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竹云(隆竹云)
简介:
龙竹云(隆竹云)(Long,Zhuyun(longzhuyun)),
女 ,
43岁 ,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短短的几个月这些病全都好了。与大女儿孙芳芳、小女儿孙园园一家人在西夏区同心路市场共同经营着十字绣门店已多年。 二零零零年八月,隆竹云被非法绑架,当年十二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宁夏女子劳教所。隆竹云被两个吸毒犯二十四小时「包夹」:上厕所要打报告且「包夹」跟随;法轮功学员之间不能说话,说句话就会被「包夹」破口大骂;打饭都跟着,或者她们给打;干奴工捡活性碳双手和脸黑糊糊的;寒冬腊月洗澡、洗脸都是冷水。一次,劳教所开大会,管教怂恿犯人诽谤大法,一个吸毒犯上台念诬蔑大法和法轮功师父的发言稿。隆竹云站起身准备抗议,当即被身边的犯人和管教,一哄而上,毒打、电棍电、将她扯出会场外。她被电棍电的全身发抖、冒火光,之后被罚面壁、写检讨、加教三个月。 二零零二年八月,隆竹云和女儿孙芳芳被非法绑架。孙芳芳关押了十五天后,警察勒索三千元。交钱后警察不给开收据,隆竹云家人一再坚持,警察无奈退了一千五百元,还有一千五百元就被警察私吞。当晚隆竹云从朔方路派出所走脱,流离失所期间再次被绑架关押到了宁夏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隆竹云再次遭受「转化」迫害:每天强迫「学习」中共宣传「假、恶、斗」的一些书籍和诬蔑大法的材料;不定期召开大会,蛊惑吸毒人员诽谤大法,逼迫法轮功学员附和。经常播放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录像、电视,灌输党文化。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龙竹云及其女儿芳芳,被西夏区朔方路派出所及西夏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晚八点左右,宁夏公安厅骆健、银川市公安局王世元、张安忠、王建国等三人骗开了银川市西夏区法轮功学员隆竹云的家门,以问些情况为由企图绑架隆竹云,隆竹云及家人当即严正拒绝。期间两个警察假说抽烟出去了,其实是出去打电话叫人。其余恶警与隆竹云及其家人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后来恶警叫的两个帮凶到了,他们再次骗开门,多名警察把隆竹云强行抬到车上。他们还企图绑架隆竹云的两个女儿,但没有得逞。绑架隆竹云时,她家八十多岁的老爹惊恐万状,恶警们根本不管不顾。 次日,隆竹云家人到银川市公安局要人,参与绑架的恶警不在。晚上又去了国保大队队长王世元家要人,王世元不开门。他家人撒谎说:“此人已搬家,你们找错门了。” 事后得知,隆竹云被绑架到了金凤区公安局,次日被非法关押到了银川拘留所,将被非法拘留十天。据悉,此次绑架拘留隆竹云的理由是:她十三日曾陪同法轮功学员李金花的家人到过银川市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隆竹云遭到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银川市看守所,至今已超过一个月。多名恶警欺骗其丈夫把家门打开,涌入其家,非法抢劫了隆竹云的私人物品:大法书籍、mp3、电脑和一些资料等。 参与此次迫害的有:银川市公安局的张安忠(此人很邪恶,曾多次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朔方路派出所的恶警龚刚、程振杰、马晓雷,还有王朝水、李兰(女)、及刚从看守所调来的靳姓警察、一警号为120153的恶警等。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隆竹云和女儿孙芳芳到银川火车站乘坐发往上海的旅客列车时,被西夏区公安分局和朔方路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到西夏区公安分局。八月三日下午四点左右,隆竹云的二女儿孙园园正在母女三人经营的十字绣门店站店时,西夏区公安分局局长和李兰带着隆竹云来到店里,警察进店后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搜查,抢走了所有与法轮功有关的书籍、资料及真相币和手机等物品。在十字绣门店搜查了约一个多小时,随后公安局一行人等带着孙园园和隆竹云到怡安小区西区。 警察从孙园园和隆竹云家非法搜查抄走了一台打印机、法轮功书籍及法轮功真相数据等物品;约在下午七时左右搜查结束。随后公安人员将隆竹云、孙园园送到西夏区公安分局。八时左右对隆竹云、孙园园、孙芳芳进行了非法审讯,非法审讯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四时多。 之后三人被带往朔方路派出所,孙园园在丈夫和爸爸的陪同下办理了取保候审,孙芳芳和隆竹云被送往拘留所。过程中没有看见办案警察出示的《拘传证》或《传唤证》。在押解隆竹云的车上,办案警察李兰说,此次行动又和「敲门行动」有关。后来又转至银川市看守所关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人遭西夏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宁夏西夏区法院欲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非法庭审大法弟子隆竹云、孙芳芳、孙园园。上午十点开庭,法官宣布法庭纪律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其中罗列了隆竹云母女三人的“罪证”是:翻墙上海外网站,下载、打印法轮功书籍、数据,携带法轮功书籍、资料等,诬陷她们三人“涉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触犯了《刑法》三百条。 