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
受到不公审判并被判18年重刑的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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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昌(Li,Chang),
男 ,
73岁 ,
北京大法弟子,原大法研究会的主要负责人。1999年10月1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分院非法批准,北京市公安局非法绑架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 迫害之初,原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李昌、王治文、纪烈武,“控告江泽民第一人”──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王杰等人,都被送到七处,判以重刑。 1999年12月26日,中国政府趁人们回家过节之际,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非法审理了原法轮功研究会的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四名成员,分别被非法判刑18年、16年、12年、7年。 李昌、王治文、纪烈武现都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监狱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九分监区。 天津茶淀监狱(男监)于2000年11月份开始接收被非法判刑的北京大法学员,为了掩人耳目,不法之徒把北京的男大法学员关押到天津。大法研究会的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就在此被非法关押。 李昌、李华、、、等等有一百多名大法学员刚被绑架到前进监狱时,都要被“严管” 迫害。一个中队八个班,就有一个“严管”班。新前进监狱成立后,最早集中关押大法学员的监区是九分监区。随着大法员的增多,又有十二分监区集中关押大法学员。后又有了另外的分监区。 在“严管”班,由于邪恶要对大法学员进行“转化”,采取的迫害方法主要有:强迫大法学员坐在一个只有十几公分高的小板凳上一动也不许动,体罚,减少睡眠时间,精神折磨,期间不允许任何人包括其他刑事犯人同大法学员讲话。被“严管”的学员,至少有两个“包夹”。如果邪恶认为学员很“顽固”,会有三个,甚至四个“包夹”,走路的时候寸步不离。就是一般他们认为“转化”了的,也不可能独自行动,至少有一个“包夹”。这些“包夹”会把学员的一言一行反映到警察那里,作为他们掌握学员思想的所谓素材,从而进行新的迫害。 对于出了严管班的学员,若要加重迫害,便是另外一种迫害方式了,就是所谓的“隔离审察”。在单独的一个房间里,被迫害的学员被上脚镣,只能站着一动不动。周围有“包夹”看着。除了大小便,“包夹”们都“服务到家”了,是为了更大程度上迫害学员。有些学员由于长时间站长,脚都浮肿了。 邪恶的另外一种迫害方式就是强迫学员看诬蔑大法的录像,进行邪恶的灌输。他们还强迫他们认为假“转化”或“转化”不彻底的学员去参加另外新学员的“转化”。为了转化学员,他们强迫学员连续2-3天不睡觉,真是邪恶至极啊。邪恶还把对法轮功的迫害同整个监区的宽管严管联系起来,遇有学员不“转化”,便限制整个监区的娱乐时间和活动范围,造成一种紧张气氛;一旦对学员迫害达到他们的目的,便增加整个监区的娱乐时间,使其他犯人感到他们的环境同大法学员有直接关系。 民运中心又透露,十二月二十六日被判刑的四名法轮功领导人中,李昌、王治文、纪烈武三人目前被关在北京第一监狱,姚洁则被关在北京女子监狱。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十分监区被分拆,法轮功学员李昌被分流到在一楼的九监关押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严管;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睡眠 ;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坐板 ;
单独关押;
手铐/脚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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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分院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监管局
北京市看守所
北京市前进监狱(京山线茶店站前进监狱/第七劳改农场/天津茶店监狱)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分院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23日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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