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潞
酷刑演示:吊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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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赵潞(Zhao,Lu),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本溪市明山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赵潞被本溪市明山区金山派出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于盘锦监狱五大队(现已改为二大队)。在盘锦监狱期间,赵潞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每天二十四小时被全程监控,被限制人身自由,恶警及监控人员使用几个高压电棍同时电击他们,吊铐、生活虐待、殴打是家常便饭。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秘密开庭,法轮功学员赵潞被非法判刑和关押在辽宁省本溪市彩北大白楼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晚,因赵潞与家人通电话,遭到恶警刘继春的殴打。七月十七日,仍未解气的刘继春又伙同恶警五建军、窦春、王晖、孙玉东、郝玉昌、赵文玉等,酒后回到办公室,将被褥铺在地上,将赵潞双手反铐按倒在地。七个恶人同时用脚踩住赵潞,每人手持一根电棍,一起对赵潞进行电击、毒打、侮辱、谩骂,随后将满是血迹的被褥焚毁。之后把遍体鳞伤的赵潞双手铐在铁床之上。从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日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赵潞被吊铐长达五个多月。 二零零九年三月的一天夜晚,突然,赵潞感觉腹部剧痛,恶警刘继春和王晖带赵潞去医院。车上王晖问赵潞为什么突然腹痛?赵潞说:“就是你们打的。”回去后,赵潞又遭到恶警刘继春、王建军、刘兴源的电击,一边电赵潞,刘兴源一边说:“你腹痛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盘锦监狱人秘科科长刘鑫源以朝阳大法弟子张奇炼功为借口,开始迫害。四月十七日到十九日连续三天晚5点至7点把大法弟子张奇(朝阳)、赵璐(本溪)、商艳明(赤峰)、吕秉贵、黄立中、宫怀友、杨将威七名大法弟子拉到严管队实施电刑等酷刑迫害。 四月二十日开始,被酷刑折磨的大法弟子又被吊铐继续迫害,张奇、赵璐和商艳明三位大法弟子被迫害至今。 盘锦监狱为掩盖迫害事实,禁止大法弟子与家属见面,参与迫害的还有管教大队长王建军。参与转化大法弟子的有:王玉龙、李开栋、刘继春、王成军。 三中队管教中队长刘继春,在本溪法轮功学员赵路打电话时,听到说了让他妻子找他姐,就抬手按断了通话。赵路用手挡了一下,向刘解释,刘当即大怒,报告管教大队长王建军后,给赵路戴手铐、脚镣并三次过电刑,对外谎称“赵路袭警”。还每天铐在床铁管上,达6个月之久。 二零零九年四月,法轮功学员龚万友学法,被监控人员董万海(犯人)发现,将经文偷走。龚万友向其索要,遭到董万海毒打,辱骂。恶警王建军得知后,不但不处理违犯打人的董万海,反而对被打的法轮功学员龚万友大打出手。一番打击之后,将龚万友每天吊铐在屋外晾晒衣服的铁丝上。 于是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抵制迫害。四月十七日至二十日,十几名恶警每天轮流对赵潞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们进行电击(十根电棍同时电)。 这次事件中,被电击的有赵潞、龚万友、黄立忠、吕秉贵、商艳明、杨将威。 酷刑迫害结束后,黄立忠、龚万友身体被高压电棍电的体无完肤,头及脸部被打的比原来肿出好多来,嘴歪到耳朵旁边,完全看不出人形。 参与这次酷刑迫害的,主要恶警大队长:王建军。管教科长:王辉。其余恶警有:刘兴圆,陈超,孙玉东,郝玉昌,窦春。各中队、管教恶警有:一队:吴冬。二队:张福德。三队:刘继春。四队:王玉龙。五队:马英。六队:刘文震。 然后,恶警将赵潞、龚万友、黄立忠、吕秉贵、杨将威、张岐、高玉勤双手铐在高处,白天站在地上,双手举过头顶,夜里睡觉,也要把手铐在头上的铁栏杆上,夏天蚊蝇叮咬,冬天冻手冻脚。直到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才将他们的手铐打开,历时近九个月时间。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张岐看电子书,被监控人员马小雷(盗窃犯)发现,马小雷当即报告恶警,于是在恶警高鹏的带领下,犯人马小雷、季孝福等人对张岐强行搜身,没收电子书,张岐绝食。马小雷报告恶警王晖说张岐的电子书是赵潞给的,于是王晖、刘继春、孙玉东用电棍电赵潞,逼赵潞说出电子书的来源,赵潞受刑不住,被迫说出吕开利。 