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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凤

简介:
王金凤
(Wang,Jinfeng), 女 , 44岁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小城子镇三家村大法弟子。

王金凤因坚持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后,她二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遭马三家教养院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她被劫持到张士洗脑班,被野蛮灌浓盐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沈阳市康平县小城子镇三家子村法轮功学员王金凤,修炼法轮功以后,身心受益,道德提升,从多病缠身成为一个无病一身轻的快乐的人。

为了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还师父清白,王金凤于九九年九月二十日,去北京上访,被海淀区派出所抓走,非法关押了五天,于九月二十五日,被康平县恶警劫持到沈阳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王金凤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康平县小城子派出所恶警劫持回小城子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恶警让王金凤坐板凳,一宿不许睡觉,不按时给饭吃,有时一天只许吃一顿饭。过几天又把王金凤转到敬老院,并强迫做强体力劳动。王金凤开始绝食抗议这种迫害,三天后被放回家。回家后,小城子派出所警察每天在王金凤家轮班监视,并在王金凤家吃饭。

一九九九年十月,王金凤第二次进京上访,还没走出村去,就被监视她的警察抓到小城子派出所,警察两次强迫王金凤写保证,并且威胁她如果不写,就送到马三家劳教所劳教三年,被王金凤拒绝,两天后,王金凤被戴上手铐劫持到沈阳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一月二日,王金凤被转到另一个关押场所,在那里,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强迫劳动时间长达十四至十五个小时,晚上十二点才允许睡觉。一天,管教问王金凤还进京上访不?王金凤说去,十七天后,王金凤被转到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

以下是王金凤在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关押所受到的迫害过程:
⑴体罚。刚到女二所时恶警每天让王金凤在床边直挺挺地坐着,双手放到膝盖上,不让说话,不让动一点。如果要动一点,普犯冯林就用拳头狠狠地打王金凤的后背(都是恶警们指使干的)。后来又让王金凤整天坐小板凳,之后,又强制劳动,走正步、听广播、做体操,谁不服从,恶警就用电棍电、打等, 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电、打得昏死过去。有一次让王金凤背“三十条”、唱歌,因她不从,恶警就体罚她站到下半夜二点。还有一次,王金凤因拒绝背“三十条”,就强迫在刚下过雨的外面走正步,往有水洼的地方走,鞋和袜子被水湿透,还强制王金凤单腿站立。

⑵每天超负荷劳动十四至十五个小时。恶警看王金凤不妥协,又把她转到了女一所四分队,每天劳动时间十四至十五个小时。恶警董斌让两个普犯包夹,每天睡觉时两张床睡三个人,两边是普犯,把王金凤夹在中间,不让翻身,也不让动一点,动一点,普犯就连吵带骂。

⑶用电棍电。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恶警李某某、盛某某、赵国荣强行把王金凤双手背到身后用手铐铐上,按倒在地,把脚脖子用电线绑上,把鞋、袜子脱掉,李某某穿着皮鞋用脚踩、踢王金凤的腿,腿被踢破,赵国荣、盛某某又惨无人地道用两根电棍电王金凤的脚心,王金凤在地上来回翻滚,她们又找来了普犯“四防”人员两人,拽王金凤的头发、按住头,又接着用电棍电,撕心裂肺地惨叫声不绝于耳。这一天有七名法轮功学员遭恶警用电棍电击。

