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彤彤
简介:
张彤彤(Zhang,Tongtong),
女 ,
17岁 ,
是山东省蒙阴县大法弟子。2003年7月20日,她进京上访和平请愿,被北京市天安门公安分局非法关押,当日下午被蒙阴县610办公室的类延成等人带回关押在蒙阴县610强化洗脑班。 她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要求无罪释放,同时要求见她的家人。第三天中午,类延成胁迫她不修炼的父亲,“如果你女儿不吃饭,你就别想回去!”她则说:“如果不让我父亲回家,我就不吃。”女恶徒焦玉香说:“到了这里,你以为还有资格跟我们讲条件吗?” 几天后,类延成再次逼迫她父亲,最后竟把她父亲强行非法关押了整整十天。他们父女被关押期间,受尽了类延成、房思敏、焦玉香、王欣等人的羞辱。他们不仅动辄打骂,还逼迫他们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和天安门自焚伪片。每天逼写所谓体会上交,每天晚上给他们轮番洗脑,软硬兼施,剥夺他们应有的睡眠时间。尤其类延成对她的父亲极尽哄骗、恐吓之能事,弄得她父亲心力交瘁。 她父亲被非法关押了十天后,被威胁回家拿15000元现金来领人。后来,便不让任何家人来看望张彤彤,类延成等人一方面对张彤彤家人用谎言、劳教进行欺骗、恐吓、勒索,一方面对她强行洗脑迫害。 2003年8月26日,张彤彤的父亲被逼无奈,东借西凑弄来15000元巨款。类延成等人把钱瓜分后揣进了各自的腰包,没留下任何字据。 现在,她本就贫困的家生活在农村已是负债累累,生活没有了着落。父亲不理解时,指责她给家庭造成的负累,给她心理上带来很大的压力。一个原本和睦的家庭,就这样被迫害得鸡犬不宁。
迫害类型:
人身侮辱;
迫害亲属;
威胁/恐吓;
剥夺睡眠;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十七岁张彤彤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蒙阴县610办公室
:
房思敏,
王欣,
类延成
天安门公安局
蒙阴县610
:
焦玉香
更新日期: 2004年12月4日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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