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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丽


法轮功学员谷丽被劫持

简介:
谷丽
(Gu,Li), 女 , 49岁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法轮功学员,大连市金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护士。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大法弟子谷丽和邱淑萍在程家大队小李屯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丛吉祥、邢有礼等三人非法举报,在回来的路上被登沙河镇派出所警察孙通和和三名保安把谷丽和邱淑萍拖上车绑架到派出所。傍晚五点多钟谷丽和邱淑萍的住宅被多名警察非法闯入并进行非法抄家。第二天下午三点半左右谷丽被送往普兰店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关押半年之后,谷丽被非法秘判三年、大法弟子邱淑萍被非法秘判4年。现俩人均已上诉。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邪党法院装模作样开庭时,大法弟子阎寿林出庭为谷丽做了无罪辩护,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日下午一点三十分左右,阎寿林一家与往常一样在艺林照相馆忙活,突然闯进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对阎寿林拳打脚踢,实施暴力绑架,夫妇均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一年,闫寿林夫妇再次被绑架,闫寿林被非法劳教一年。据悉,已在大连教养院被迫害精神失常。

谷丽、邱淑萍被非法羁押八个多月后,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送往沈阳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谷丽在金州劳动局附近修车处跟一部队人讲真相,被其跟踪并构陷金州光明派出所而遭警察绑架。之后又去她家抄家,非法抄走语音电话三部、小册子一份、传单五份、几个手机卡、几张光盘、几本书等,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和五份资料都被搜走。现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批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

在中国大年(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五日~二十七日)期间,辽宁省大连地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达120人。具体如下: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省直)被非法关押的大连法轮功学员:58人,他们是王新莲、谷丽、秦淑兰、李玉梅、张霞、张晓丽、徐美华、陈亚洲、邹辉、王凤君、王卫真、徐桂兰、张静、文英、李玉花、刘新颖、盛杰、仲淑娟、方芳、林景萍、时宁瑶、战淑华、曹娥、来桂芳、谷秀华、张三曼、谭春荣、于春香、王丽果、孙宝英、廖杰、王日清、张桂敏、胡志琴、周海燕、刘艳萍、方彩霞、刘娟、王秀香、李钢、张亚丽、陈桂荣、陈利荣、程玉荣、蒋连香、许丽、王素棉、杨丽华、韩雪松、金翠香、李道蓉、刘兴革、单秋菊、李彩文、尹森、李剑美、袁素新、朱伟君。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构陷案卷被非法送到法院。家属已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十五分,大连市金州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谷丽女士进行非法庭审,谷丽的哥哥和家属聘请的律师提前十五分钟来到大连市金州区法院门前,向门卫出示证件准备提前进去,并告知门卫九点三十开庭。

门卫查看后说,法官还没来,让他们等着。九点三十律师与家属又去询问,还是让等着。九点四十左右询问,还是让等着。约九点四十五门卫才让律师与家属进去。

用铁窗隔开且有四、五个警察把守的第三审判庭,其他人都已到场并准备就绪。审判长张丽、陪审员王辉、林海荣、书记员郝冰、公诉人王海等都已经坐好,旁边另一年轻男子不知姓名,庭审笔录也没有记录,却坐在公诉人席上,涉嫌违法。旁听席上,有一法警,五、六个其他人员。这就是有意安排审判人员让律师与家属再三等等的原因。其目的就是干涉阻挠律师的无罪辩护。

律师还没有坐好也没拿出电脑及材料,庭审就开始了,连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以及公诉人是谁,律师都还没有听清。这时律师要求重复一遍以便记下,遭到审判长张丽拒绝,还训斥律师不注意听。法庭也没给律师拿笔和纸的时间,就不能及时记清。当法官问律师是否回避时,律师说:连姓名都不知道,怎么决定是否申请回避?他们则愤怒地又重复了一遍,但只说了审判人员,并没有说公诉人王海。律师还没有说是否申请回避,他们就开始让公诉人王海宣读起诉书了。

在证据质证阶段,法官张丽多次打断律师的质证,对律师进行催促,要求律师并不要重复,这种干扰致使律师不能很好的质证。

在发表辩论意见阶段,律师开始宣读事先拟好的初步意见,过程中又被多次干扰、打断,还是对律师催促,并要求律师不要重复。律师说:“你们这样打断我、不让我发言,你们占用的这个时间,我基本上都快宣读完了,这实际上是你们延误了时间。”其目的就是阻碍、干扰律师的无罪辩护。

当律师读到认定法轮功为×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时,公诉人王海和审判长张丽不约而同的大声制止,并狠敲法锤。说律师否定国家对邪教的认定,公诉人王海在庭审后,情绪激动的要求书记员给他补记,要依司法部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管理办法,建议对律师处罚。律师说:你们指控法轮功为×教,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当律师读到被告人即使向三个军人讲述了她遭迫害的经历,也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她有言论自由和检举、控告的权利时,公诉人王海和审判长张丽又不约而同的大声制止,并狠敲法锤。粗暴的制止律师的进一步发言,致使律师不能展开论述她应有的权利。

