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林(卢琳)
酷刑演示:吊床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棒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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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卢林(卢琳)(Lu,Lin(lulin)),
女 ,
44岁 ,
北京大法弟子,籍贯四川乐山,家住北京昌平回龙观龙跃园一区。医务工作者。卢琳从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曾三次被绑架,最后一次被劫持到邪恶的马三家教养院迫害。 卢琳在图牧吉劳教所喊「法轮大法好」,不配合恶警恶人的命令指使,多次被恶警用电棍电击,嘴被电肿,脸部、下巴多处被电出水泡,还被恶警恶人打耳光,拳脚相加,几次被恶人用屁股坐于胸部,用手掐脖子,几次差点死过去,肋骨被压断,头部被恶人用金属器砸出一道深深的口子。最后恶警还给卢琳穿束缚衣,即将一双手裹在衣袖里,把衣袖一对拉将两手牢牢绑在胸前成交叉形状,将腿用手铐铐在床头,大冷天(十一、二月)身体躺在冰冷的光板木床上,(没有床垫和背子)从早到晚,卢琳多次尿在裤裆里,也不能换洗,就这样一次一次用自身的体温将裤烘干。恶警迎桂娟甚至还用拖地的拖布往卢琳的嘴上抹,指使恶人用针扎卢琳,干的事情邪恶至极,完全没有人性。以上这些迫害事件主要参与的是恶警李子平与迎桂娟。 二零零零年六月,卢琳想因法轮功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之事上访,因一时没找到国家信访局,在天安门被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卢琳把证实法轮功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资料交给了派出所公安人员,被送回户口所在地乐山,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五月,卢琳(当时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做业务)因让其组员到她家拿保险资料,被居委会举报,五月七日亚运村派出所警察无搜查证就随便搜家(当时我家在华严北里54号楼1门301室),因没有搜到他们所谓的“证据”,又做假证并强迫居委会张玉苹做假证人,判卢琳刑事拘留一个月,然后又送回户口所在地乐山劳动教养二年,后因四川省女子劳教所拒收,乐山市劳教委以心脏病所外执行为由,让卢琳回乐山父母家居住。对这种无理的迫害,卢琳曾向乐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然后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又向乐山市中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于十一月六日开庭公开审理,在当时黑白颠倒,善恶不分的形势下,被枉判。 二零零七年六月,卢琳接到回龙观小区六一零办公室工作人员小丁的电话问:“你是卢琳吗?我是回龙观六一零办公室小丁,你现在是否炼法轮功?”卢琳回答:“我是卢琳,现在还在炼法轮功,我是修真、善、忍的,不可能告诉你我不炼了。”他表示想和卢琳见面谈话,卢琳答应了,还主动给他办公室打过电话,结果没联系上,他却直接和昌平国保支队、回龙观派出所联系,在六月十六日下午,趁卢琳有事离家的时候对她家进行搜查,搜走她的法轮功书籍、资料,之后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晚上,回龙观派出所以问询为由,把卢琳强行带到派出所。第二天在没有任何与卢琳相关的家属和工作单位联系的情况下,非法把卢琳押送到昌平区回龙观度假村里设的昌平洗脑班,在那里卢琳曾经被打、骂、用床单捆绑等手段折磨,想让卢琳放弃信仰,让她所谓的“转化”。卢琳曾经两次绝食抗议这种行为。 后来在洗脑无效的情况下,昌平国保支队的办案人员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把卢琳押送到昌平区看守所判一个月刑事拘留,卢琳再次绝食抗议这种非法行为,却又被劳动教养两年半,罪名是“扰序”,先送到昌平区拘留所半个月,然后被送到北京调遣处,两天后被送到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实施所谓的劳动教养。 二零零七年九月中旬的一个晚上,恶警王晓风将北京来的法轮功学员卢林关进东岗封闭室,逼着卢林写“三书”,被卢林拒绝。王晓风就叫人将已经写好的“三书”拿来强迫卢林在上面签字,卢林坚决不从。王晓风就将卢林吊在空中长达一个多月。放出后,卢林已经四肢不灵。 二零零七年九月中旬,马三家劳教所女所从北京劫入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卢林、刘桂芳、徐慧、王芳等。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徐慧与大法弟子芦琳以绝食方式抵制迫害。两天后恶徒们分别把徐慧和芦琳带入一库房内,双手铐在死人床上灌食。库房的窗户上全部用报纸糊 上。她们用开口器把徐慧嘴撞开撑住,脸用手巾蒙上,只露一个嘴,由一卫生所人员陈兵灌食,由另一名警察使劲捏住鼻子,使其上不来气。女所又从二大队抽调来了若干名女警日夜看守。她们为了迫害徐慧和芦琳,限制她们上厕所,并灌很稀的玉米糊,每天早上五点钟就把门、窗户全部敞开说是放味儿,其实是有意冻她俩。当时她们都穿很薄的衣服。同时教养院院部的、女所所部的及三大队的一些警察频繁来来往往,制造恐怖气氛。 二十几天后一女警透露说,你们以为这样就完事啦,你们知道你们牵扯了教养院多少的警力,你们以为这样就完事了啊?