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志军
廖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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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廖志军(Liao,Zhijun),
男 ,
53岁 ,
与母亲孟庆莲,父亲廖松林都是湖南郴州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六年开始炼法轮功。原湖南衡阳车辆段郴州列检所职工,家住湖南郴州市山川塘北湖区军人招待所生活区。中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廖家没有几天安宁团聚的日子。一九九九年九月中旬,廖志军因在车站广场炼功,被郴州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绑架,被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廖志军进京为法轮功鸣冤,在天安门广场被北京警察绑架,后被单位的人带回,被劫持到衡阳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并于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被劫持到长沙新开铺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廖志军曾陷冤狱九年半,在湖南网岭监狱,廖志军遭受了各种酷刑:关禁闭、电棍电击、戴上脚镣、手铐罚站、禁止洗漱、不让睡觉、扒光衣服毒打、曝晒、穿束身衣等。 廖志军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被绑架、关押二次,无理罚款六千元,继而被单位软禁一年。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湖南长沙新开铺劳教所。二零零四年在郴州又被绑架、非法劳教;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他的妻子张燕作为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不但要忍受多年来的担惊受怕、孤独凄苦,还被牵连二次被绑架到郴州市看守所关押。曾几次,她到了精神崩溃的边沿,内心惊恐到睡不着觉,听到外面一点响声就神色不安,以为警察抓人抄家来了。曾几次,她都想拿刀与害她家人的警察拼了。是因为大法学员的开导、劝慰才慢慢平静下来,是因为“真、善、忍”的熏陶才让她约束了那种对警察极度愤怒的行为。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上午,郴州市“六一零”主任张和平、副主任吴代明发出指令,以郴州市国安局为主,北湖区、苏仙区国保大队为辅,对廖松林一家进行迫害。当时来了四、五辆小车,十几人强行扣押廖松林、孟庆莲老俩口。老廖不服,被一人踢倒在地,抢去钥匙,然后将他双手反扣推入一辆白色小车。孟庆莲被扣着推上楼进屋看着他们抄家。他们的儿子廖志军上班时遭绑架。儿媳带着四岁孙女佳佳一周前回娘家探亲,在湖南常德安乡她娘家门口被绑架。警察强行将她拖上汽车,连鞋子都没穿,四岁的佳佳看到妈妈被抓的恐怖场面嚎啕大哭。 廖家被抄走的财物有两台电视机、助力摩托车一台、一台影碟机、十套电视接收器、MP4一个、MP3三个,邮政存折八本、现金四千多元(只要回一千九百多元)及大量法轮大法书籍和法轮功真相数据,就连老廖年轻时朋友送做纪念的日记本(里面有几十元收藏币)、儿媳的记帐本和孙女的成长日记及老孟准备十一月回老家的路费、嫂嫂送给老母亲的红包(放在衣柜棉衣口袋内,衣在钱不在)都一并搜走。还有他们每个人的钥匙共四套,在被抓的当天也被国安抢走了。 被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时,老廖的儿媳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遭受如此苦难,精神崩溃。一个月后,老廖一家全部释放。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上午,廖松林一家再次遭到同样的迫害。来了十七人绑架抄家,九套电视接收器和安装工具(如起子、锤子等)被洗劫一空。郴州市国安局谢功香、郭神光等连放在衣柜里的卫生巾都一张一张的捏过,一分钱生活费都不留。搜走存折一本、定期存单一张计三万多元,还有孙女衣裤里准备上幼儿园的八百元学费,老廖夫妇准备回岳阳老家长住一段时间的开支约六千元和二张火车票,别人的有线电视费四百元等。 其中那张定期存单二万多元是法轮功学员许郴生躲避迫害不能回家时托其儿媳保管的。当廖家多次向他们要这笔未开具手续的钱时,谢功香、郭神光不认账,郭神光还伸出胳膊挥舞道:“你胳膊拧不过大腿,自认倒霉吧。” 后来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以“郴北检刑诉字(2008)第一百七十二号起诉书”公然诬陷廖氏父子帮民众安装新唐人卫视天线是“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五十分,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对廖氏父子非法开庭,庭上没有宣布结果。