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玲芳
简介:
谭玲芳(Tan,Lingfang),
女 ,
72岁 ,
云南大法弟子,南方电网公司云南分公司供电局一名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谭玲芳开始修炼大法,按真、善、忍、法理修炼的短短几个月中,十多种疾病不翼而飞。八年中共产邪党的疯狂中,谭玲芳家住宅电话被恶人举报、监控,行动被监视,多次被抄家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过年前夕,傍晚五点多钟,昆明市永昌派出所片警李某某,无任何法律文书强行传讯谭玲芳,她丈夫不放心,就随同去永昌派出所,李警察强行她写不修炼法轮功“保证”“滚手印”,她和丈夫坚决抵制不配合,一直跟警察理论,李警察露出凶相,妄图利用暴力手段,在谭玲芳丈夫强烈抗议与反驳下有一凶相警察还企图动手殴打谭玲芳丈夫(丈夫未修炼法轮功),谭玲芳一直与李警察讲理,抵制这一无任何法律、无理的强制性写保证、滚手印,几小时过去了,警察用他们事先写好的假保证,强行让谭玲芳签字、按手印,并抓住她的双手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滚手印机上,强行滚双掌掌纹和双手十指手指纹。直到晚九点钟才放谭玲芳和丈夫回家。 片警李某某还唆使供电局几任退休办书记:肖凤仙(女)、高学忠(男)、周建忠(男、已因癌症病故),如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要扣发退休金。还经常到家骚扰,打电话骚扰,使谭玲芳和家人不能在平静自由的空间中生活。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九日中午十一点多钟,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秘书郑宏斌带领一群不出示任何身份证件的便衣国保警察强行闯入谭玲芳家,拿出所谓的证据,她寄给派出所公安、片警的关于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的十六封信件,要谭玲芳跟他们到派出所去,谭玲芳坚决不从,为此他们对谭玲芳家进行无搜查证的强行暴力抄家,抢走了法轮功全部书籍、真相资料、明慧修炼的各种读物,有搜查清单,编号:0004756至0004768共87份、书籍及真相资料(声像资料)。 随即并将谭玲芳绑架劫持到昆明螺蛳湾派出所,她丈夫不放心,也跟随一同前往,警察还通知供电局退休办书记高学忠到派出所,并轮番非法逼供审讯,并恶语诽谤诬蔑教人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功创始人、法轮大法,直到晚八点多才放谭玲芳回家。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十八点左右,谭玲芳刚从街上回家,正在厨房煮饭,听有人敲门,丈夫前去开门,即刻便冲进十多名不出示身份、不报姓名的男女便衣,个个凶神恶煞要将她绑架走,谭玲芳上卫生间,一名女便衣跟着,谭玲芳便打开卫生间窗子向小区住户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即刻冲进两个男便衣,用手铐将谭玲芳强行暴力铐住,连衣服都不许更换,从四楼将她强行拖下一楼,推进一辆黑色轿车,谭玲芳在车里继续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路上他们惧怕民众听到便将车窗关紧。 当时谭玲芳不知道他们要将她绑架到何处去,后来才知道那是昆明市安全局,在一间十多平房米的房间里,两男一女从晚六点三十分左右至晚上十一点四十分左右,软硬兼施的非法逼供谭玲芳,在审讯逼供中得知,他们已在谭玲芳家小区守候了一天,那是有预谋的构陷、迫害。 谭玲芳质问他们,你们是什么人,什么身份,凭什么绑架一个老年妇女,连身份、姓名都不敢出示,算什么,那不是黑社会人所为之事吗?其中一个比较凶恶的大约三十多岁,一米七二左右的说他姓张,其他人都不出声,三四个人几个小时一直轮番审讯逼供,审讯在软硬兼施中进行。谭玲芳一直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法轮功如何利国利民,对国家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讲述她在法轮功修炼中如何身心受益,讲述法轮功师父如何教修炼人做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事先考虑别人…… 直至晚上十一点四十分左右,谭玲芳食水未进连上一次厕所都被手铐铐着,国安人员开车将她绑架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才将手铐解开,由于铐得太紧,她的两只手腕都是青紫色的。