果然二十四日下午,教养院来了一帮子人,他们把芦琳带走了,值班警察神情表现异样。一直到深夜,芦琳才被带回来。芦琳勉强能走动,疲惫不堪,平日里精神状态好的芦琳,此时有气无力,像变了一个人。她说,她被吊起来了,一直吊到半夜十一点钟。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芦琳被上大挂(吊姿,就是把两只胳膊扯到斜上方绑上,两脚并拢用带子绑住,非常痛苦)十多个小时,然后强迫写“三书”放弃信仰,当时上大挂在场的有十多个警察、工作人员,其中有马三家教养所副院长杨健、院管理科科长马季三、马三家女所所长周勤、三大队长王晓峰、工作人员苑淑珍等等。 二零零八年农历八月十五日,马三家劳教所一大队大法弟子于中午十二点在饭堂集体高喊:“法轮大法好!”“祝师尊中秋节快乐!”带头喊的大法弟子卢琳被恶警强行拉走并扇嘴巴,被铐在上下铺的铁床上抻了三个多小时。她的脸被打肿,手又肿又麻,恶警仍然让卢琳上车间干机台活。在场的有李明玉、张春光、赵敬华等人。 大法弟子仲淑娟卢琳等三人在春节前要求炼功,被恶警扇嘴巴,恶警手打疼了就用拖鞋打,打的满身满地都是血,之后又被拉去上大挂,其中仲淑娟被挂了两天一夜,现在她们的手、腿都出现了肌肉萎缩的现象,仲淑娟一只手基本处于残疾状态,即使这样,恶警仍逼迫她们三人出工干活。卢琳被电棍电后,4次上大挂几个日夜。 邪恶的马三家教养院暴力“转化”法轮功学员,每个月强迫法轮功学员在假考核本上签字,不签字就酷刑迫害,北京的法轮功学员张国珍、卢林在二零零九年正月十七拒绝强迫奴役,被一大队一分队恶警张国荣、张春光、李明玉、管林等人一阵暴打,后扒掉外衣只穿一件内裤,张国珍上大挂长达二十五个小时之多,卢林被上大挂十个小时左右,二人至今手无知觉,走路困难。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二所一大队的潘秋莲,无故给北京法轮功学员芦琳被上大挂。 二零零八年十月教养院考核之时,当时法轮功学员王海英、齐拓江、芦林、王俊艳、张英林、闫俊华没有说报告,遭到恶人拳打脚踢,然后挨电击,之后都上“大挂”,有的3 天2夜。10小时不让吃饭和上厕所。在场参与的有马三家教养院副院长杨健、女所所长周勤、女所管理科长王彦平、张良、彭涛,一大队李明玉、张春光、赵敬华、王广云、管琳、潘秋妍等等。 二零零八年十月七日、八日两天,一大队对一分队,二分队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迫害,她们雇来了男警打手彭涛、张良等对不签“考核”的法轮功学员王春英(55岁,大连)、齐志红、王俊艳、(40多岁,葫芦岛)、闫俊华(40多岁,抚顺)、张英林(51岁,海城)、仲淑娟(55岁,大连)等人拳打脚踢、电棍电,同时上大挂(酷刑的一种)平均二十多个小时,凡是在“考核”上不签字的,都被打、被电棍电,她们是:张国珍、(51岁,阜新)、滕世云(55,鞍山)、林均燕(51岁,大连)、赵淑芹(47岁,北京)张淑霞(北京)、卢林(42岁,四川)、苏南(四川)、张淑丰(山东)、里丽(55岁,北京)、刘淑芝(60岁,北京)、朱淑兰(58岁,辽阳)、孙小香(58岁,北京)、陈利荣(大连)、刘振玲、侯国宁(58岁,北京)、夏燕、李社莲、张淑兰等。 十一月份,劳教所恶人说张国珍、芦林没干活,打了她们三个小时,上大挂10多个小时。同月,芦林因抵制签考核再次挨打,参与的有张春光、管琳。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芦林因抵制签考核,再次挨打,挨电击长达十多分钟到二十多分钟,参与的有张春光、管琳、王广云。 狱警对上访人员有三级残证的李萍、盖凤珍、石俊梅、梅秋玉也上“大挂”、关小号。他们执法犯法疯狂的对待被关押人员。让其干活不让休息从早上干到晚。不干就指使唐威打她们。大法弟子到期也不放人,延长时间。 参与打人者:彭涛、张良、张春光、李明玉、孙彬、潘秋莲、载耀辉、赵静华、陈秋梅、李秀玲、张谦。 二零零九年一月底,卢琳因炼功遭挨打,挨电击大约二十多分钟到半小时,参与的有李明玉、周谦、赵国荣。 二零零九年过年后,大法弟子张国珍、卢琳、仲淑娟拒绝干奴工活儿,被恶警李明玉、张春光在二月十一日给上“大挂”酷刑,张国珍被上“大挂”二十五个小时,卢琳十几个小时,仲淑娟七个小时。参与的有李明玉、张春光、管琳、王广云、赵国荣等人。 二零零九年五月,卢琳因抵制这种非法拘禁,不带劳教所的胸牌,被上大挂将近二十个小时,参与的有李明玉、孙斌、张春光、潘秋妍等。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卢琳因抵制这种非法拘禁,绝食、不参加奴役劳动,被上大挂三十多个小时,参与的有王彦平、尤然、孙斌、高鸾等人。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卢琳因抗议非法迫害,从七月二十日到二十三日绝食三天,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他们对卢琳采取强行灌食,并在食物中放了某种可能是毒害神经的毒药,使卢琳当即强烈呕吐差点窒息,参与的人有孙干事、尤然、王彦平等人。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卢林拒绝参加奴役劳动,同时和平请愿,要求一大队队长王艳平转告院长,要求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艳平、由然气急败坏,给卢林上大挂长达四十个小时,不给喝。王、由二人还用电棍电,拳脚相加,强迫卢林往自己裤子两侧写骂大法的话,并强迫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参与的有王艳平、尤然、孙斌、管琳等人。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卢林因坚持自己的权利,被罚站数小时,不让睡觉,并让包夹董光香陪站,参与的有项奎利、尤然。 至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止,芦琳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女所一大队。