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美玉
简介:
兰美玉(Lan,Meiyu),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招远市毕郭镇西沟子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农历七月八日,金光耀、李吉良带领几个恶人到毕郭镇西沟子村绑架法轮功学员葛翠卿、邱翠敏。七月十五日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淑香、兰美玉、单玉香、徐翠敏、邢吉英,劫持到洗脑班关押迫害,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其非法抄家。 二零零六年万年历五月十六日,金光耀带领几个恶人到毕郭镇西沟子村绑架法轮功学员邹天晰。五月十八日又绑架法轮功学员邹文香,五月十九日绑架法轮功学员单玉香、兰美玉、邢吉英,这些邪恶之徒没有证据,没有手续,进法轮功学员家乱翻乱抄,一切行为完全非法。 自二零一五年六月份起,山东省招远市毕郭镇部分法轮功学员先后到招远法院和烟台中级法院递交起诉江泽民的诉状,这两个地方法院均以无权受理为由推托。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招远市毕郭镇居民王华洋和妻子迟瑞美等十四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去济南高级检察院和高级法院递交控告江泽民起诉状。省高检顺利接下控状,高法也记下了所有人的姓名、身份等信息。 十六日当天,这些法轮功学员返回的途中,在烟台莱州的高速收费卡处遭到警察拦截.回到家后,有的法轮功学员发现自己的家已被警察骚扰。 接着,招远市公安国保大队伙同乡镇派出所警察不断地骚扰、绑架这些法轮功学员。已知,闫学芬、闫学荣、刘希民、邱翠敏、兰美玉、王美菊、吴珂林、迟瑞美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玲珑镇岭南金矿洗脑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赴济南控告江泽民-十四位招远市居民遭迫害
山东省招远市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
山东招远市毕郭镇“六一零”恶徒金光耀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招远市洗脑班(岭南金矿洗脑班)
招远市公安局
招远市毕郭镇610
:
金光耀
招远市毕郭镇610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2日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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