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兰
简介:
秦玉兰(Qin,Yulan),
女 ,
年龄未知 ,
大连市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七二零后两次进京上访。去年10月第三次进京在去往唐山的火车上被抓回金州区看守所,不久被送往马三家,劳教一年。(现已到期,但被无故加刑,未释放。) 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晚九点多钟,高明玺带着金州区站前派出所所长付财成(现已调离)和六、七名警察去大法弟子秦玉兰家敲门,秦玉兰没给开门,高明玺便指挥一群恶警,动用两辆轿车在秦玉兰家的楼前楼后监控,一直到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钟,因秦玉兰家住在三楼,高明玺便调来一台大吊车,将武警用吊车吊起来到秦玉兰家的三楼上,破窗闯入家中,将门打开。高明玺带着六、七名警察闯入家中,高明玺上前一步就恶狠狠的打了侯春黎(秦玉兰的女儿,也是大法弟子)一个大耳光,将她打晕倒在地上,四个警察把昏迷的侯春黎抬上警车。同时,把刚从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后回家几天,身体还没有恢复的秦玉兰又一次绑架。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抢走秦玉兰家准备过年的生活费两千五百元钱。然后将秦玉兰母女劫持到金州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在看守所,侯春黎绝食抗议无理迫害,被折磨的骨瘦如柴、不能行走。在这种情况下,高明玺又将侯春黎非法教养两年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秦玉兰被非法关押三十天后释放。 秦玉兰的学员,当时听信了她们的话,晚上找“四防”,结果被关在厕所里坐了一宿。 二零一一年夏季“达沃斯”会议在大连举办,因惧怕当地法轮功学员在会议期间向海外人士曝光迫害行径,为制造表面稳定的假相,在大连市“六一零”的操控下,大连公安采取长期监听、跟踪等特务手段,于六月二十五日及二十九日采取统一行动,绑架了六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以达到制造恐怖气氛、恐吓市民的目的。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八点多钟,法轮功学员秦玉兰刚伺候完母亲回家,随后跟进四、五个人,穿着便衣不出示任何证件,却自称是警察,就叫秦玉兰跟他们去派出所。 秦玉兰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修真善忍做好人,不偷、不骗、不说谎,到派出所干啥?还没等秦玉兰说话,一个叫王宏的便衣拽着秦玉兰的胳膊就往外拖,其余几个就开始抢劫。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并拍照。这时,秦玉兰已被拖到他们的面包车上。 等到了中长派出所,秦玉兰的脑袋开始发胀天旋地转,二、三个小时趴在地上起不来。恶人们不顾秦玉兰的身体这样,硬将秦玉兰架起来送医院,草草做了身体检查,随后直接送到大连姚家看守所。 第三天,中长派出所两个便衣警察到看守所,告诉秦玉兰拘留三十天,让秦玉兰签字,秦玉兰没有签。 为了抵制迫害,秦玉兰开始绝食,狱警不让同监所有犯人吃饭,犯人们口口声声大喊,你要是不吃,政府也不让我们吃饭。为了同监的犯人秦玉兰放弃了绝食。在监狱不管身体好坏,白天都得干活,夜间站班监视犯人。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多钟,看守所队长喊话,叫秦玉兰回家。到看守所一楼看见中长派出所的王宏、张斌和李丰业,叫秦玉兰签一份监视居住和监狱释放单子,才让回家。 第二天中长派出所的李淼找秦玉兰告诉说:“你被监视居住,不准离开金州,离开就绑架你。”又过了三天,王宏、张斌找秦玉兰到派出所问点事,可是到了派出所却是提审,并且正面、侧面及后面给秦玉兰拍照,并把住双手摁五指手印。秦玉兰临走时,他们说检察院还会找你的。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中长派出所把秦玉兰丈夫叫去,欺骗他说市政法委和区政法委要办“关爱学习班”,“关爱”你们家,秦玉兰家人相信了他们的话,就把秦玉兰送到了中长派出所,直接被张斌等三人送到龙王庙疗养院内“关爱思想教育学校”强制洗脑班迫害。 从此,秦玉兰完全失去自由。每天中长街道和迎湖社区的四人二十四小时轮流监视。夜间由各派出所巡逻,白天由政法委姓高的及姓张的还有四个邪悟的攻击和谩骂。 秦玉兰因为修炼法轮功,多年的心脏病和胃病都好了,现在把秦玉兰关在一间屋子里,不准读书炼功,秦玉兰的胃病及心脏病又复发了,血吐了一滩,监视看守人员却视而不见。秦玉兰要求回家,他们却说:“你不写四书,连大门都别想出去。” 八月二十九日在恶人们这种精神折磨和肉体折磨下,秦玉兰的身体垮了,被强制“转化”,才把秦玉兰放回家。 回家后秦玉兰并没有得到自由,中长街道迎湖社区天天到家里骚扰、监视。并逼迫秦玉兰家不准在此居住,搬出体育场小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大连市“610”、公检法又耍新花招,把这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又重新分到大连各法院、检察院,图谋继续迫害。其中,金州法院受理了马瑞田、韩学明、马爱兵、秦玉兰、王秀英(已办理取保候审)的案卷;开发区法院受理了叶树辉、李淑芬、郝跃珊、刘清涛、于袁敏的案卷;大连市甘井子检察院受理了王德发、韩新艳的案卷。 金州法院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四十五至十一点对法轮功学员秦玉兰非法庭审。直系家属进去三位旁听,女儿说跟案件有关作为第二辩护人被拒绝。等家属进去,除了给家属留的三个座位,其余座位已经坐满,有政法委、法院、机关人员等。家属聘请的正义律师利用现行法律有理有据的辩护,说明当事人无罪。 十一点宣布休庭。所谓“审判长”:杨惠超,“检察官”:刘冬雪、高杰。 二零一四年大连各市区法院对四十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所有上诉都被大连市中级法院非法判维持原判。秦玉兰被非法判刑3年半。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
毒打/殴打 ;
绑架/劫持;
诱骗/利诱;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劳教;
非法审讯;
洗脑/送洗脑班;
监视/跟踪;
逼迫放弃信仰;
威胁/恐吓;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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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金州区法院审判长:杨惠超 检察官:刘冬雪、高杰。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金州区看守所
金州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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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熹
姚家看守所
金州区法院
:
杨惠超
金州区610
:
王宏
大连金州区中长派出所
:
李淼,
张斌,
李丰业
金州区检察院
:
刘冬雪,
高杰
金州区龙王庙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14日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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