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秀芬
简介:
齐秀芬(Qi,Xiufen),
女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赤峰元宝山电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中午开始,内蒙古赤峰市“610”、安全局、公安局,元宝山、红山、松山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约200名警察在元宝山、元宝山电厂、元宝山矿、建昌营,红卫、八家村等地绑架法轮功学员,历时半个月,共约有70名法轮功学员被抓。 参与恶警有:局长某、王啸、李皆林、孙凤匠、李强、徐大章、徐子章、张保国、潘伟、王利民等。 警用各种方式折磨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使多人致残。恶警并将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两、三年不等,非法判刑5、7年不等。未劳教或判刑的,就要强行交3000元,劫持到“转化”基地洗脑迫害,出来后必须交一万元作罚款;有的学员被停止工作。 当时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约有70人,知姓名者有:曲秀芹(7年)、王桂兰、王道荣(老人)、马永龙、王桂生、宋先宗、王艳平、吴连昌、王玉珍、王菲、杨志宇、闫志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刘国发、冯久春、杨玉琴姐妹、杨福田、齐秀芬、孟祥芹、王永泉、李鸿章、任素英、张某等;有20人左右被非法劳教、判刑,其余学员全处以非法罚款,没钱就抄家,啥贵就拿啥,不交赎金不放人,没抓到的法轮功学员,警察就强行冻结银行帐户,上网叫各地抓捕。 此次抓捕行动后,警察非法抄查私人电脑几十台等,折合人民币几十万元,恶警上报内蒙自治区请功。后又上呈中央公安部。贾毅、郭玉明二人多次去北京接受任务、请功,并在内蒙古自治区的电视台节目中造谣,说法轮功学员与“国外势力勾结”,掩盖迫害真相,愚弄百姓。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内蒙古赤峰元宝山电厂法轮功学员齐秀芬被非法抄家,警察去她家非法抄家时,当时她没有在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齐秀芬被绑架到元宝山平庄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天放回。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勒索钱财;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罚款;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抄家;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下半年赤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简述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49468.html#22921231258
内蒙古赤峰法轮功学员齐秀芬被非法抄家
内蒙古赤峰市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的非法抓捕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赤峰市公安局
:
王啸,
李皆林,
孙凤匠,
李强,
徐大章,
徐子章 ,
张保国,
潘伟,
利民
元宝山区平庄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20日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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