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珍
简介:
陈凤珍(Chen,Fengzhen),
女 ,
五十多岁 ,
大庆市大法弟子,大庆采油五厂一矿八区二队职工。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进京上访被抓捕,非法关押在大庆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转到红岗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出来后又被办洗脑班二十多天。现已被非法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二年,在此期间每月只给生活费四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抄家。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采油五厂的张殿喜勒索二千五百元。二零零一年三月被采油五厂一矿的张金星勒索三百五十元。自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直被非法扣发工资奖金,每月扣款近两一千二百元(责任人:采油五厂的张殿喜)。 二零零二年,多名弟子无故被抓。陈凤珍已绝食抗议一个半月。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陈凤珍去赶集。在途中被大庆市红岗公安分局杏南警务室所长林水、刘万民等几个恶警,伙同大庆市大同区公安分局派到五厂的协管恶警,将陈凤珍劫持到杏南警务室,后劫持到大庆看守所,抄家抢走多本大法书、数据、一个切刀、一台计算机。陈凤珍被绑架至今一直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天天被野蛮灌食两次。被害得出现了严重的心脏病,身体非常虚弱,生命垂危。恶警林水扬言,“什么病不病的,只要有一口气就不放。”至二零零八年一月初红岗区法院对陈凤珍非法开庭审判,犯人将陈凤珍抬上车拉到法院,陈凤珍当场心脏病复发,使恶徒妄图审判未果。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摧残性灌食 ;
非法审判;
洗脑/送洗脑班;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拘留;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零八年第一季度大庆市恶警多起绑架好人实例
大庆市恶警近期绑架、劳教大法弟子案例
二零零七年大庆恶警绑架大法学员近百起
近期大庆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大庆市恶警把迫害法轮功敲诈钱财当作升官发财之道
明慧新闻简报(2002年6月3日)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的部份事实(三)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采油五厂一矿
:
张殿喜,
张金星
红岗区公安分局
:
刘万民,
林水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4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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