过后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郴北刑诉初字第二百二十七号”分别非法判廖氏父子四年、三年半刑期,投入湖南常德津市监狱七监区和一监区关押迫害。 对廖家父子非法起诉的责任人是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袁章午(科长)。一审责任人是郴州市北湖区法院田忠民(审判长)、罗红荣(审判员)、黎建(审判员)、陈扬(代书记员)。二审责任人是郴州市中级法院赵学军(审判长)、胡承兰(审判员)、张波(代理审判员)、李雄雄(书记员)。提供的所谓“证据”是湖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提供的通话详单,郴州市分公司安保后勤部提供的信息查询单,郴州市马家坪市场宏达电器商行(三栋二楼四十一号门面)店主唐向东的供词。 廖松林父子常去唐向东店里购买卫视接收器,向店主夫妇讲法轮功真相。据唐向东说二零零七年他店子遭国安警察查抄,损失八万多元,原因与廖松林有关。国安诱惑他如果提供情报就把查抄的电视接收器归还他。此后他一边照旧大量卖出卫视接收器,一边假意的向廖父子索要大法真相数据,然后交给警察。《郴州日报》通讯员胡永庆、郭芳还对此案作歪曲报导,诬陷法轮功学员,欺骗民众。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星期一),十二名老年人像往常一样围坐在江老人房中读书时,遭到中共郴州市国保大队和南塔派出所警察绑架,把老人们全部劫持到郴州市南塔派出所。其中为首作恶者是郴州市北湖区国保大队刘红兵和苏仙区国保大队廖秉刚,幕后操纵黑手和跟踪举报者及其它参与迫害者待查。 截止七月二十五日,还有六名老年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关押。其中向槐香老人被关在郴州市看守所;李满妹、孟庆莲、李六妹等五位老人关在郴州市拘留所。 他的母亲孟庆莲老人遭绑架后,郴州中共警匪到他住处楼下要求他媳妇开门实施抄家,他年仅五岁的孙女佳佳又吓得哭起来了。小佳佳从出生以来多次目睹中共警匪的暴力行为,心灵受到很大的创伤:一看到警车就吓的发抖;一看到穿警服的人就紧张地说:“坏人来了”。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廖志军在湖南常德津市监狱冤狱期满时被单位开除公职。 二零一三年初,廖志军好不容易找到一份离家近、薪水也比较满意的工作,才让家里的经济有所好转。接着妻子也进了这家公司工作。夫妻俩互补互助,兢兢业业,不管份内份外的事都认认真真真做好,获得从领导到职员的一致好评。同事都说:“很难找到做事这样扎实、负责的人。”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下午五时左右,廖志军和妻子张燕夫妻俩如往常一样到公司加班,两人一前一后穿过南塔路到南街。突然,廖志军被靠近的几人强行按倒,二人摁住她的肩膀,向后拽住她胳膊。穿便服的警察,有几十人参与迫害。 张燕使劲挣扎,踢开按住她的人。又过来多名警察抓的抓,抬的抬。张燕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廖志军也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恶警为了阻止他们出声,有的死死摁住他们的腮部和头部,张燕的脸部、颈部都被抓伤。有的使劲向后扭住她的胳膊,张燕感到胳膊快要断了一样剧痛。有的把她四肢朝天抬起,张燕穿的短裙子都掀起来了,恶警全然不顾这些丧失人尊严的行为,直接把她横着丢进警车劫走。 另一边,有便衣到廖志军家敲门抄家,没有人开门。便衣就喊来开锁的人,强行撬了二个多小时才弄开了门,直闯入室抄走了廖志军的几件铁路工作制服。廖志军身上还被搜走了手机和钱等。 张燕被苏仙区公安分局讯问几小时后当晚放回家,廖志军被通宵扣押审讯。第二天上午,郴州市苏仙区公安分局下达了拘留通知书,将廖志军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 参与绑架的是郴州市苏仙区公安分局和南塔派出所的警察、协警等,他们都没有穿警服。为首的有廖炳刚、杨雄军、廖慧丽等至少二十多人。幕后主谋包括邪党中央、省、市、区的政法委、六一零办等。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八日,郴州市苏仙区公安分局整理黑材料送到区检察院,很快,检察院就把材料下到苏仙区法院,廖志军随时面临非法开庭。 郴州市苏仙区法院分别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和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两次对廖志军非法庭审。尽管辩护人为廖志军作了有力无罪辩护,但是苏仙区法院仍强行对廖志军非法判刑四年。 廖志军全家悲痛难忍,廖志军的父亲一位近七十岁的白发老人,多次找廖炳刚讲清真相,叫他放人,而廖炳刚口出狂言:放人,可以,拿一百万来,立马放人。 廖志军上诉到郴州市中级法院。中院刑二庭审判长李建湘等,不公开开庭就无理维持原判。据悉有法官表示很同情被告人,但是上面压力太大。日前廖志军已经被劫持到攸县网岭监狱。 据悉,苏仙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吴铿铮是法庭指定的辩护人,他第一次庭审时就说:原则上廖志军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我们中国以前都是“以德治国”,当然现在提倡“以法治国”。