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中华
简介:
刘中华(Liu,Zhonghua),
男 ,
32岁 ,
哈尔滨市燃气化公司达连河气化厂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二月,刘忠华与妻子王艳杰(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访,汽化厂公安处非法抓捕,关进依兰第二看守所,由于在其身上搜出《转法轮》,遭公安处于晓风殴打。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由于不放弃修炼和绝食抗议,看守所副所长林忠指使犯人对其和同室的大法弟子进行"单腿站"、"贴画"等体罚,并且强令不许睡觉。绝食期间被迫进行体力劳动。非法关押五十五天后被释放,依兰县公安局借此勒索家属一千元(主要责任人:张焕友)。看守所也以伙食费为名勒索四百元(主要责任人:郑军)。同时,单位将他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两年。由于拒绝写保证,所以,回家后一直不让上班。 二零零零年六月,汽化厂以谈工作为名,将刘忠华和妻子骗至公安处,非法关押审问,期间遭公安处盛勇的野蛮毒打,家里也被汽化厂非法搜查。第二天他和妻子及另外三名大法弟子又被强行送进依兰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六十六天,关押期间曾被多次强迫进行体力劳动,由于与同修一起进行绝食抗议,被强行注射、强行灌葡萄糖、灌浓盐水。八月末释放时,看守所又勒索伙食费一百五十元(责任人:郑军)。 气化厂从二零零零年开始不让刘中华上班,在十二月份以前曾上班,也只是干零活,或在单位被监控,工资二零零零年三月至六月每月按 一百八十元发给。从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今工资一分也没给发,而且还被赶出单位。一到“敏感日”仍然上门骚扰,还到亲属家多次骚扰。 二零零一年二月,汽化厂迫于压力,想把他带回单位监控,并多次到其父母家,以帮其恢复工作为名,欺骗、骚扰甚至伙同依兰公安局进行恐吓、威逼其家人,强迫其同事、朋友四处找他,就这样,他和妻子又一次流离失所。 二零零三年三月,他到郑臣家询问工作的事,气化厂公安处郎永祥、李志武、于晓风和达连河镇公安分局张成金等人突然到郑臣家以到气化厂谈工作为名欲将他和郑臣骗走。 他及时走脱,随后,镇分局和公安处的盛勇等人为抓他气势汹汹的到其岳父和父母家骚扰,盛勇还编造谎言,以莫须有的罪名恐吓其年迈多病的父母。
迫害类型:
诱骗/利诱;
剥夺睡眠 ;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迫害亲属;
绑架未遂;
威胁/恐吓;
摧残性灌食 ;
毒打/殴打 ;
私闯民宅;
非法关押;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哈尔滨燃气化公司达连河气化厂大法弟子遭迫害事实
哈尔滨燃气化公司达连河气化厂610歹徒和恶警的犯罪事实
黑龙江省佳木斯、伊春等地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事例(二)
相关单位及个人:
气化厂厂长:姜殿臣: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姜厂长办公室 0451—57219668 宅 电:0451—57218818 公安处政委:申延彬: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3216 宅 电:0451—57210081(57210076)—6016 0451—57212016 公安处处长:孙义: 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3214 宅 电:0451—57210081(57210076)—3128 公安处副处长:何文熹: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3798 宅 电:0451—57210081(57210076)—6131 公安处相关责任人及其电话: 郎永祥: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3218 宅 电:0451—57210081(57210076)—6744 李志武: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公安处(李志武) 宅 电:0451—57219342 盛 勇: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公安处(盛 勇) 宅 电:0451—55069066(小灵通) 0451—82888765(小灵通) 于晓风: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公安处(于晓风) 宅 电:0451—55065622(小灵通)
责任单位及恶人:
依兰县公安局
:
张焕友
依兰县看守所
:
郑军
哈气化厂公安处
:
于晓风,
李志武,
郎永祥,
盛永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3日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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