬蔑道:(你们)说法轮大法好都是违法的,法轮功是×教。

下午四点多钟,派出所警察与八角亭社区两名居委会人员拿着从邓修桂身上抢去的钥匙,径直闯到邓所居住的一中学区房抄家,当时她老伴外出未归,当事人也不在场,家中无一人,警察们便在她的家里大肆抄家,把衣服翻的乱七八糟,扔的到处都是。不久,邓的老伴回家了,社区网格员邓海琴还对她老伴说:(她)在家里都不准炼法轮功!最后,这伙不法之徒抢走邓修桂家里的电脑(三台)、移动硬盘(2个)、播放器(6个)、师父法像(1张)、真相对联(1副)及2023年的真相挂历(3张)等私人物品。

当天下午,凯旋路派出所的警察对三名学员再次进行非法审问:问邓修桂身上搜出的真相币是否是自己做的?邓答:我可以不回答你的问题。警察不断追问真相币的来源,邓直接答:拒绝回答。之后警察叫邓在笔录上签字画押,邓修桂没有配合。

晚上八点多钟,警察给三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打了电话,叫他们到派出所来。最后由警察口述,邓的老伴代写了一份所谓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家属代签,杜明芬的老伴与杨桂华的女儿也被强逼在“取保候审”的决定书上签了字,之后三名学员才回到家里。同日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四川遂宁市法轮功女学员邓修桂(72岁)、杨桂华(66岁)与杜明芬(68岁)在街上被市国保警察王欢绑架到凯旋路派出所,她们被凯旋路派出所案件经办人警察丁凯用警车拉到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途中,一学员问:构陷她们的材料是谁写的?丁凯说:是国保写的,叫丁转交给检察院的。

到了检察院,检察员田光荣及助理罗丹将三位老太太非法起诉到船山区法院。到了检察院,两名女性人员拿出三张早已拟好的表格叫三人在上面签名。三位老人见表格上写的是“犯罪嫌疑人”之类的诬言谤语,都拒绝签名。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过,遂宁八角亭社区一陈姓和邓姓工作人员到邓修桂家中说是来走访邓修桂。陈姓女子拿着手机想给邓修桂照相,邓修桂说你们这样是违法的,是侵犯肖像权。她们就没照了。

邓修桂告诉她们:法轮功是合法的,是佛家高德大法;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并把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给她们看,一人说,她这是哪儿弄来的?她们就说,好,就在家里炼,不要出去宣传。

邓修桂说,别人问到我,我肯定要给别人讲真相。并告知两人,大瘟疫就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招来的。如果不迫害法轮功,就没有这场瘟疫了。还给她们讲了柏林墙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故事。叫她们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平平安安躲过肺炎。

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遂宁市分别为七旬和六旬的三位老太太、法轮功学员邓修桂、杨桂华、杜映芬,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被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至船山区法院刑事法庭。船山区检察院公诉人田光荣、检察官助理 罗丹。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日上午九点多,船山区法院开庭,对邓修桂、杨桂华、杜映芬三人进行非法庭审,法院为三人指派了三名本地律师,欲图做有罪辩护,但都被三人辞退。庭审一直持续到上午十一点多钟。三位老人于当日回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三人到遂宁市政法委递交了她们《给政法委的一封信》,并要求面见政法委官员,但遭门卫拦截。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三位老人再次向船山区法院递交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的文书。同日,凯旋路派出所办案警察丁凯分别给三人的家人打了电话,叫三人午后两点钟去一趟派出所。三人到派出所后,丁凯宣读了船山区法院的所谓的收押令,并搜去三人身上的私人物品,包括手表,接着丁凯又拿出事先拟好的讯问笔录,让三人在上面签字画押,遭到三人的严词拒绝。三人质问丁凯:你问讯的程序都没走,我们凭什么签字?你说我们是某教(中共才是邪教),请出示依据!还诬蔑我们破坏法律实施,我们破坏了哪一条?三位老人向丁凯劝善,并举本地遭恶报的案例警示他们。在场的几个警察听了都在笑,丁凯不以为然,说自己只是执行法院的决定,还表示为了保住饭碗,他只好这样了。