看守所卫生所身体检查,当时谭玲芳的血压是180/100,他们却视而不见,仍非法把谭玲芳关押在看守所内。 国安人员将谭玲芳暴力绑架至昆明市安全局的同时,对她家进行非法抄家。他们搜抢了谭玲芳正在生病小儿子的私人物品:两台电脑主机,谭玲芳的松下手机、mp3播放器各一台、身份证、大法书籍等,好端端的一个家被这帮人翻个底朝天,一片狼藉,连个收条都不给。家中当年65岁的丈夫、生病中的小儿子、另外一个儿子在目睹暴力抄家的惊恐中,精神受到严重摧残,致使小儿子病情加重,大儿子从此得了严重的抑郁症,严重失眠。 在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九月二十八日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的一百五十九天中,谭玲芳除了每十多天一次的被昆明市安全局、盘龙区公安分局、盘龙区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的非法刑讯逼供审讯,所谓“核实”外,还得每天被强迫完成看守所规定的大量的奴役生产:如拣干辣椒、白芸豆,睡的是通铺、吃的是干馒头、喝的是泥还粘在菜上的清水白菜,苦菜茄子汤…… 谭玲芳不配合安全局姓张等人的无理拍照,撕毁了盘龙区检察院所谓核实案情的笔录,拒绝签收盘龙区公安分局五月十七日欲强加之罪的逮捕证,昆明市“610办公室”将迫害升级,至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中级法院。 二零零五年元月初,昆明市检察院两男一女来核实“所谓案情”,在核实的过程中,谭玲芳问他们你们了解法轮功吗?看过《转法轮》这本教人向善的书吗?他们都说不了解法轮功,也没有看过《转法轮》,他们只是例行公事。谭玲芳说你们居然不了解,核实案情,凭借什么?法律依据在哪里?你们这不是凌驾法律、糊弄事吗?欲加之罪吗?当历史翻开迫害法轮功被迫害这一页时,那是你们这些参与人员如何面对被迫害冤枉的法轮功修炼者?他们居然说到那时看如何面对就如何面对。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昆明市中级法院第五法庭对谭玲芳秘密非法开庭,没有通知她家人,没有法律程序。审判长:朱正渝,审判员:唐勇,代理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平;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员:李云兵以公诉员出庭,公诉。 短短的四十多分钟,法庭根本不让谭玲芳说话和申辩, 随后就下了判决书,判决书公然谎称公诉机关当庭出示抓获判有罪的材料,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书证笔迹鉴定结论。谭玲芳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 非法开庭审理结束后,谭玲芳找审判长朱正渝,向他说:中共建政几十年来,历次运动,冤假错案,太多!太多!如果历史翻开法轮功被迫害这一页时,请问你们将如何面对?他说,到时候,看如何面对就如何面对!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谭玲芳被从昆明市第二看守所绑架至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非法监禁“服刑”当天正是中饭时间将她送至法轮功专管队(对外称集训监区)迫害。当时专管队警察队长杨欢四十多岁,专管谭玲芳的警察是杨永芳,其它专管队警察:谢玲、景绒、汤玉芳、万雪梅、丁莹、孙宁爽、郑平、周颖、夏昆丽、梁洁、王黎黎。 在入监狱之初到出狱的日日夜夜,谭玲芳受尽了凌辱及人格侮辱,扒光衣服搜身、监管警察用那些拐卖儿童罪罪犯、贩卖毒品罪罪犯、杀人罪罪犯、判死刑缓刑罪罪犯、无期徒刑罪犯包夹迫害法轮功学员。监狱在上级主管“610办公室”非法机构的胁迫与利诱下,使用身体及精神摧残的方式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监狱定期强迫观看诬蔑、诽谤诋毁教人向善法轮功的音像视频,强迫阅读抹黑法轮功的文章及“读物”从精神层面击溃你。 谭玲芳被强制惩罚坐小板木凳、两眼直视、不能动、双手放在膝盖上、全身坐直,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十一点一个姿势,十七个小时才允许上厕所三次,致使大小便不能正常排泄,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中旬,腹部激烈疼痛,连手都不能触摸腹部,警察才叫包夹送她到监狱卫生所打吊针、治疗了,症状一个多月才得到缓解。 