在再次庭审时,吴律师又提出:没有证据证明在墙上喷写字有社会危害性,社会影响也不大,也没有一个确凿的证据证明那一定是廖志军所为。 然而法院庭长谢祥昌完全不采纳律师意见,还说“我只按上面的政策办事,要错也是上面的错。”过后,吴律师觉得很憋气,说:本来是个很小的事,却非要搞的这么大。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廖志军在写思想汇报中,写了“法轮大法好”五个字,一大队三中队狱警肖金元气急败坏,指使刑事犯皮程武等四人将廖志军按倒在办公室的地上,用警棍使劲抽打廖志军的臀部,打得廖志军臀部全是青紫色,两个多月后才见好。后来廖志军当着来监区巡逻的监狱教育科的张振民警察和一大队邹大队长的面脱下裤子给他们看被打的臀部,他们却视若无睹,随后狱警肖金元将廖志军关进监舍不准出来。 二零一四年刚过完中秋节的第二天,狱警肖金元以扰乱监管秩序为借口,将廖志军铐在刚好可以两个手抱住的树上,他就指使包夹用一条长脏布勒紧廖志军的嘴巴并绑在廖志军的脖子上,白天铐在烈日下暴晒,晚上铐在监舍的床柱上,使人没有一秒钟的舒服。第三天晚上,廖志军质问狱警肖金元:“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这样对待我,再这样我会走绝路的。”肖金元非常嚣张的说:“谁要我穿了这身警服。”言外之意,就是穿了这身警服就可以为非作歹。 二零一五年大年二十九,被关进监狱牢中牢——隔离室,后七天关进禁闭室,期间不准穿毛衣、袜子,只准穿一件棉毛衫和秋天的囚衣。在隔离室罚站的第三天,廖志军因不配合罚站并要炼功,被陈志刚教导员一顿电棍电击后,再戴上脚镣、手铐罚站,陈志刚还嚣张说:你们明慧网有我的黑名单,我也不怕。 二零一五年三月份,狱警肖金元再次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廖志军关进禁闭室十五天,后因廖志军拒绝给他们打“报告”及“蹲下讲话”的无理要求,再延长十天。陈志刚教导员拿来四根电棍,扒光了廖志军的衣服,足足电击廖志军两分钟,强行把廖志军锁在束身椅中,直到晚上十一点钟,见廖志军喊得没力气了,身上衣裤也全都尿湿了,才把廖志军从束身椅上放下来。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监狱八大队教导员将廖志军带到高度戒备区(“610办”在监狱设的一个超越人体承受极限的炼狱)转化班进行流氓式强制转化,当天晚上被罚站一晚上,第二天手脚全都肿了。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廖志军结束冤狱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廖志军在苏仙立交桥下的集市发送法轮功真相册子时,被四个便衣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绑架到苏仙派出所,下午被劫持到拘留所。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苏仙派出所所长高磊指使三个警察将廖志军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廖志军的家属得知,廖志军被苏仙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目前廖志军被非法关押在郴州看守所遭受迫害,廖志军的父亲多次到检察院向公诉科人员讲述法轮功合法。 廖志军的父母知道他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是无罪的,在开庭前请了北京的律师和本市律师为廖志军做无罪辩护。市司法局一要员知情后,当面警告本地律师不能出庭辩护,否则后果自负。 苏仙区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对廖志军进行非法审判,苏仙区检察院公诉人刘力做了构陷指控。廖志军当庭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并讲述了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 而苏仙区法院不顾事实,以一句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无罪辩护不能成立,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以“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判处廖志军有期徒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判决书除送给被告外,至今未送给廖志军的家属与张律师。看守所通知家属可以探视廖志军了,家属才知道廖志军已经被判刑了。 廖志军不服判决,向郴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郴州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草率的于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继续迫害廖志军。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廖志军被郴州市看守所劫持到网岭监狱。