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忠
简介:
刘明忠(Liu,Mingzhong),
男 ,
22岁 ,
云南省杨林县法轮功学员,昆明世博园民警,白邑乡化龙村村民。2000年1月15日,赵云松带人绑架刘明忠、吴国友、郭伶,非法关押在嵩明县看守所。 2002年7月23日,参与嵩明公安局、盘龙公安局、官渡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刘明忠、杨建云、计梅仙、计梅英、于国仙、苏绍巧、吴永巧、杨正兰、郭伶9人。 2002年7月24日至25日,嵩明县610、白邑乡政府及派出所人员,绑架6名法轮功学员,并在嵩明法院判了重刑,其中:刘明中,被冤判3年重刑,关云南省第一监狱。 2003年因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后判刑3年,送省一监八监区关押迫害。邪恶强逼他写“三书”(认罪书、保证书、决裂书)后,使他的精神受到极大压力。 法轮功学员刘明中被绑架时,妻子生下孩子才30多天,他家大孩子也才3岁,70多岁的父亲视力不好并有风湿性脚痛,行动不便,有一个哥是精神病人,刘明中遭迫害,在狱中从三楼坠下,损坏了双臂成为残疾人。 2005年7月释放时当地派出所拒绝去接,八队狱警4人将刘明中送嵩明县610驻地办理移交手续,县610主任杨佳霖拒收不予签字,下班610办事人员走完,狱警苏飞等人将刘明中从车上抱下放在县委大院内,开车逃了,对他不管不顾,直到天黑时刘明中的亲戚知道后才把他送回老家。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市嵩明县610头目赵云松犯罪事实
昆明市嵩明县国保大队李国雄犯罪事实
云南风雨十二年(五)
云南中共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实录
云南第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
云南法轮功学员的一封公开检举信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云南省第一监狱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光明路1008号 邮 编:650216 区 号:0871 办公室电话:3834000 值班室电话:3834110 传 真:3834333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张奕贵 监狱长 3834001 13308802211 刘思源 政委 3834002 13308802212 何绍平 纪委书记 3834004 13308802214 胡 军 副监狱长 3834007 13308802217 李金昆 副监狱长 3834008 13308802218 沈 浩 副政委 3834393 13308802210 和迎久 副监狱长 3834163 叶 浩 副监狱长 3834006 13888163058 丁永忠 副监狱长 3834003 13888332036 邓 洪 政治处主任 3834005 13116266526 董家庚 总工程师 3834009 13577081650 段 宏 工会主席 3834010 13888584139 代利斌 办公室主任 3834088 13888574684 曹红芳 办公室副主任 3834133 1388899115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公安局
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官渡区公安分局
云南省监狱
云南省第一监狱
:
苏非
嵩明县六一零
:
杨佳霖,
赵云松
嵩明县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26日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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