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忠琴(中琴/忠芹)
简介:
孙忠琴(中琴/忠芹)(Sun,Zhongqin),
女 ,
68岁 ,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孙忠琴在宽甸县讲真相被绑架,后在马三家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期间受尽酷刑和奴役。 孙忠琴因不在马三家教养院考核表上签字,被大队长张春光和值班队长董某从下午两点铐到晚上九点,双手分别被铐,两腿被绑,放不起蹲不下,不给饭吃,不让上厕所,怕其出现生命危险,塞孙忠琴嘴里几片速效救心丸,后在普教周某的协同下,强制按上手印,晚九点才送回宿舍,其间还遭到打骂折磨,手被勒破衣服上有血,脸被打肿。 相关责任人为辽宁省一大队以李明玉、张春光、周谦三个恶警大队长。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大法弟子王俊艳、孙中琴因不配合邪恶签名被上抻刑迫害,参与者主犯赵国荣、张春光、高原。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凤城市五位法轮功学员焦林、梁运成、曲善林、吴娟、孙忠琴在白旗镇民主、自由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康庆东恶意举报,被白旗派出所姜君、曹德军等三人绑架到派出所。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焦林、梁运成、曲善林被非法劫持到凤城二龙山看守所,吴娟、孙忠琴被劫持到丹东白房子看守所。白旗派出所和凤城政法委“六一零”、凤城公安局国保大队预谋将五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送交凤城检察院,预谋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九点三十分,辽宁省凤城市法院对四名法轮功学员梁运成、曲山林、吴娟、孙忠琴非法开庭。来自北京的四位维权律师到庭为法轮功学员做了长达四个小时的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指出:依据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原则,修炼法轮功、宣传法轮功完全合法。法轮功学员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和刑罚是违宪的。 庭审从九点三十分进行到十三点三十分,面对四位律师有理有据的正义辩护,法官和公诉人理屈词穷,无言以对,最后审判长徐宏仁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判决。 辽宁省凤城市法轮功学员梁运成、曲山林、吴娟、孙忠琴被凤城公检法合谋构陷,非法判刑三年。四名法轮功学员上诉至丹东中级法院。丹东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又与其合谋维持冤判。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沈阳监狱城。 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出监的沈阳法轮功学员孙中琴,曾被恶人孟宪秋(大连诈骗犯)和抚顺程涛,还有沈阳张丽,两次关进十二号迫害,身上被毒打的多处带伤、窒息。 恶警队长刘秀娟对孙忠琴说:“叫你没一天好日子过,叫你生不如死!不转化,就叫你的女儿来抬你的尸体!”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丹东凤城市公安局凤凰城分局警察郭峰骚扰法轮功学员鞠世淼,借口是“上面”的命令,让被迫害过的所谓“重点人员”按手印、验血,并记下鞠世淼手机号码和串号。还有凤城市的叶志刚、孙忠琴、尹玉欣、张树清被逼迫按手印、验血。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多,凤城市政法委姓(李)等人带着警察、社区(两个女的,主任姓闫)共十来个人到大法弟子孙忠芹家敲门,没人开,就把门上贴的明慧的对联给撕了。下午,孙忠芹到社区去讲真相,社区闫主任(女)说是政法委叫她们给带路的,她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给她讲明白了真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八日上午十点左右,鞠世淼驾车,搭载孙忠琴、佟秀红,到凤城市大兴镇三组给村民送明慧新年台历、年画、福字和真相期刊等资料,被大兴镇政法综治委员宋传刚、大兴镇政府郭春宇、曹德省、李方旭等人,伙同当地警察绑架。鞠世淼遭恶人殴打,眼镜被打碎。鞠世淼的私人轿车、身上的银行卡等物品,及车上的真相资料被恶人劫走。 傍晚,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至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多个警察去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住处非法抄家,劫走学员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打印机等许多私人物品。当时在鞠世淼住所的法轮功学员周春玲也遭警察绑架。据查,周春玲是被三楼一个年轻女人恶意举报的,那人因此得赏金五百元钱。 当夜,孙忠琴、佟秀红、周春玲被秘密关押到丹东看守所,鞠世淼被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周春玲被非法拘留十二天后释放。据了解,中共中央“巡视组”驻辽宁“督办组”直接插手迫害。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法轮功学员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近日(二零二零年五月)被丹东振安区检察院构陷到丹东振安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宇、检察官助理王聪向振安区法院非法起诉。九月四日,鞠世淼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不予审理”的申请书。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宇、检察官助理王聪向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起诉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三位法轮功学员。鞠世淼、孙忠琴的家属聘请了北京董律师和厦门杨律师为自己的亲人做无罪辩护。九月四日,董律师向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递交了“请求贵院作出鞠世淼案不归司法机关管辖不予审理决定”的申请书,法院始终没给回应。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庭审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三位法轮功学员都被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走路都很吃力。法庭不让家属旁听,律师据理力争,审判长同意可以进两人。下午一点开始非法庭审,律师要求法官、检察官回避,审判长没有采纳。律师要求除去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械具,被法官拒绝。律师要求验证资料,也被公诉人拒绝。 律师说:“不论有多少法轮功资料都不是犯罪,真、善、忍有罪吗?《吉祥宝宝》有罪吗?《天赐洪福》有罪吗?为什么不把资料拿出来给我们看看,验证一下?” 鞠世淼说:“大法比我生命还珍贵,大法资料更是我十万分珍惜的,信仰无罪,拥有大法资料无罪。” 非法庭审一直到晚上七点多休庭。鞠世淼被转送到宽甸看守所非法关押,孙忠琴、佟秀红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参与非法庭审的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检察院人员:主审官郭忠仁, 审判员宫莹,公诉人王宇、王聪。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通知鞠世淼、孙忠芹、佟秀红的家属,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的上午十点再次开庭,预谋非法庭审三位法轮功学员。