廖志军拒绝换囚服,收教贺警官指使几个事务犯强行脱下他的便衣,换上囚衣,用手铐将他铐在收教大厅的窗子上几个小时。 六月二十七日,廖志军被关到高度戒备区后的时间里,副教导员谭平平专门从生产队挑选两个心狠手辣的罪犯,对廖志军高密度施压,干警轮番对他洗脑,据说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八千元的奖金。干警肖主任、石警官、十监区的谭平平、李刚、刘韶、谭明贵、刘小良、从津市监狱请来的侯警官,晚上不准廖志军睡觉,廖志军与谭明贵警官理论说:“死刑犯都不能驳夺睡觉的权利,何况我还不是死刑犯,凭什么不允许我睡觉?!”他说不允许你睡觉,你拿石头打天啊。连续几天晚上不让廖志军睡觉。 因不配合无理的要求,廖志军遭到两名罪犯肆意的扇耳光几十个是常事,恶徒动不动就抓起他的头往墙上撞,有一次被一名罪犯踢到廖志军的小肚,当时廖志军巨痛难忍,大叫起来,两三个月后才没有痛感。像这样没有任何底线的罪犯王强(三十岁,四川峨眉山籍)竟然获得减刑五个月奖励,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减刑出狱。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关到生产队强制劳动,做的全是粗制滥造的假冒名牌出口到海外多个国家及台湾的衣服。其中有做摩托车雨衣的生产线,那雨衣的袋子上写的广告是专注雨衣三十年的生产商。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湖南郴州法轮功学员寥志军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郴州看守所。 廖志军被绑架后,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苏仙区及南塔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务到家抄家,翻箱倒柜。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和妻小制止不住。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廖志军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廖志军已经提起上诉。这是廖志军第四次被非法判刑。
迫害类型:
非法罚款;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勒索钱财;
迫害亲属;
罚站;
电击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毒打/殴打 ;
洗脑/送洗脑班;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其它酷刑;
约束衣;
用刺激物涂抹眼部;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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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李建湘。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开铺劳教所
郴州市公安局
郴州市“六一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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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代明,
张和平
常德市武陵区政保大队
:
黄军华
津市监狱
:
肖健,
石蛟龙,
罗华,
陈磊,
李本安,
宋建平
攸县网岭监狱
:
李刚,
谭明桂 ,
刘轶刚 ,
肖金元,
谭平平,
陈志刚
北湖区法院
郴州市拘留所
郴州市看守所
郴州市政法委
:
刘志伟
衡阳市看守所
苏仙区公安局
:
廖秉刚,
杨雄军,
廖慧丽
南塔派出所
北湖区检察院
:
袁章午
郴州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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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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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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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芳
苏仙区法院
:
谢祥昌
苏仙区检察院
:
刘力
郴州市司法局
苏仙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25日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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