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锦芬
简介:
陆锦芬(Lu,Jinfen),
女 ,
年龄未知 ,
上海大法弟子,家住徐家汇路76弄6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和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陆锦芬因信仰法轮功,被二次分别被拘禁四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日,陆锦芬被上海市女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再遭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被劳教期间,为逼迫她放弃信仰,恶警对她实施绑带扎床、野蛮灌食、长时间罚坐小凳、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七年二年劳教期间,一直被关“全封闭式”小号,被强行剥夺所有人身自由,被强行洗脑,不准与任何人接触,每天从早到晚罚坐小凳,被剥夺睡眠时间(狱警称:必须达到全所最后一个睡觉、第一个起床的标准)等等。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陆锦芬一直被关在朝北的房间,整整二年每天房门敞开、冬风直灌,整晚亮大灯,夏天不给冰块,不给买吃的东西。 陆锦芬曾被四次抄家,警察均末出具过任何法律文书。为达到进一步打击她的目的,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恶警在绑架她的同时,将不修炼的丈夫周杰非法拘禁一个月。 陆锦芬的女儿原是市二女中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因炼法轮功被无理剥夺她考大学的权利。她现在法国求学,护照到期了,中共大使馆不让她延期。陆锦芬多次申请去探亲,上海公安系统就是不给她护照。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陆锦芬及她的丈夫(不修炼的常人)被恶警绑架,并非法抄家。一个月后陆锦芬的丈夫才放回家,但陆锦芬被非法判二年劳教。 上海青浦女子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陆锦芬曾在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二年。期间,除遭到强迫劳动和强行洗脑外,因为她抵制迫害绝食抗议,还曾经被恶警李卓林用帆布带固定四肢,紧紧的绑在床上。由于这种帆布带柔韧性好,很贴肉,所以没多久就感到血液流通不畅,四肢麻木,失去知觉,严重的可能导致残废。 五大队大队长李卓琳、恶警采用剥夺大法弟子陆锦休息及睡眠的时间,起早晚睡的折磨。劳教所的员警还在二零零八年教唆包夹犯造谣说关在北间的法轮功学员早已写过“三书”(放弃修炼的认罪书、悔过书、揭批书)了等话来欺骗其他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陆锦全和妹妹陆锦芬近日(2015年6月)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迫害亲属;
监视/跟踪;
逼迫放弃信仰;
打骂;
人身侮辱;
剥夺睡眠;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非法拘留;
摧残性灌食;
坐小板凳;
洗脑/送洗脑班;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上海市女子劳教所迫害纪实(二)
上海中共机构迫害法轮功真相报告(三)
海大法弟子陆锦全绝食抗议迫害一年半
上海青浦女子劳教所恶警恶行
上海“六一零”对陆锦全一家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上海女子劳教所(青浦女子劳教所)
:
许洁洁,
奚瑾,
蒋漪琼,
李卓琳,
黄青莲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31日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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