当律师读到对谷丽及所有法轮功修炼者的指控和审判,均来源于政治考量,而非法律范畴时,没等律师说完,公诉人王海和审判长张丽再一次不约而同的大声制止,并狠敲法锤。他们再一次粗暴地制止了律师的发言,并武断地中断了律师的辩护,强行进入最后陈述阶段。

他们以“与本案无关”为借口多次打断律师、制止律师的辩护。律师当庭提出强烈抗议:首先,我还没有读下去,你们怎么知道与本案无关?如果我坚持认为与本案有关呢?其次,我的辩护意见是享有豁免权的(即:辩护人的庭审发言不受法律的追究)。如果我的发言还要你们公诉人、审判员审查批准,你们认为合适我才能说,你们认为不合适我就不能说,按你们自己的标准控制律师的发言,那么法庭还要辩护人干什么?中国的辩护制度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控辩双方本来就是针锋相对,激烈的观点和说理对抗恰恰能有助于法官查清事实真相,据中裁判,才可能有公正的判决。否则,还谈什么公正、公平可言?

庭审后律师对法院的非法行径整理并投诉到法院纪检监察。投诉信中郑重提起:请求纪检监察对此人认真查处,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律师本人。如果不能对此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律师将继续向上级机关或检察院或纪委申诉、控告,直到处理为止。另外,律师还要求纪检监察室,为查清事实真相,依法提取、固定本次庭审的全部录音录像,律师律师将依法申请调取,同时保留追究审判人员和公诉人责任的权利。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谷丽被非法判四年,罚款七千元。谷丽不承认,准备上诉。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九日市中级法院不开庭而维持原判。九月十二日谷丽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谷丽的家属请的申诉律师,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会见谷丽,商谈申诉的事。监狱无理叫律师递交会见提纲,律师告诉狱警,这种要求是非法的。大约11点律师会见了谷丽,谷丽同意申诉。

二月七日律师去大连中院阅卷,刑事庭非法要求律师递交申诉文书,律师在打电话时,他们接着电话不讲话,使律师不能正常阅卷。律师控告中院刑事庭,控告信递交大连监察委、司法局、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等。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律师又到金州区一审法院阅卷。三月十四日申诉书递交到大连中院。

谷丽现在被劫持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五监区四小队。刚去时,曾被几个人拿着鞋底子往脸上打,脸都被打青了。为了逼她“转化”,在寒冷的冬天,她被强制穿着胸罩、裤头,躺在铁板上往她身上泼凉水,那时张队长值班,谷丽在被迫害严重时喊张队长,张队长躲了。

谷丽还曾被逼着在寒冷的冬天只穿一件劳改服、单鞋,开窗站在窗口,迎着寒风冻,被冻得手脚发紫,鼻涕直流。还多次被强制蹲在大教室里,被逼“洗脑”,看“碟片”等等,包夹犯人坐着,她站着;包夹犯人穿棉衣棉鞋,她穿单衣单鞋。还多次被强制到教育科、狱里去说违心地话。包夹谷丽的其中一个犯人叫彭春燕,很邪恶的。

谷丽在狱中遭到残酷折磨。以下是她自述在狱中遭迫害经历:

我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九月十三日分到五监区四小队。因为我拒绝所谓的“转化”,不写“五书”,对我的迫害就从九月十四日开始了。当时狱警是李倩和张文馥,包夹是杀人犯孙雅芝和贩毒犯彭春艳,彭春艳让我蹲着,一看不好使,就让我脚后跟抬起脚尖着地蹲着。白天在车间干一天活,晚上从六点三十分或七点一直蹲到九点三十分,我脚一落地她们就打。孙雅芝、彭春艳用手指甲掐我大腿上的肉,掐很小很小,让人钻心疼;她们用带跟拖鞋打,用脚踹会阴部、踹胸部。有一次她们把我顶到墙上踹胸部,因为我是蹲着的,她们用力踹我时,我差点窒息。有一天晚上,孙雅芝打我打累了,就坐在地上的小垫子上继续打,还告诉彭春艳掐我身上的肉越小越疼。

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至四日,监狱给犯人放了四天假,而我被逼蹲了三天,从早到晚每天十几个小时,导致我双脚表皮神经受损,现在双脚表皮神经没有知觉。晚上睡在光板铁床上,穿一件单衣服,没有被,冻得一宿也无法入睡。