下午五点多钟,丁凯等凯旋路派出所警察与文星社区两名人员合伙将三位老人强行推上警车,劫持到永兴看守所。三人拒绝下车,双方僵持到夜幕降临。这时,凯旋路派出所所长邓泽赶来,立即吩咐警察与社区人员合力将三位老人连拖带拽野蛮拉下车,拉到看守所旁的医院做体检。三人不失时机的给邓泽讲真相,邓泽不听,还说:“我要实质的东西,你们给我美金,(我)就给你们摆平。”

体检完后,警察将三人拉到看守所,收监人员说,三个人的血压太高了,都是高血压,都患了同样的气管炎。遂将情况报告给看守所所长。看守所所长来看了体检报告,说他们不能收这样高血压的老人。丁凯说要向上报,并马上又叫来一个老医生重新给三人测量血压,结果杨桂华、杜映芬两人的高压均是220,邓修桂是190。警察不顾检测结果,执意要看守所收监,但看守所坚持不收。丁凯又给船山区法院打电话请求处理方案,法院回电说要向政法委汇报。等了很久,丁凯回来说上面的人在相互扯皮。社区的几个女人说她们都受不了了。警察又将三位老太太拉到市中区油房街第一人民医院(原红会医院)体检,三人血压仍然居高不下。医生对警察说:“血管都要爆了!”丁凯听了没有吱声。医生赶紧给三人开了降压药,要求她们住院治疗。丁凯对医生说她们是嫌疑人,邓修桂老人立即纠正道:“不是嫌疑人,我们是炼法轮功的。”

当时邓修桂老人出现全身寒战,上下牙磕碰着。最后警察只好用车将三位老人载回派出所,让老人们去取回各自被捜去的私人物品后回家。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罗丽华主任打电话找邓修桂、杜映芬、杨桂华去她那儿,说她们是管控告和申诉的。政法委信访室给了她们三人交的检察官回避申请。她们领导很重视,定了一个方案,第一步从她们这儿开始,问三人有什么诉求?三人提了三个要求:(1)要求她们依法办案,三人是无罪的;(2)归还三人的合法物品;(3)要求两个公诉人回避。罗问理由,三人说:一是我们控告了他们,他们对案件有可能不公;二是我们是有神论,他们两个是无神论。后来罗说她要了解案情,叫三人交一套三人原交的法律文书。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上午,三人给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罗丽华主任交了一套共二十份法律文书。下午四点钟船山区法院通知三人去拿传票,第二天三人去拿了传票。传票上通知一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半开庭。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中午约十二点半时,四个男的(其中两个是着装的警察)敲开了邓修桂家的门,他们要进她家,后来,邓修桂让他们进去了,邓修桂被骚扰。

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月十九日,三人按时去了法院,法警说叫等一会儿,把三人分别关在三间屋子里,结果十一点半才把三人叫出来。

在法庭上,开始时法官叫公诉人罗丹发言,问他们有什么新证据,她说在邓修桂的视听里的两个TF卡里有法轮功的宣传录音,还有一台戴尔笔记本没有密码打不开,还有一个硬盘等。还有杜映芬播放器里也有。

三人叫公诉人出示法轮功是×教的法律文件,法官也不理这个事。杜映芬谈到她二零一四年生病得脑瘤,三次被抽脑脊髓,刚做了手术后话都不能说,她就每天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修炼法轮功后病好了,证明法轮功不是×教。法官说与本案无关,只是问对她们的新证据有什么意见。邓修桂说我们没有阅卷,情况不清楚。

法官对三人申请的《排除非法证据及从新鉴定申请书》和《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 》《证人出庭申请书》也不采纳,对三位老太太要求证人的出庭问了公诉人,公诉人说要保证证人的隐私和安全不出庭。法官也采纳了。

