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香玲
简介:
王香玲(Wang,Xiangling),
女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镇压开始遭邪恶迫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片警刘某到家逼签不炼功保证,因拒签被绑架到松山区某派出所并非法拘留。同时关在一起的还有松山区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回来的七、八个大法学员。每人被逼迫交近三百元食宿费,到北京上访的农民每人交六千元罚款。有的家人被迫借钱去交罚款。恶警强迫她们说不炼,炼就动刑。 王香玲被拘留了十五天后,又被带到松山区一个派出所,卢某某(人称其为所长)当其家人和单位人的面诽谤大法和师父,随后其被恶警高力(音)、刘某逼签谩骂、侮辱大法和师父及不炼功的“保证”,并要交五千元“保证金”。 王香玲回到单位,在保卫科长丁某及其单位领导恐吓威逼下签了不炼功的“保证”。第二天因撕毁其签的所谓不修炼的“保证”,被迫辞职。片警高力、派出所卢所长给商店施压不许雇用王香玲,如果雇用要押金。当地红山区西城派出所、街道不断到其家里、做买卖的地方骚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王香玲到北京上访。红山区公安分局找上家门进行非法抓补,被迫流离失所。中共恶党在网上发布通缉,在所谓的“敏感日”或节假日到其家、女儿学校、亲戚家多次骚扰,使女儿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他们又伙同其丈夫单位的书记给其丈夫施压与王香玲单方离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中秋节前,两个警察千里迢迢从内蒙赤峰市到贵阳市,要给法轮功学员王香玲录一段视频,说是看看王香玲是否健在,并给上边交差。 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警察继续骚扰法轮功学员,王香玲的家人遭到电话骚扰。(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拘留;
非法强制离婚;
非法罚款;
迫害亲属;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赤峰市公安局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情况的再补充
内蒙赤峰市两警察来回万里骚扰法轮功学员王香玲
内蒙赤峰王香玲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赤峰市公安局
红山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24日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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