在我受迫害的时候,三楼大活动室有排练节目的犯人。孙雅芝、彭春艳也不避讳。晚上有值班狱警巡岗点名撞上,也没人管。只有一次,有一个狱警说她们:“差不多就行了,蹲时间长要上大号(大便)的。”那段时间我只能少吃少喝,晚上睡光板床,双腿根全是紫的,疼得直哆嗦,无被无褥,又冻又饿。

有一个周日,四小队部份人加班,管事犯人魏秋菊在上午十点左右回来,到活动室看,她们让我脱光衣服,用带跟拖鞋打身上,揪乳头,不脱衣服就往身上浇水。有几次用带跟拖鞋打脸,脸被打青,掀开衣服,胸部、腿部全是紫色。这些伤痛同监舍的人都看到了。我找狱警,那两天李倩狱警不在,我就找狱警张文馥两次,她总说没时间。

他们折磨我一个月后,就不让我蹲着了,让我穿着单衣服站在风口吹、冻,或让我光着脚站在冷水盆里,或往身上浇冷水,屋里晾着犯人们洗的上百件衣服,窗户大开,阴冷伴随着风吹。

孙雅芝、彭春艳骂师父,并写在我的衣服上、袜子上、裤头上。从迫害一开始监狱就停止我洗漱,三、四天后,我就开始大面积掉头发,头上的疮越长越大,很大一片没有头发,头皮裸露。

当时五监区主管狱警是李妍,四小队主管狱警是李倩。李倩要我家里电话,我没给,她就在网上查到。有一天李妍和李倩值班,把我找到办公室,说再不“转化”就把我关到别的监区,还说我丈夫在外面找小老婆,孩子不认我等等,我怕调到别的监区被打,以及顾及孩子的情况,违心地在“转化”书上签了字。

同一监舍的犯人王艳平,目睹了我整个受迫害情况,就把这事举报到了监区,李妍找我谈话,问有无此事,是否被打?正赶上孙雅芝、彭春艳要报减刑。李妍说:“你要不同意就不给她俩报。”我当时有顾虑,一是有怕心,二是还想让她俩听真相,能得救。我对李妍说:“打我的事明天私下里和你说,我先回避,她们减刑我同意”(执法记录仪开着)。这样她俩的减刑材料就报到了狱里。

后来王艳平又通过律师把孙雅芝、彭春艳迫害我的事举报到了检察院、法院,她俩的减刑报告在二零一八年年底退了回来。狱警说是缓减,下次报。二零一九年过年后,监区又给她俩报减刑,我悟到我以前的想法是错误的,同意她俩减刑就意味着纵容恶人对修炼人犯罪,对佛法犯罪。我去找李妍,她不在,找张文馥捎信,也没有回信。

现在李妍休产假了。我想再找狱警,说出我的想法,走出这一步。

大连金州法轮功学员谷丽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五日结束四年冤狱。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谷丽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告,被大连市金普新区光明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谷丽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被强行送进大连市看守所(姚家看守所)。

谷丽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回家,被非法监视居住半年。

现在(二零二四年二月),谷丽已被普兰店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普兰店法院。普兰店检察院检察官:赵晓娜。

将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上午9点,在大连市普兰店区法院非法开庭。主审法官是王冬冬 (电话0411-83187787),公诉人是赵晓娜 (电话0411-83181879)。

大连市金普新区法轮功学员谷丽年前和年后各开了一次庭说是试庭。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还要开庭。