三人分别说了以案释法,认定意见违法和对真相币的法律文书以及办案警察和检察官违法等,后来还要求对所有的物品质证,最后要求法官依法办案。

那个审判员对她们读的文书很不耐烦,说什么只知道读。
杜映芬问公诉人13条:
1、法轮功是“×教组织”的法律依据;
2、当事人利用邪教组织的事实行为表现;
3、当事人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的事实行为表现;
4、当事人破坏哪条哪款法律实施,造成了什么社会危害性;
5、解释当事人行为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的关联性;
6、当事人破坏法律实施的证据;
7、有“正”就有“邪”,法律认定“正教”和“邪教”的标准是什么;
8、《刑法》第300条的犯罪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9、两高2017年制定的针对《刑法》300条的司法解释是如何围绕该罪名的犯罪构成四要素规定的;
10、两高2017年制定的针对《刑法》300条的司法解释中的犯罪行为描述与《刑法》300条有何关联性,即司法解释中描述的犯罪行为与利用邪教组织存在何种关联性,与破坏法律实施的关联性;
11、公安机关出具的“认定意见”的法律依据、职权依据;
12、公安机关出具的“认定意见”与罪名的关联性,即“认定意见”与利用邪教组织存在何种关联性,与破坏法律实施的关联性;
13、本案中所有定案证据与罪名之间的关联性,即“证明”与利用邪教组织存在何种关联性,与破坏法律实施的关联性。

法官不仅不叫公诉人回答,还叫杜映芬不要说了。但杜映芬还是坚持说完了。法官对她们提的问题也不理睬。后来法官叫休庭,叫三人签字,三人说这是非法庭审,不签。就僵持在那里,法官就要求按手印。她们就签了法轮大法是正法,不是邪教。三位老太太下午两点多钟才回到家。

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邓修桂、杜映芬、杨桂华将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九日上午9时30分,在遂宁市船山区法院第一审判厅再次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当日上午,八角亭社区一个女的给法轮功学员邓修桂的丈夫打电话,问在家没有?叫不要出去。丈夫说老太婆这么大岁数了,能做什么呢?你们这么做不好吧?她说主要是上面叫我们问的,三月五日又打电话问在家没有?丈夫说在家,她说好,就这样。就把电话挂了。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邓修桂、杜映芬、杨桂华三位老太太又被遂宁市船山区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二四年四月初获悉:邓修桂、杜映芬、杨桂华已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被遂宁市船山区法院非法判刑,邓修桂被非法判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三千元。当天,邓修桂和杜映芬因身体原因已回家,杨桂华已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审判长:朱莉、审判员:李茂、陪审员:廖地英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罚站抄家非法审讯骚扰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关押绑架/劫持非法劳教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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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遂宁市船山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西部现代物流港兴安路8号,邮编629000 电话:0825-2988759 法官:朱莉、杨佳丽08252253883 审判员:李茂 陪审员:廖地英 陪审员:廖某 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和平西路158号,邮编629000 电话:0825-2900606 检察官田光荣08252381237 检察官助理罗丹08252381233 袁成丞 遂宁市船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小北街18号,邮编629000 电话:0825-2225555 、0825-2510553、0825-2220002 国保副队长:杨帅 国保警察:王欢 凯旋路派出所: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州南路113号(城南小学隔壁),邮编629000 电话:0825-2225254 副所长:邓泽(警号102241) 案件经办人:丁凯(警号102241) 警察石伟岩13550787168 警察杨智勇13882598036 警察唐江海13982530768 警察王瑞生13982553421 警察张江13518369794 警察王军13882551110 警察李劲18282569000 警察蒲雪超0825-2239721 遂宁市船山区凯旋街道办文星社区居委会:(南转盘糖果厂右侧) 社区书记:王琼15881911017 副书记:陈敏15182569915 社区主任:甘云丰15282586948 社区人员:陈静15982540835陈玉碧13882576124聂丽君13508258686

责任单位及恶人:
船山区公安分局遂宁市610头目: 邢林(遂宁市公安局副局长)<br>船山区防X办主任:唐欢欢 电话13350218666<br>船山区国安大队610:许军 电话135687085559<br> : 许军
遂宁市崇尚科学学校 : 王安亮康红宇
永兴看守所所长、杜一富、13982508787、0825-2812173。<br>警察:胥飞13882544466
遂宁市政法委
船山区凯旋路派出所(东平派出所)东平派出所(现在的凯旋路派出所)
船山区法院
船山区检察院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 地址:遂宁市渠河中路卫星桥巷29号<br>人员名单<br>局长:秋枫<br>副局长:何文君 周斌<br>基层股长:邓攀<br>纪检组长:唐梅<br>纪检员:何番桢<br>办公室主任:王洪基<br>办公室副主任:严海<br>办公室工作人员:杨辉 李世英<br>政治处主任:杜娜<br>政治处副主任:黄源<br>政策法规股长:杨艾华<br>杨某电话:1388255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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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4月19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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