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3日下午,把大法弟子现金35元钱与磁卡(磁卡中有327.70元)一同交给赵敏干警(中队长),让他把钱给大法弟子存入卡中,24号他被转到原莲江口监狱13队(现佳木斯一监区)。非但没有给存,而且在7月份分10次被他花掉327.70元。后来反说什么他只交给他35元现金,没有给他磁卡。与他这样让干警存钱而后被用掉的还有杨波、矫德国等人。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我在佳木斯监狱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监狱(莲江口监狱) : 赵敏 更新日期: 2008年1月27日 09:09
更新日期: 2008年1月27日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