⑷非法加期四个月。在王金凤非法劳教即将期满时,被无理加期四个月,并转到三大队。刚到三大队时,为了达到转化王金凤的目的,恶人张军(指导员)、董斌大队长和邵队长轮流给她洗脑,她们不让她休息,每天轮流做到夜间十二点,每天的睡眠时间不到四个小时。她们看王金凤不为所动,便让她面壁站着,每天从早晨7时~中午11:30时、下午12时~5时,不让和任何人说话,晚上6:30时蹲到夜间12时,寝室的人轮流看着王金凤蹲在一块瓷砖那么大的地方,不许动。当王金凤的腿又痛又麻动一点时,看的人便对她连踢带骂,还说不好好蹲着要去报告队长用电棍电你。王金凤忍受着精神和肉体的痛苦,全身浮肿,头昏脑胀,精神恍惚,就这样长达40多天,一直蹲到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有一天恶人董斌大队长找王金凤,问还进京上访吗?她说:我还在教养院,想去能去得了吗?她说再给王金凤加期半年。几个月过去,王金凤才知道第一次被加期了四个月,第二次被加期是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加期的。恶人翟丽丽队长找王金凤说问几个问题让她如实回答。一,进京上访对不对?王金凤回答:“对。”二,政府对你们的宽大政策你感没感觉到?王金凤回答:“没有感觉到。感觉到了对我们的迫害,电、打、蹲、站、90度大弯腰。”三,为什么别人做你的工作你不听。王金凤说:“以法为师,她们说的是邪悟。”,问过几个问题当时没有按手印,她们把材料整理后让王金凤按手印。王金凤和学员宋桂云刚想看,恶人邵队长恶狠狠地说:看什么看,赶紧按手印走,队长还能欺骗你们是咋的。她俩没有看上一眼被强迫下按手印。后来听说是做加期手续用的,就这样两次被非法加期将近一年的时间。身体被折磨得支撑不住了,通过医院检查出好几种病,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被释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六月六日九点左右,三家村村长张文举,治保主任齐彦俩人突然闯入大法弟子王金风家,张嘴就骂,因王金风的母亲和姐姐都在她家,母亲七十多岁,姐姐是沈阳人来家串门。他们就说王金风等人是聚会,骂了一阵子就往派出所打电话,然后来了五个人进到王金风屋里抄家。王金风不让他们拿法轮大法相关资料,他们就拧王金风的胳膊,还要把她姐姐带走,他们还往县里公安局打电话问怎么办?回答是把东西全部拿走。临走还威胁王金风,要她老老实实的别折腾,要不把她姐姐也带走。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十分,小城子派出所所长于连江带领一帮人,突然闯入大法弟子王金风家,于连江进到屋里开口就骂,问王金风炼不炼?王金风说炼。他就说把她抬走。随后上来几个人,其中有齐文、齐彦、王伟等人强行把王金风抬进一辆面包车里,当时暴徒又一次把她家里的大法书等东西拿走,把王金风的胳膊拽得一块块青。他们强行把王金风送进康平县洗脑班,走在路上邪恶之徒齐文说:“收拾完你再收拾别人。”

到了洗脑班王金风不进屋,他们几个人就强行把王金风拽到屋里,逼迫她写所谓的“保证书”,不写就别想回家。到了晚上吃饭时,他们让王金风吃饭,她拒绝吃。王金风告诉他们:我没有犯法,这里的饭、水我是一点也不吃也不喝的,我家里有饭吃。他们诬蔑说她太自私,不管丈夫和儿子。王金风说:“我们大法弟子为了向你们讲真相,被你们迫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反过来还说我们不管家里人。你们看到这些好人被迫害难道就一点不动心吗?”他们两次要整理材料,王金风全都拒绝回答。从到洗脑班一口饭没吃、一口水没喝。第三天下午他们就强行给王金风灌食,他(她)们5、6个人按着王金风捏她的鼻子弄的她喘不过气来,最后一点也没灌进去。当天下午他们就放她回家了。

放王金风回家的第二天上午,于连江、胡连玉、卢、张文举等几个人第三次非法抄了她家,把一个字没写的大日记本也抄走。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十六大”前一天,王金凤去康平重点高中给就读的儿子送东西,刚上汽车就被小城子派出所的保安截下,非法劫持到小城子镇派出所,下午二点被放回家,之后张文举(村支书)、齐艳(治保主任)、王艳平(小组长)、郭小东四人在她家日夜监视居住,在她家中喝酒、抽烟、打麻将闹了多日,使她家不得安宁。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早晨六点左右,小城子镇派出所所长张绍伟、警察胡良玉、牛某某、保安人员齐文、张中明、张文举(三家村支书)、邹某某(车主)、派出所司机等一伙人,开一辆警车、一辆松花江面包车闯入王金凤家中要绑架她。王金凤的丈夫张友阻止恶人绑架王金凤,被张绍伟骗到另一屋里谈话,那边四、五个歹徒将王金凤野蛮抬上车,当天被劫持到沈阳市张士教养院。王金凤在张士教养院绝食抗议迫害,被野蛮灌浓盐水,遭受多种体罚及精神摧残:不准睡觉、罚蹲跪、捆腿并反绑双臂等。