普兰店检察院检察长于振双,谭浩,孙永明法院法官王冬冬,赵晓娜、院长助理:刘家瑞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非法审判非法批捕非法罚款罚站罚蹲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洗脑/送洗脑班毒打/殴打乳房被掐得皮开肉绽抄家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监视/跟踪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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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负责此案法官;王冬冬0411-83187787 普兰店检察院检察官赵晓娜0411-83181879 另外,又找到一个号码13604088503 相关责任人 五监区管迫害法轮功强制“转化”的是科长李岩 四小队长王文富和李倩 执勤员是魏秋菊 具体负责包夹谷丽的犯人:孙雅芝、彭春艳、于佳欣、于美净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连市看守所区号(0411) 电话:0411-86870728<br>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270号,邮编116030<br>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街270号 邮编:116031<br>所长:田福利  0411-86887816 (现任副所长:陈维东)<br>政委:高宗利 0411-86887811<br>副所长:逄锦国 0411-86887815 (现任副所长:陈维东)<br>副所长:姜明 0411-86887812  (现任副所长:周桂春)<br>副所长:韩树杨 0411-86887813<br>办公室主任:段世民<br>政工纪检科科长:巩庆祝  纪检员:孙元君 <br>行政管理科科长:付宝柱<br>管教一大队大队长:李新生 教导员: 单聚宏<br>管教二大队大队长:张健 教导员: 赵发虎<br>管教三大队大队长:王毅 教导员:苗树海<br>管教四大队大队长:贾玲<br>管教五大队大队长:唐斌 教导员:姜斌<br>大连看守所电话:<br>86886166、86887811、86887816、86887815、86887813、86887812、86870718、86870728、86870857、86870508、86871988<br>大连看守所提审室电话:0411-88053434(可以打通) <br>大连姚家刑事拘留所:0411─86870728 、83792725<br>大连看守所总值班室:0411-83792702<br>大连市看守所提审室:411-88053434<br>驻所检察官办公室主任于伟:411-88053487<br>大连市看守所电话:411-86870728,86886166,86887811,86887816,86887815、86887813、86887812、86870718、86870857、86870508、86871988 <p>大连市委政法委部份电话区号(0411)<br>总 机: 办82716666<br>办公室 办8906、8913、82709732<br>干部处 办8917、82709632<br>综治办 办8902、8903、82709232<br>提审室:0411-88053434<br>驻所检察官办公室主任于伟:0411-88053487
金州区光明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所长 王立斌 电话:15998570008 社区片警 李东伟 电话:18698653912
辽宁女子监狱【辽宁女子监狱】<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br>电话:(区号:024)85906000<p>收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子村辽宁女子监狱X监区×××(收),邮编:110145(给警察写信,写明几监区即可;给被关押者寄信需同时写明几小队。)<p>监狱长:贾福军(原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办电:024-89296666<br>副监狱长:徐敏(女,五十左右,未婚,是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办电:024-89296633、手机:15698806633<br>监狱总值班室:89296733,总机室:89296600 <br>狱长李森办公室:89296666<br>政委办公室:89296677 办公室主任:89296868  政治处主任:89296767   纪委书记:89296818  工会主席:89296699   传真室:89296711<p>电话(以下前四位号码均为:8929)<br>监狱领导及电话:杨莉89296666;房淑霞89296677;王铁89296655;郑恩富89296767;徐敏89296633;于怡89296667;李红卫89296768;徐健美89296688;张晶89296628;孙桂娟89296618;王尉89296668;王丽艳89296699;艾辉89296868;马玉琴89296877;调研员89296617、89296818<p>第三监区监区长:夏茹<br>副监区长:李影<br>科长:张言<br>队长:赵姝、董路<p>八监区五小队队长:习雨桐(音) : 彭春燕
金州区法院大连市金州区法院<br>区号:0411<br>邮编:116100<br>电话:041187786308  <br>               姓名   外线   内线<br>民一庭:副庭长室: 李焕祥  878 37737 7737<br>    审判员室: 赵利  87837735 7735<br>    审判员室: 刘少敬 87837735 7735<br>    审判员室: 田美环 87837735 7735<br>    审判员室: 雷德峰 87837733 7733<br>    审判员室: 王军 87837733 7733<p>民二庭: 庭长室: 吴秀忠 87837799 7799<br>    审判员室: 常建生 87837752 7752<br>    审判员室: 王永东 87837752 7752<br>    审判员室: 徐富 87837748 7748<br>    审判员室: 连芳 87837748 7748 : 张丽
大连市中级法院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邮编:116011,<br>区号: 0411,總機:363-5111、83775652<br>电话:0411-83775001,0411-83775660,语音留言举报电话:0411-83775689。<br>查号台 0411-83723185<br>值班室:0411-83775500(昼夜)<br>纪检办公电话:83775689<br>纪检监察投诉电话:0411-83723330。<br>其他纪检监察电话:0411-83775121,0411-83775137,0411-83775623。<br>E-mail:wgyj_dl@126.com、传真:0411-83775530<br>院长:周焱:电话:83775001<br>副院长:梁军 0411-83775019、高尔坦 0411-8377002、高峰 0411-83775011、董立群。<br>[刑一庭]<br>副庭长 赵爱华 0411-83775062<br>林驰 0411-83775297<br>曹洪涛 0411-83775036<br>周波<br>[刑二庭]<br>庭长 裘春华<br>副庭长 郭辉 0411-83775360<br>副庭长 殷传茂 0411-83775615<br>法官 何云波 0411-83775636<br>法官 薛凯 0411-83723117<br>法官 付庆维 0411-83775055 宅0411-83621523<br>书记员 田震<br>刑二庭代理审判员:薛凯
普兰店看守所普兰店看守所:0411-3148520(总机)<br>邮编:116200
登沙河派出所警务电话87230204  <br>传真87230206-0<br>登沙河镇派出所:所长傅国峰 副所长:胡为国 副所长:陈天芳<br>办公电话:0411-66177204 : 孙通和赵岳
金州区检察院 : 王海
普兰店市法院
大连金州区程家大队小李屯 : 丛吉祥邢有礼
金州新区光明派出所邮编:116100<br>光明派出所所长:王立斌。电话:15998570008 李卫东:18698653912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4日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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