八月三十日,管凤春用电棍电击吕开利之后,准备第二天继续对吕开利实施电击时,受刑忍受不了的吕开利被迫于八月三十一日早晨从楼上跳下,脊椎骨摔断。到目前为止,只能在地上短暂站立,不能行走,大小便失禁。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赵潞在水房洗漱,将水溅到监控人员马小雷身上,立即遭到马小雷一顿毒打脚踢,当赵潞将情况反映给老残队恶警中队长王某后,经王某,秦飞、孙玉东暗中运作一番之后,由犯人严金山(丹东人)作伪证,证明马小雷没有打赵潞,而是赵潞自己摔伤,栽赃嫁祸于马小雷。 当被赵潞指出其作伪证时,恶警秦飞不由分说对赵潞进行毒打,然后又将赵潞双手反铐在椅子的两根后腿上,让犯人李向东、侯旭升把赵潞死死按在椅子上。中队长王某、秦飞、孙玉东用三根电棍同时电赵潞。然后,给赵潞带长脚镣、手铐,无论吃饭、睡觉、上厕所,均不给打开,睡觉只能穿着衣裤,吃饭上厕所更加困难。而且在恶警中队长王某的唆使下,马小雷时不时就不给赵潞饭吃,于是赵潞在四月十日开始绝食。 四月十二日,也就是非法判决刑期终止之日,家人在早晨八点之前,就赶到监狱,恶警迟迟不放赵潞出去,直到下午三点三十分,才打开镣铐,换上家人送来的衣服,下午四点,由犯人曲景、马小雷把赵潞驾到大门口。然后,王晖逼赵潞自己走出去,否则,就用电棍电赵潞。赵潞一迈出监狱大门,便一头栽倒在地。这时,赵潞家人取出电话,准备录像。王晖等数名恶警,如狼似虎般蜂拥而上,抢走电话。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三中队不让法轮功学员赵潞打电话与家人联系,赵潞与管教刘继春评理,被刘继春打了一顿;十六日,教育科长窦春给赵潞凑一份袭警的材料,让赵潞签字,赵潞没签;十七日晚八点恶警王建军带着管教全体恶警把赵潞铐住,用一百万伏高压电棍把赵潞电的整个身都烧焦,局部已被电成死肉疙瘩,头部被打出好几道伤口。
2009年3月的一天夜晚,突然,赵潞感觉腹部剧痛,恶警刘继春和王晖押送赵潞去医院。车上王晖问赵潞为什么突然腹痛?赵潞说:“就是你们打的。”回去后,赵潞又遭到恶警刘继春、王建军、刘兴源的电击,一边电赵潞,刘兴源一边说:“你腹痛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2009年4月16日,盘锦监狱人秘科科长刘鑫源以朝阳法轮功学员张奇炼功为借口,开始迫害。4月17到19日连续三天晚5点至7点把法轮功学员张歧、赵璐等七名法轮功学员拉到严管队实施电刑等酷刑迫害。 4月20开始,恶警将赵潞等法轮功学员双手铐在高处,白天站在地上,双手举过头顶,夜里睡觉,也要把手铐在头上的铁栏杆上,夏天蚊蝇叮咬,冬天冻手冻脚。直到2010年1月6日才将他们的手铐打开,历时近九个月时间。 2010年8月24日,法轮功学员张岐看电子书,被监控人员马小雷(盗窃犯)发现并当即报告恶警,说张岐的电子书是赵潞给的,于是恶警王晖、刘继春、孙玉东用电棍电赵潞。 2011年3月28日,赵潞在水房洗漱,将水溅到监控人员马小雷身上,立即遭到马小雷一顿拳打脚踢,当赵潞将情况反映给老残队恶警中队长王某后,经王某,秦飞、孙玉东暗中运作一番之后,由犯人严金山(丹东人)作伪证,证明马小雷没有打赵潞,而是赵潞自己摔伤,是赵潞在栽赃嫁祸于马小雷。当被赵潞指出其作伪证时,恶警秦飞不由分说对赵潞进行毒打,然后又将赵潞双手反铐在椅子的两根后腿上,让犯人李向东、侯旭升把赵潞死死按在椅子上。中队长王某、秦飞、孙玉东用三根电棍同时电赵潞。然后,给赵潞戴长脚镣、手铐,无论吃饭、睡觉、上厕所,均不给打开,睡觉只能穿着衣裤,吃饭上厕所更加困难。而且在恶警中队长王某的唆使下,马小雷时不时就不给赵潞饭吃,于是赵潞在四月十日开始绝食。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电刑 ;
长时间吊拷 ;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逼迫放弃信仰;
戴脚镣/连体脚镣 ;
电击 ;
吊背铐 ;
毒打/殴打 ;
监视/跟踪;
打骂;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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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法轮功学员在辽宁本溪市大白楼看守所遭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盘锦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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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源,
吴冬,
窦春,
孙玉东,
郝玉昌,
董万海,
王志军,
陈超,
马英,
张福德,
马小雷,
李向东,
侯旭升,
严金山,
曲景,
刘文振,
王景林,
王辉,
秦飞,
刘鑫源,
王建军,
王玉龙,
李开栋,
刘继春,
王成军
更新日期: 2013年6月4日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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