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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花

简介:
王金花
(Wang,Jinhua), 女 , 55岁 , 河北省保定市法轮功学员,涞水县宋各庄乡龙安村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宋各庄乡政府和乡派出所及龙安村干部,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策,对大法弟子王金花进行非法抓捕、监控、转化、酷刑、罚款等迫害。一次向她勒索两千元保证金,以此逼她保证不炼法轮功,不进京上访。

为了讲真相救众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法弟子王金花又进京上访。被北京公安人员抓住后带到天安门派出所,又转到延庆派出所。宋各庄乡政府把她接回后,书记冀建中狠狠的打了王金花一个大嘴巴。然后关进县拘留所,拘留所的警察对她拳打脚踢,用镐柄打她,打的遍体鳞伤。

宋各庄乡隗凤兰、王金花曾被抓到乡里,关在一个小黑屋里,三天三夜没给吃的,也不准她们上厕所。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们用手把门掀了一块板,从底下爬出来跳墙后步行向北京走,到了张坊以东才赶上了公共汽车。她们到了天安门,警察把她们送到了密云县拘留所。后来由涞水县公安局接回的。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日下午,刘金英要了纸笔,写了“给中央及政府领导的一封信”。刘金英、方永连、杨锡芳、张国华、张凤芝、王金花、隗凤兰、陈成兰、杨振平、陈淑英亲手签了自己的姓名。

二零零零年,法轮功学员张凤芝、隗凤兰、王金花、张国华、 陈成兰,遭很粗的圆木和板凳腿毒打。恶人还强制让学员做俯卧撑150个,老学员学青蛙跳大圈,要求做几百个,坚持不住的马上毒打。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勒索钱财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不准上厕所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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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易县法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开元南大街33号,邮编074200<br>办公室电话:0312-8875022 8875061 8875057 8875023<br>张士宏 院长 17731207501 办0312-8211321 8220666<br>赵亮 副院长 17731207502 办0312-8875022<br>梁正青 副院长 17731207503<br>李宗成 副院长 17731207366<br>耿志芳 纪检书记 17731207506<br>何秀峰 政治处主任 17731207509<br>刘启 党组成员 17731207508<br>尚文鑫 办公室主任 17731207507<p>易县法院刑事一庭<br>庭长:杜启国 17731207537<br>副庭长:徐宏杰 17731207539<br>副庭长:马清富 17731207538<br>副庭长:张建宾 17731207551<br>副庭长:赵建平 17731207550<br>副庭长:何晓娟 17731207553 13833499322(主管此案)<br>法院办公室电话0312-8211321、8875022、8875061、8875057、8875023<br>易县法院刑事二庭<br>邱四清 刑二庭庭长 17731207552<br>赵春宇 刑二副庭长 17731207556<br>梁爱东 刑二审判员 17731207557
涞水县宋各庄乡政府陈猛(副书记)电话:13673228186 : 纪建中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23日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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