约二零零八年,大法弟子王金凤被恶警“飞挂”折磨,就是把王金凤站在凳子上,两只手铐在高处,铐好后,踢开凳子,立时巨大痛苦将她折磨得惨叫不止。一年多过去了,王金凤两只手连同手臂仍然麻木。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上午,康平县小城子镇派出所印喜阳(指导员)带领郑国旭、杨有佳等四人,骑两台摩托车闯入王金凤家,当时王金凤一人在家,手里正拿着一个塑料袋,恶警就往下抢塑料袋,正在翻看时,王金凤抽身跑了出来。之后,方雪飞(所长)又带来十五、六个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王金凤的家,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偷走了笔记本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二台、打孔机一台、纸八、九箱,mp3二部,电子书二个,接收电视的小锅一个,手机二部及其它物品,价值一万 元左右。随后恶警闯入大法弟子王雪坤家强行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大法弟子王春光的大法书、录音机;大法弟子梁梦秋的大法书二本、录音机一台、mp3一部、接收电视机的小锅一个。

二零零九年八月,牟国明从沈阳市东陵区分局调到康平县任康平县公安局局长,为向上级邀功请赏,利欲熏心的牟国明上任不久,便实施了一系列阴谋计划,勾结沈阳市公安、国安等罪恶组织,利用无线电监测车监控、定位康平县法轮功学员的正常上网行为。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沈阳市康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蒋立军伙同康平县小城子派出所所长方雪飞,带领几名警察闯到康平县小城子镇三家子村大法弟子王金凤(女)、王雪坤(男)、李雪平(男)三位大法弟子家,将三位大法弟子绑架。三位大法弟子的家被抄。抢走三位大法弟子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物品。

恶警们非法抓人抄家时,不出示任何证件,十多天也没给家人拘留通知。家属去国保大队要人,蒋立军不让见,并说王金凤被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家属打电话给第一看守所,看守所人员说查无此人。为此大法弟子王金凤家属委托了北京两位正义律师为王金凤做无罪辩护。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王金凤的家属和两位律师来到康平县国保大队,找到国保大队大队长蒋立军。蒋立军说王金凤正在被刑事拘留;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蒋立军说有规定不允许见人;律师问哪里的规定?蒋答不上来。律师又说“按公安部规定抓人后24小时后即可会见,按律师法规定抓人后即可会见。”蒋答不上来,于是开车去康平县公安局和“610”政法委请示,让律师下午1点半再来国保大队。1点45分律师赶到国保大队时,蒋立军以律师没准时来、他要去开会为由走了。

律师打电话给蒋立军和小城子派出所所长方雪飞要拘留通知书,两人互相推脱,都说在对方那里。后来蒋立军说:“王金凤的案子涉及国家机密,所以不让见。”十二月三日,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批捕。

二零零九年前后,马三家劳教所承接东北“信誉公司”,和某公司军棉衣裤、武警裤的加工任务,超时超量的强迫每天奴役劳动9-10小时,没有休息,没有劳动补偿,每天必须完成任务,大法弟子都年龄偏高, 50多岁仍然被强迫奴役劳动。大法弟子和劳教人员每天都极度劳累,有时完不成任务,或体力不支,难以应付奴役劳动时被打、被罚是常事,二大队大队长王书征、干警尤然,不仅打学员还用手掐大法弟子的胳膊、大腿内侧肌肉,大法弟子王金凤、徐小燕、赵仁花、段军都被打骂过。

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里的法轮功学员,大连的常学玲,锦州的段军,抚顺的王金凤,大连的高福玲、吴月菊,北京的毛桂芝、郎东月等都是多次被迫害,遭受过“上大挂”这种酷刑折磨的!

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沈阳市康平县恶党法院对法轮大法弟子王金凤、李晓平分别进行了非法开庭。辩护律师请求法庭遵守法律,确认两名法轮功学员无罪并应立即释放。当天没有宣判。

开庭前一天,沈阳市政法委、沈阳市“610”组织指使康平县法警在二月五日开庭前,对律师要非法搜身,玩弄流氓手段,迫使律师退庭,同时密令康平县司法局调派两名康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顶替北京两名正义律师,进而共同构陷两位法轮功学员。