在十六、七个人的大监室里,不准谭玲芳搭蚊帐,致使蚊虫猛叮她,全身被蚊虫叮咬的疤痕,奇痒无比,无法入睡,严管包夹不允许她与任何人说话,吃饭、睡觉、做苦工、上厕所、上监狱小卖部购买生活用品全在两包夹中间,无所不在的包夹中。 每天的苦工奴役,从早上七点半到晚上的十一点半,零点睡觉,夜间两、三点钟,就被巡视守夜值班的牢头,用手电筒强光射醒、醒后无法入睡,痛苦难言。这种手法只是对待法轮功学员。 身陷牢狱几年间,除了深受警察、恶人们极尽所能的身心凌辱摧残,在专管队的几个月中每天必须顶着烈日连续强制操练二至四个小时,因被强迫操练,谭玲芳曾两次昏倒在操场上,血压升至180/100、心律120次以上。 在几年监狱起早贪黑的强制苦工奴役中,由于全是用眼和手工作坊的针线活,撕香菇角,每天都是有产量限定的,除了精神摧残,几度双眼红肿白天照常出苦工奴役,谭玲芳的双手手指甲严重残缺,疼痛难忍,直到出狱后才慢慢长好。 在中共当局迫害的恐怖环境下,谭玲芳的丈夫、两个儿子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丈夫在担惊受怕中,极度的恐惧中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双目失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痛苦中煎熬,大儿子得了严重的抑郁症、严重失眠、不服用抑郁症药及安眠药就无法入睡。 谭玲芳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期间,小儿子,原先因工作事故身体受到损伤、生病中的他,精神更是受到严重摧残,在无尽的恐惧中,压力中,在失去母亲的照顾无助中,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得了肾衰竭、尿毒症、心力衰竭、高度贫血,必须每周三次去省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规律的血液透析,维持延续生命,由于国安暴力抄家,抢走了谭玲芳的身份证,谭玲芳的家人当时无法取出她原先的存款四万元钱救治儿子的病,险些让小儿子丧命。 谭玲芳和家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生活只是靠退休金维持中,还得从微薄的生活费省四万多元支付每年小儿子透析费用,真是雪上加霜! 谭玲芳出狱后,派出所、社区经常上门骚扰,打电话骚扰,当时社区派出所李姓警察每月必须到她家查看,逼她在他们写好的文书上签字,不签字就不罢休!后得知她儿子得了肾衰竭,才辞去片警工作,但是社区“610”居委会、主任、书记以看她和生病的儿子为由,假慰问,真骚扰,又是拍照的。派出所换了几个片警,也经常到谭玲芳家询问骚扰,致使她丈夫、肾衰竭透析的小儿子、抑郁症的大儿子经常处于担惊受怕之中,身体精神受到巨大的摧残与压力,每天都在惊恐中度过,不能自由的生活。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
监视/跟踪;
抄家;
非法审讯;
威胁/恐吓;
绑架/劫持;
骚扰;
手铐/脚镣;
非法判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军训;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坐小板凳;
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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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五华区永昌派出所
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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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红兵(宏斌)
昆明市610办公室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
杨永芳,
杨欢
昆明市中级法院
:
唐勇,
朱正渝,
段云萍(云平),
徐建斌
螺丝湾派出所
昆明市检察院
:
李云兵
盘龙区检察院
盘龙区公安分局
昆明市安全局
更新日期: 2021年7月4日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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