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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宗华


魏鹏的母亲赵宗华

简介:
赵宗华
(Zhao,Zonghua), 女 , 64岁 , 青海省西宁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五六年出生。

赵宗华原是青海省西宁市朝阳小学教师,修炼法轮大法后,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丈夫魏海明是私营企业业主,在房屋建筑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一九九七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一年元月,赵宗华与丈夫魏海明去北京上访,被警察绑架后交西宁市公安局劫持回当地迫害。赵宗华被非法劳教三年,关进青海省劳教所。二零零一年六月劳教所对所有的新入所的学员进行三个月的“训练”,每天长达十个小时。由于天太热,狱警不敢走出办公室,就叫吸毒人员折磨学员,每人半小时轮流进行,而学员每天除吃中午饭外连一口水都喝不上,就连60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要是走不动也得在高温下晒着。

劳教所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到建筑工地干强体力劳动,在劳教所的操场上捡出口国外的大豆,捡药材、绣花、编椅子等。没活干时,上午上所谓的大课,下午在操场上进行迫害性的操练。

二零零七年,魏鹏的父母魏海明、赵宗华因为去大通县景阳一带讲法轮功真相,被大通县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并在不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被抓走。魏海明二十二万元购入的轿车被非法没收,此外,家里的笔记本电脑、录音机、MP3、法轮功书籍,甚至魏海明的驾照均被非法没收。这些东西都是在警察没有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从家中抢走的。

之后,两人被大通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五年。终审判决时,大通县法院没有通知任何亲友,更没有通知魏鹏为父母聘请的两名律师,遭家属质问时,法院人员还口出狂言:“凭什么要通知你们!”之后,赵宗华被送青海省女子监狱迫害,魏海明被送青海省门源监狱迫害。

在大法遭到迫害后,赵宗华被停止授课,降低级别和工资,并被分配从事打扫厕所的体力劳动。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大通县刑警大队队长张兴农带领一帮恶警闯入家中抄家,把魏海明、赵宗华夫妇绑架到公安局非法关押,并酷刑折磨。魏海明在看守所两次绝食,瘦得皮包骨头。

二零零八年二月开始,学校更停发她的工资。赵宗华还曾经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大通县法院对魏海明夫妻进行非法庭审,无宣判结果。二零零八年七月,大通县法院暗地里再次非法开庭,对二人进行秘密判决,非法判刑五年。中共法院惧怕非法庭审的行为被曝光,判决时不但没有通知家人,就连家人聘请的律师也未告知。

魏海明被劫持至青海省门源监狱迫害;赵宗华被劫持到青海省女子监狱迫害。

丈夫魏海明在狱中因迫害肺病复发,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出狱,大约七月十九日,儿子魏鹏看望魏海明,还聊了聊,没发现异常。七月二十七日,魏鹏再去看望父亲时,发现父亲已死在床上,死因不明,疑为肺病发作去世,日期约为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七日之间,终年五十八岁。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西宁市公安局恶警将大法弟子张秀兰、赵宗华从西宁市看守所秘密劫持到青海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赵宗华于二零一二年底出狱。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下午四点左右,西宁市城北国保大队,小桥派出所伙同马坊派出所共十几个警察,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闯入到赵宗华家,抢走电脑、打印机、三部手机和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并直接绑架赵宗华与她儿子魏鹏。

赵宗华被铐在老虎凳上审讯完后,于十八日被送到二十里铺拘留所,并且警察扬言还要绑架其他大法弟子,在这过程中,这些警察却不敢留下他们自己的任何信息。

赵宗华的儿子魏鹏并没有修炼,非法抄家时,警察一闯进来就将魏鹏控制起来,不让他在家活动。魏鹏五岁的小孩被闯入行凶的警察吓得哇哇大哭。之后,抓红了眼的警察将魏鹏也绑架到派出所,并强制其坐在铁椅子上非法审讯。从下午十七时至次日凌晨二时,非法限制魏鹏人身自由长达九小时。

在小桥派出所被铐在老虎凳上审讯四小时左右,当晚两点左右才让回家。

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是由青海省政法委、西宁市政法委部署,青海西宁市公安局、市国保大队,伙同各区公安、国保及派出所参与非法抄家,法轮功学员的亲人们也都受到了绑架、威胁、恐吓。

二零一四年九月,赵宗华再次被绑架,赵宗华被非法关押在二十里铺西宁市第二看守所女队三号监室,一直没有消息。之后再次被秘密庭审,家人毫不知情,至今不知庭审时间和具体情况。

赵宗华目前(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关押在二十里铺西宁市第二看守所女队三号监室,没有消息。一直牵挂母亲安危的魏鹏,托朋友打听,才得知母亲已被西宁市城北法院秘密庭审,庭审由西宁市政法委监督,西宁市朝阳小学领导参加了庭审现场,而家人却一直没有得到有关通知,对庭审时间等具体情况至今毫不知情。这是继二零零七年赵宗华被非法判刑后,所遭受的第二次秘密非法庭审。

据悉,西宁市法轮功学员赵宗华、刘其龙、魏进禄(均于二零一四年九月被绑架)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分别被城北区法院、城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赵宗华被非法关押在青海女子监狱,刘其龙、魏进禄被非法关押在青海省海北州门源浩门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调换工作、职务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非法劳教抄家私闯民宅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老虎凳非法审讯迫害亲属体罚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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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7日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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