因不签考核,三次受迫害。第一次是二零零八刚过完“十一”后,大家共同抵制签考核,她是最后一个被带到队长办公室,恶警对她拳打脚踢,后以电棍电击。恶警把芦琳带到一个单独的房间,狱警们持鞋打她的嘴,并给她上大挂,在被上大挂时她疼痛难忍,恶心,呕吐,大便失禁。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份芦琳又拒绝签考核,第二天张春光(一大队管教大队长)和管琳(一大队女警)又打了芦琳,拽着她的手签考核,并威胁不从再上大挂,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十二月份她又拒绝签字,恶警又拳打脚踢,并用电棍电击十几分钟。 二零一一年六月,卢琳将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信递交到昌平法院、北京最高法院、检察院、国家最高法院,这些机构都拒收,不予受理。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卢琳到天安门附近的两会代表驻地递交《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的公开信》时,被警察绑架,后警察将她带她到家中进行查抄,卢琳被非法劳教2年6个月。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二十五名女法轮功学员从北京大兴女子劳教所被转到内蒙图牧吉女子劳教所。这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在北京大兴女子劳教所里抵制恶警迫害,加之所谓的没有北京户口,被恶警转送到图牧吉。当时从大兴转所时共有六十人,其中有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六月二十二日到达图牧吉。 到了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那一天在图牧吉女劳教所的全体法轮功学员齐声高喊:「法轮大法好!」结果法轮功学员集体被打。女法轮功学员卢琳被打的最重,衣服被撕碎,恶警用电棍电卢琳的下巴、胳膊,眼睛被电得乌青。 卢琳抵制劳教所的迫害,不吃劳教饭、不穿劳教服、不做奴工。随时被恶警暴打,衣服经常是被撕得粉碎,电棍殴打、电击。身体上的伤口破溃,下巴上被电的血肉模糊。然后恶警给卢琳上药。也不知道是甚么药,致使卢琳精神状态恍惚,抬不起头来,天天昏昏欲睡。 卢琳被恶警恶人打耳光,拳脚相加,几次被恶人用屁股坐于胸部,用手掐脖子,差点死过去,肋骨被压断,头部被恶人用金属器砸出一道深深的口子。最后恶警还给卢琳穿束缚衣,即将一双手裹在衣袖里,把衣袖一对拉将两手牢牢绑在胸前成交叉形状,将腿用手铐铐在床头,冬季身体躺在冰冷的光板木床上,(没有床垫和被子)从早到晚,卢琳多次尿在裤裆里,也不能换洗,就这样一次一次用自身的体温将裤烘干。恶警迎桂娟甚至还用拖地的拖布往卢琳的嘴上抹,指使恶人用针扎卢琳。卢琳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迫害类型:
人身侮辱 ;
长时间吊拷 ;
毒打/殴打 ;
非法劳教;
“背扣子上大挂”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非法关押;
不准上厕所;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吊绑/吊瓶 ;
电击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洗脑/送洗脑班;
电刑 ;
摧残性灌食 ;
强行施药 ;
罚站;
剥夺睡眠 ;
电击毁容;
关小号;
逼迫放弃信仰;
精神酷刑;
监视/跟踪;
吹凉风;
人为窒息 ;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体罚 ;
约束衣;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罚款;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针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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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居委会张玉苹 一大队大队长:尤然、孙彬 有一队长叫张国光十分凶狠。 生产大队长:张宇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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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玉 ,
彭涛,
尤然 ,
潘秋莲,
向奎利 ,
张良,
陈秋梅,
苑淑珍,
管琳,
张春光,
周勤 ,
孙兵,
李秀玲,
赵敬华,
王广云 ,
王晓峰 ,
载耀辉,
张谦,
王艳萍 ,
赵国荣 ,
高栾,
马季三,
杨建
昌平区看守所
亚运村派出所
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
图牧吉劳教所
:
迎桂娟
昌平洗脑基地
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
昌平区拘留所
北京女子戒毒所(北京女子劳教所)
:
李子平
回龙观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4年1月25日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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