其后,法官和公诉人对她们母女三人提了一些问题,她们作了回答。隆竹云说:我的两个宝贝女儿都很善良等等,但她的回答几乎都是答非所问。孙芳芳在法庭上几次流泪哭泣。法官问孙园园:你认不认罪?孙园园回答:我不认罪!公诉人问孙园园:你是否要退出法轮功组织?孙园园回答:法轮功没有组织,不存在退出组织的事!公诉人还问孙园园:你写不写悔过书?孙园园回答:不写! 孙园园写了无罪辩护的辩护词,法官让她说得尽量简单一些。银川市法律援助部门的三位律师分别给三人作了辩护。公诉人对律师和孙园园的辩护置若罔闻,说按照“刑法三百条”量刑,应给隆竹云、孙芳芳、孙园园三人均判有期徒刑两年。其实,公诉人就是在610、政法委操控下,念一念现成的起诉书而已。 庭审从上午十点到十二点,大部分时间被公诉人占用,整个过程基本就是在走过场。庭审结束后,法官称将择日宣判。隆竹云和孙芳芳被带走,孙园园从法庭回家(之前办的取保候审一直在家)。 近日获悉,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隆竹云和其两个女儿孙芳芳、孙园园已遭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人的刑期分别为:隆竹云一年、孙芳芳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孙园园八个月(缓刑一年)。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隆竹云一年冤狱期满,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已从银川市看守所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审讯;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电击 ;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宁夏、广西、贵州三名中共官员遭恶报
宁夏银川市隆竹云母女三人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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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法院欲非法庭审大法弟子隆竹云、孙芳芳、孙园园
原宁夏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宁夏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劳教情况统计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7015.html#171122223617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4103.html#17923232250
宁夏公安厅骆健的犯罪事实
2012年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宁夏银川市隆竹云七次遭恶警绑架迫害
2011年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份案例
宁夏妇女李金花自述遭迫害经历
银川市隆竹云因营救李金花被绑架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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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告宁夏“六一零”恶徒:立即停止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银川市西夏法院 通信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和丽子园北街交汇处
邮 编:750021
联系电话:0951—4014217
传 真:0951—3011682、0951—3011969
电子邮箱:n×××fy@126.com
院长:张学锋
副院长:王海滨
法官:刘亦工(负责此案)
检察长:王安云
检察官:丁泽宁、张铭(负责此案)
银川市公安局地址:银川市玉皇阁北街219号(邮编:750001)
王满 银川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六一零办公室警员(参与绑架)
0951-6915127 手机:13007975996
王世元: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电话:0951-5071188
张中 西花园派出所所长 13709570931(参与绑架)
史磊 西花园派出所教导员手机13995313318(参与绑架)
张睿(参与绑架)
黄伟昌(参与绑架)
杨彩香 内勤(参与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宁夏公安厅
:
骆健
银川市看守所
银川市公安局
:
张安忠,
王世元,
王建国
宁夏女子劳教所
银川市610
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
西夏区朔方路派出所
:
王朝水,
龚刚,
程振杰,
马晓雷
西夏区公安分局
:
李兰
金凤区公安分局(原“新城分局”)
银川市拘留所
西夏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15日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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