二月五日早上开庭前,康平县国保大队队长蒋立军带领十几名警察进驻法院与法院人员守在法庭的一楼楼梯口,用一种探测仪器对律师进行了检查,律师没有退庭。法院要求只许五位家属旁听,对每一位旁听的家属,蒋立军都虎视眈眈的打量着,要求出示身份证,没有身份证要报出姓名、住址、生日时辰、与被迫害学员的关系,并分别记录。之后蒋立军又到围观的人群中调查并记录。法庭内旁听者多是警察和一些陌生人。

法庭的隔壁内据说是沈阳市“610”成员,可能是通过监控器,监视庭内,有重要事情审判长都要跑到隔壁去请示。即将开庭前两位律师被叫到隔壁屋内,法官要求律师辩护过程中不允许谈法轮功的性质问题,只许谈案件的事实情况。这就是恶党的所谓公开审理、秉公执法。

两场庭审过程中,两位律师针对公诉人张志军提出的所有所谓证据及指控一一驳倒,同时指出起诉书中事实有误,案件来源的虚假,没有任何合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被指控的法轮功学员违法。

同时又指出,公诉人张志军在本案举证过程中,从来就没有讲清楚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两位法轮功学员利用了什么邪教组织,更没有举出任何证据来证明法轮功学员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采取什么方式破坏了法律的实施。相信公诉人也无法讲清。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公民习炼法轮功,既然习炼法轮功不违法,而国家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如果要擅自去干涉别人制作数据习炼法轮功的话,则为非法。最后律师请求法庭能严格比照法律的规定,确认两名法轮功学员无罪并应立即释放。

然而,沈阳市康平县法院无视法律与事实,慑于中共的淫威,于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非法诬判了法轮功学员王金凤七年、李晓平三年徒刑。王金凤不服,提出上诉。

在二审的辩护意见《王金凤案二审辩护词暨要求依法纠正范斌法官等人枉法裁判行为 意见书》中,律师认为,一审法院法官范斌等人做出的(2010)康刑初字第25号刑事判决书,“认为王金凤的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判处王金凤有期徒刑7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判处罪名不成立。希望二审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判,彻底纠正范斌等人的枉法裁判行为,早日改判王金凤无罪。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沈阳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金凤下达二审判决,维持康平县法院的非法判决。这次没有公开开庭审理,二审前,审判长周晓书向法轮功学员王金凤二审的辩护律师索要了辩护意见,但只不过是走形式。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以张君、张磊等为首的恶警对大连法轮功学员梁宇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迫害,并叫嚣“让你们看到一个全新的梁宇”。一周后她们的迫害没有动摇梁宇,恶人的嚣张气焰被打击。无奈于十月十八日将梁宇、方彩霞、高德英、王金凤、孙连军、李春红六名法轮功学员调至一、二大队和普通劳教人员一起从事高强度的超体力奴工劳动。

迫害类型:
抄家私闯民宅迫害亲属洗脑/送洗脑班毒打/殴打高强度超负荷劳动体罚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提审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加期(延期)/超期关押“背扣子上大挂”威胁/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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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于连江,男,40岁,康平县小城子派出所所长
齐文,男,娄家村人保安队长
王伟,男,保安人员
张文举,男,44岁,三家村村长是伊家人
齐彦,男,娄家人
胡良玉,男,40多岁

康平县法院
郭图新:康平县法院院长,办电27349801、宅电86274793、手机13700019980
崔成效:康平县法院副院长,办电27349803、宅电87110177、手机13897950077
陈景强:康平县法院副院长,办电27349807、宅电62796123、手机13940580566
刘春荣:康平县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办电27349805、宅电87344611、手机13940115669
习柱:康平县法院政治处主任,办电27349806、宅电87342045、手机13842084223
燕青玉:康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办电27349808、宅电87343218、手机13940474696
刘清:康平县法院调研员,办电27349809、宅电87331938、手机13998206328
殷元军:康平县法院专职委员,办电27349811、宅电87348230、手机13840133438
秦凤军:康平县法院专职委员,办电27349812、手机13332415508
刘庆祥:康平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办电27349888、手机15904079088

