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芬
简介:
张友芬(Zhang,Youfen),
女 ,
年龄未知 ,
广东广州大法弟子,后为加拿大居民。在修炼前,张友芬被疾病折磨得生活几乎难以自理。经朋友介绍,1996年12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上的疾病都消失了,完全变成了一个健康人。 1999年7月,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诽谤法轮功。单位领导多次迫张友芬交出大法书籍,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都被张友芬拒绝了。为此单位领导告到派出所,派出所的公安找张友芬,登记、注册、恐吓。 2000年6月29日上午张友芬到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办上访时,接待人员一看是为法轮功上访的,马上就把张友芬扣押下来,随押送到广东省驻京办事处。在地下室的门口张友芬遭到了非法搜身、登记、罚站,然后投入地下室。失去人身自由,不能和家人联系。地下室门口昼夜有人把守,连去洗手间都得先报告,得到许可后方能出去一人。 7月的北京天气很炎热,在这十几平方米的地下室内关押了32名女大法弟子,其中有一个母亲还带着一个6岁的小女孩。就这样被关了4天4夜,第5天又坐火车被押送回广州。然后又被押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派出所又被非法关押了48小时。由于张友芬不写“保证书”,在派出所还坚持炼功,派出所就以“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将张友芬送进了拘留所。到了拘留所,警察让刑事犯人非法搜身,没收张友芬的物品和900度的眼镜,让光着脚走进拘留仓。家人不能探视。拘留所除了强迫进行繁重的手工劳动外,还让刑事犯人对进行所谓的教育。在被拘留期间,警察又强迫张友芬孩子交了2000元罚款,并抄了家。 警察还搞株连迫害,通知了张友芬先生的单位。当张友芬被拘留后,先生单位现任的三位领导就找他谈话,并强迫他在支部会上作检讨和写书面检讨材料,要他表态与张友芬划清界线。张友芬先生不修炼,也知道张友芬不会放弃修炼,所以在压力下他只好提出和张友芬离婚。 张友芬来到加拿大后,中国警察还恐吓她的孩子说:“你妈回来肯定要送去劳教。”家附近的派出所警察也常去家检查,看张友芬是否回来了。张友芬先生的生活受到骚扰,单位领导又逼他,所以他被迫向法院提出起诉,理由就是张友芬不肯放弃修炼法轮功,法院由此而作了判决。
迫害类型: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非法罚款;
逼迫放弃信仰;
威胁/恐吓;
打骂;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加拿大居民自述炼功受益及在大陆因炼功而受迫害的经历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待查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08年3月4日 1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