当日因鞠世淼的代理律师在外地回不来,无法参加庭审,法院说推到下周一,也就是十一月十六日再次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再次对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非法开庭,开庭前法院向法轮功学员家属施压,逼迫学员辞退董律师,但董律师和杨律师仍顶着压力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 当庭,律师平和、有条有理的做了完整的无罪辩护。律师说:修炼法轮功属于信仰自由,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也没有给他人造成任何伤害,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不论有多少法轮功资料都不是犯罪,信仰真、善、忍没有罪。 鞠世淼、孙忠琴均表示: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书籍是教人向善的,是合法出版物,因此说“法轮大法好”、散发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 非法庭审从下午一点一直进行到四点多休庭。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做出非法判决:鞠世淼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孙忠琴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佟秀红被非法判刑十一个月,勒索罚款三千元。 鞠世淼、孙忠琴接到判决书后,即向丹东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目前,鞠世淼仍被非法关押在宽甸看守所,孙忠琴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
迫害类型:
手铐/脚镣;
不准上厕所;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毒打/殴打;
以验血为名来偷血;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非法关押;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起诉;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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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4742p.html#2011623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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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14031.html#20101922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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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08094.html#206222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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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大兴镇
地址:凤城市大兴镇佟家村七组198号 邮编:118111
宋传刚 大兴镇政法综治委员 办公电话:0415-8662438
郭春宇、曹德省、李方旭 大兴镇工作人员
曾凡庆(非法证人) 家庭住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大兴镇安乐村三组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0 区号:0415
检察长:于彦琳
党支部书记:陈丽
刑事检察部:陶霞、徐晓明
员额检察官:朱晓波、邹虹霞
检察官:王宇
检察官助理:王聪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 区号:0415
党组书记、院长:宋丹
刑事审判庭:郭忠仁(主审官,办公电话:0415-2277335 手机:13358781609)、王柯丁、仲伟民
审判员:宫莹(办公电话0415-2277353)
公诉人:王宇 王聪
陪审员:孔舒悦、孙晓宇、吴君、于蔚蔚、解鑫洋、毕克玉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邓铁梅路22号,邮编:118100
大队长:韩宏建 办公:0415-8120732 手机:13941594567 住宅:0415-8140567
副队长:陈斌 手机:18242404999
教导员:刘鹏霄 手机:13604952645 住宅:0415-8669988
徐景春 警察 手机:13942582033 办公:0415-8120732
李双田 警察 手机:13700184364 办公:0415-8120732
焦束文 警察 手机:13941532756
辽宁省凤城市大兴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佟家村大兴街198号 邮编:118111
值班电话:0415-8661007
刘志远 所长 手机:13941538765
吴大海 副所长 13591520909 住宅:0415-8129655
赵明哲 凤城看守所所长 手机:13704952133
张庆义 凤城看守所警察 手机:13700152226 住宅:0415-8144638
张龙 凤凰城派出所所长 手机:13942525725
翟硕 凤凰城分局警察(办案人)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凤凰城分局:
办案人:姜涛:1594252433;冯某:18342590110
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邓铁梅路22号,邮编:118100
大队长:韩宏建 办公:0415-8120732 手机:13941594567 住宅:0415-8140567
副队长:陈斌 手机:18242404999
教导员:刘鹏霄 手机:13604952645 住宅:0415-8669988
徐景春 警察 手机:13942582033 办公:0415-8120732
李双田 警察 手机:13700184364 办公:0415-8120732
焦束文 警察 手机:13941532756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1 区号:0415
检察长:李琦 手机:13604950136
副检察长:郭连河 办公电话:6276187
公诉科 孙科长 办公电话:6276618
公诉科 朱科长 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 陶霞 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 徐晓明 办公电话:6276697
立案庭 627668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张春光,
李明玉,
周谦,
赵国荣,
高原
凤城市公安局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张丽,
程涛,
孟宪秋,
刘秀娟
辽宁女子监狱
凤城市宝山镇派出所
:
张平先
丹东市看守所
凤城市白旗镇派出所
凤城看守所
沈阳监狱城
凤城市巡特警大队
凤城市检察院
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陈斌,
王金波
白旗派出所
:
曹德军,
张玉海,
姜军
白旗镇民主、自由村
:
康庆东
振安区检察院
凤凰城分局
:
郭峰
汤池看守所(丹东看守所)
丹东振安区法院
:
郭忠仁
大兴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18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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