电话区号024,康平县邮编:110500
牟国明:康平县公安局局长,办电87331708,手机13897981666
蒋立军:康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办电87342670、宅电87340882、手机13609833284
方雪飞:康平县小城子镇派出所所长,办电87270007、宅电87331999、手机13998842277
张志军:康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办电87321005,手机13940308733
范斌 :康平县法院刑事庭庭长, 办电27349833,手机13700032023
印喜阳:康平县小城子镇派出所指导员,宅电87344484、手机13322421798。印喜阳妻子,冯桂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平县支行行长,办电87338779,宅电87344484,手机13840508566
张绍伟:康平县公安局副局长,办电87339936、宅电87346029、手机13940586188。张绍伟妻子,袁春玲,工作单位康平县司法局,手机13940485548 张绍伟儿子张枢阳
张文举:康平县小城子镇三家子村书记,手机13840223435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沈阳市沉河区市府大路268号。邮编:110013。电话: 86-24-22763599。传真:86-24-22763966
周晓书:女,王金凤被迫害案二审审判长,办电22763187、手机13066540210
樊友明:王金凤被迫害案二审审判员,办电22763163
金玉芹:王金凤被迫害案二审审判员,办电22763127
赵悦:王金凤被迫害案二审书记员

康平县司法局 办公室:87343503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024)89210262   对外服务电话:024-89212322<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马三家村镇北街 <br>邮编:110145<br>市政府市民信箱:sy@shenyang.gov.c<br>院长:张明强(男,40多岁,2005年5月上任) 电话:024-89212321(院部)<br>副院长:王巍 (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院长之一,原管理科长)<br>024-89212261 (办)<br>三大队二分队队长张磊 024-89212252<br>二大队大队长:张秀荣<br>队长:王正利 张赫(音) 齐福英<br>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严管队)部份警察名单:<br>大队长李明玉(女)<br>副大队长谢成栋(男) 、王树峥(女)<br>女分队长共12名;男分队长共6名<br>分队长(女)刘会,齐福英,崔红,斐凤,张贺,张磊,刘静,张环,任红赞,<br>分队长(男):高某,石某,李某,谢嘉权<br>一大队电话:024─89210406<br>女二所所长:苏境<br>电话:024-89210822 89212252 89210454<br>电话总机:(024)89210074<br>副所长:赵来喜 13236642655 宅电:024-89120908<br>卫生所狱医:曹玉洁(女,50岁左右) 陈兵(女,30岁左右)<br>女二所一大队电话:024─89210406<br>一大队大队长:李明玉,女,41岁,其丈夫刘勇,马三家治安处处长。<br>副大队长:谢成栋(男,44岁)<br>打手:李俊<br>打手:王琦<br>打手:张军, 范亚奎<br>马三家劳教所女二所恶人名单:<br>劳教所所长:苏静(女)<br>政委:王乃民(女)<br>正、副院长:张明强、王伟<br>女二所分局处长:刘勇<br>女二所分局科长:马奇山<br>女二所分局恶警:李俊、王奇、张军、闫诗光、陈立民、□亚奎,还有一个姓李的。<br>女二所管教:高云天<br>女二所女恶警管教:赵静华、石宇、任红占、潘玉喜、席艳、李曾、杨丽、董淑霞、李素娟、张磊、裴凤、张环、崔红、黄海艳、刘慧<br>女大队长:张秀荣、李明玉、相奎丽、周千<br>做转化的教员女恶警:方叶红, 犹大赵永华、阮素珍<br>播音员:相百凤<br>医生:曹医生(姓名不详) : 张军张磊张君王淑征赵国荣董彬翟丽丽尤然
海淀派出所北京市海淀区泄水湖4号<br>邮政编码: 100080<br>单位电话: 62566587<br>
康平县公安局邮编:110500 区号:024<br>局长:王天明13998336966、87341677,金维民87331708、87128328、13940162062。<br>副局长:戴国庆(主管迫害法轮功,曾经担任过康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13940169777<br>(戴国庆的妻子:彭志红,手机15524301555)<br>(戴国庆的岳父:彭凯,手机13700054222,电话024-87306555,024-87340410)<br>(戴国庆的小舅子:彭志远,手机13555777222,电话024-87266666)<br>(戴国庆的父亲:戴文魁,手机15942335435)<br>(戴国庆的大哥:戴国志,海洲派出所警察,手机13504014222)<br>(戴国庆的二哥:戴国平,手机13889261868)<p>副局长:王洪潮13609890998、87320675,张绍伟13940586188、87339936,姜海15040372999,石振凯13609838908、87233366,杜广印87342875、87344750、13909888733,赵文秀87348258 、87343989、13840057538,张文君87343139、87320577、13709850111。<br>政委:李国双 办电 87342248、13904031005,梁海波13700032196、87343433。<br>纪委书记:张凯13804903227、87342666<br>[国保大队]<br>大队长:赵洪波13940485556、87342670,蒋立军87342670、87340882、13609833284。<br>副大队长:黄旭光13998266664<br>指导员:焦娇13840555168、87342670,刘广生。<br>民警:赵志堂15942369258、87342670 : 蒋立军张绍伟
