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
简介:
张锦(Zhang,Jin),
女 ,
30岁 ,
河北唐山市法轮功学员,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是唐山市一大型连锁超市的导购员。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张锦为法轮功鸣冤去北京上访的路上被警察劫持后非法关押三个多月,每天挨骂,受到非人的虐待。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九日,张锦因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到铁路派出所,恶警搜身,把她身上带的七百多元钱非法没收,并当着她的面把钱全部分掉,说是分奖金,并哈哈大笑。其中一名恶警踢她,揪着她的头发强行照像,使劲按着她的手强迫按手印,之后进行了非法抄家。当天晚上张锦被送到唐山第一看守所。 那里的环境恶劣,寒冷的冬天一点暖气也没有,她睡在地上,只有一个薄褥子和一条薄被。每天两顿饭,只有粥、馒头和菜汤。张锦拒绝穿号服、报号,每天被牢头骂,还有一次被恶警怂恿犯人打了二十多个嘴巴子,打的她鼻青脸肿。在看守所三十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先被转到唐山开平劳教所,每天被包夹严管,在屋里吃喝拉撒睡。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张锦被转到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在那里也是每天被包夹严管,限制上厕所,冬天洗冷水澡。张锦拒绝承认自己是犯人,不穿号服,不报号,也不坐小凳子,所以每天被狱警打骂,她为抵制迫害绝食三次,遭到野蛮灌食,狱警在灌的食物中放了药,使张锦感到昏昏沉沉。劳教期间,张锦的精神、身体都受到极大摧残,致使生理周期紊乱,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里,只来过几次例假。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晚上八点半多,凤凰道派出所四、五个人闯入法轮功学员张锦家中,非法抄家,当时本人还没回家,警察抢走了张锦的私人书籍、计算机主机、打印机一台、银行卡(内有1000多元现金)和身份证,并将其父母带到派出所签字。第二天中午,八月十一日上午十点多钟,将张锦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审讯,遭派出所女警张晓凤殴打头部和脸,下午五点左右,张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关押到唐山行政拘留所。张锦回家后去派出所要身份证,派出所警察不给,说甚么「该给你的时候再给」。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早上,唐山凤凰道派出所李某等三人闯到张锦家里,张锦妈妈告诉警察张锦已经上班了,李某等三人又赶到张锦所在超市,将其绑架。 九月二十日,凤凰道派出所三名警察(其中管事的姓李瘦高个,一个胖高个戴眼镜的二十多岁、一个矮个戴眼镜的三十多岁)一大早就闯到张锦家,得知张锦上班了,这三个警察又追到她工作的超市,气势汹汹地把张锦带走,在不通知家属,也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她劳教一年送到开平劳教所迫害。 这是张锦第三次遭受迫害了。家人到凤凰道派出所,凤凰道派出所人员称已经送开平劳教所。家人又到开平劳教所,劳教所拒不让见也不告诉实情。 凤凰道派出所参与迫害者:张晓凤,女;李某,瘦高个;还有一个二十多岁胖高个戴眼镜的;一个三十多岁矮个戴眼镜的。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李姓科长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还亲自下到三大队直接参与生产管理,强迫劳教人员一人拉一大包毛巾原料,定生产任务。因涉及金钱利益,李姓科长、张宁(三十多岁,石家庄人)变本加厉,各包班警察更是步步紧逼,并把完成生产任务作为劳教人员减期的诱饵。而法轮功学员则不管干多少活都不减期。并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随意加期,比如石家庄的刘肃然被加期约两个月,昌黎张玉芝加期约一个月,承德宋志红被加期二十天,昌黎郝建玲十五天,李晓玲加期十五天,被加期的还有:迁安吴志芳十天,张桂荣十二天,乔金兰五天,朱丽英二十天,卢荻十五天,张锦十天等。
迫害类型: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绑架/劫持;
恶人举报;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抄家;
非法审讯;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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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唐山开平劳教所(河北省第一劳教所)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石家庄女子劳教所)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凤凰道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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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凤
更新日期: 2013年12月26日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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