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4日,法轮功学员汪秀芬被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管教王丽慧、苏桂英毒打,嘴唇上部缝了十几针,并软禁十多天。为了掩盖罪行,大队长王莉梅花言巧语哄骗汪秀芬,让她承认是自己撞伤的,否则就告她袭警。
迫害类型: 威胁/恐吓;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奴役生产航空食品盒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 王丽慧, 王丽梅 吉林省女子劳教所 : 苏桂英
更新日期: 2008年4月17日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