康平县小城子派出所小城子派出所 赵宏江 所长 13840335088 87270007<br>小城子派出所 杨 光 副所长 15040360088 87270007<br>小城子派出所 孟宪治 民警 13840335448 87270007<br>小城子派出所 施浩然 民警 15942063070 87270007<br>小城子派出所 王雪松 辅警 13124227891<br>小城子派出所 汪瑛琦 辅警 15142554425<br>小城子派出所 赵 磊 辅警 15710514666<br> : 郑国旭杨有佳齐文王伟胡良玉方雪飞
三家村 : 齐彦张文举
康平县镇北派出所邮政编码:110500    <br>电话:024-87343603<br>所长:常向民13555804558,王智勇13998325977、87343603。<br>副所长:苏晓春13898860242,赵维15940407874,于洪旭15904032988、8734360。<br>教导员:曹劲松13909832257、87343603 <br>警察;张天齐,王剑锋,刘书冠。<br>民警:刘长久15940395210、87343603,李刚15940347886、87343603,马博华13604025567、87343603,霍宏宇13709819851、87343603,师富强13840278460,张中华15998135901。 : 印喜阳
康平县郝官乡派出所地址:康平县郝官乡派出所<br>邮政编码:110506    <br> : 于连江
张士洗脑班沈阳市于洪区张士村 邮编:110027
沈阳市委
康平县检察院沈阳市(区号 024)<br>康平县检察院办公室:87344751<br>张志军:康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此案公诉人),办电  87321005  手机13940308733<br>范斌 :康平县法院刑事庭庭长(此案审判长,曾经参与审判过大法弟子)  办电27349833   13700032023<br>张立峰:主管刑事庭专职委员(曾经参与审判过大法弟子) 办电27349810 ,宅电62796166、手机13609838943<br>尹卫刚:此案刑事庭审判员  办电 27349881   手机 13309819068<br>高旭国:主管刑事庭副院长,办电27349802、宅电87118888、手机13591646688<br>马义 (法警)  办电27349816  宅电   62786168<br>高云飞 (法警)办电27349822   手机  13940204056<br>张品一 (法警)办电27349889  宅电  62796121  手机  13840170306 : 张志军
康平县法院康平县法院<br>郭图新:康平县法院院长,办电27349801、宅电86274793、手机13700019980<br>崔成效:康平县法院副院长,办电27349803、宅电87110177、手机13897950077<br>陈景强:康平县法院副院长,办电27349807、宅电62796123、手机13940580566<br>刘春荣:康平县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办电27349805、宅电87344611、手机13940115669<br>习柱:康平县法院政治处主任,办电27349806、宅电87342045、手机13842084223<br>燕青玉:康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办电27349808、宅电87343218、手机13940474696<br>刘清:康平县法院调研员,办电27349809、宅电87331938、手机13998206328<br>殷元军:康平县法院专职委员,办电27349811、宅电87348230、手机13840133438<br>秦凤军:康平县法院专职委员,办电27349812、手机13332415508<br>刘庆祥:康平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办电27349888、手机15904079088 : 范斌
康平县司法局辽宁省康平县司法局机关人员电话:(区号024)<br>姓名 办电 宅电 手机<br>赵玉玲 87343359 87331616 136098383660<br>盛国勋 87336028 13897970222<br>刘柏松 87343503 87340834 13478842898<br>宋立和 87343503 87344678 15940111315<br>崔维山 13998833114<br>呼亚杰 87349052 13898161697<br>王丽 87343503 87335522 13840394566<br>王彦会 13644977028<br>陈东启 87343739 13940336388<br>艾丽艳 13998286175<br>袁春玲 87320148 13940485548<br>李宏宇 87320148 13898198765<br>杨东东 87320148 13591473383<br>刘建军 13940576444<br>费彬 13842046660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17日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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