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英杰
简介:
许英杰(Xu,Yingjie),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通化大法弟子,丈夫隋彦章。二零零二年四月,单位领导逼迫隋彦章交书写保证,把他又上报到了当地派出所,隋彦章又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多。在流离失所期间,老站派出所前锋社区片警宋德胜与社区丁主任到隋彦章家逼问他的下落,后来片警陈景涛与社区丁主任又来一次。恶党十六大前,二零零二年十月份,陈景涛又带“六一零”、政法委等五人到隋彦章家逼他妻子让他赶快“回家”。单位也三番五次找他妻子威胁,让隋彦章在十一月四日前回单位,否则要开除工职。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晚九点多,隋彦章和妻子许英杰正在家`,老站派出所的宋德胜带着国保大队的荆贵泉、田越楠、韩东强、林太远等十多人,几个将隋彦章按倒在地,强行拉入一辆车里。许英杰被三、四个人强行抬入另一辆车里。一直不让家人接见。 隋彦章与妻子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五楼,双手被恶警用两副手铐铐着,双脚用绳子捆着不能动,并有两个人看守着(老站派出所的魏杰、刘杰)。 第二天上午,市“六一零”、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老站派出所、前锋社区主任丁春霞等,国保大队强行拿走隋彦章夫妻俩的钥匙,在家没有任何人在的情况下,私自打开门、非法抄家,非法抄走电脑,打印机两台,卫星接收机一台,切纸刀一台,mp4五个,电子书两个,高音播放喇叭十个,手机五个,大法书籍、真相资料三千多份,九评104本,真相条幅等物品,价值一万多元。 吉林省通化市大法弟子隋彦章、许英杰夫妇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后,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对他夫妻俩人下非法判决,非法判隋彦章七年,许英杰四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通化市邪党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许英杰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被绑架,被关押在通化市长流看守所。一月二十一日警察陷害她的卷宗报到东昌区检察院。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许英杰在通化市中心医院体检,二十八日下午家属去东昌区检察院了解情况,找到科长张磊,张磊推托说办案人李洞明出差了。家属无奈返回。 三月三日(星期一)家属又去了检察院,见到了李洞明,李答应立即了解许英杰的情况,然后再通知家属。 三月四日早八点家属又去了检察院,李洞明才告诉家属,宗卷已交到了法院。 三月五日家属去了法院,法官杨万成告诉家属,七日(星期五)在铁路医院开庭。但只允许家属三个人去旁听。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法院接到案卷到开庭只用了三天时间,完全违背《刑事诉讼法》182条规定: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三月七日早八点四十分,东昌区法院的法官杨万成等三人、检察院李洞明等两人、“610”荆文、刘某等四人、和派出所及看守所人员都到了铁路医院,许英杰的家属及家属请的律师也到了铁路医院。 此时现场出现了两位律师,一个是法院指定的律师,一位是家属请的北京正义律师。法院指定的律师让法官辞退家属请的北京律师,在家属强烈坚持下法院指定的律师被辞退。 律师见到当事人时,许英杰已神志不清,手抽筋,不能签字,只按了手印。法官想在病房开庭,律师见当事人处于昏迷状态,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不能开庭。 这时善良的医生说病人受不了刺激,当时就把在场的所有人都撵出了病房。开庭失败。 杨万成法官告诉律师和家属十点半到法院,法院只给了卷宗复印件但没有出示病历。说十天之后还要继续开庭。 下午律师去看守所办理接见当事人的手续,向看守所询问当事人的情况时,所长说许英杰的病历已交到了法院。 律师办完接见手续后又返回医院见到了当事人,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当事人出现了三次抽搐,并且浑身疼痛,恶心,呕吐。表情非常痛苦。 三月八日,通化市政法委及司法部门专门开会对付北京律师,并威胁“北京律师再来就抓起来”。北京律师找法官杨万成以理据争,杨万成答应开庭前三天通知律师。 三月十日,许英杰的家属要求看许英杰的病例,法官杨万成不给任何理由,说“就不给”,并拍桌子大吼:“滚!”“你们来闹事!”随即叫来法警往门外拽家属,旁边还有法警给家属录像。现场民众都气不过,让家属上告,说“我们可以给你们做证”。 三月十一日,许英杰的家属找庭长赵岩,赵岩没有下楼,只是通电话说:“这事开庭以后再说。” 三月十七日中午,许英杰又被送回通化长流看守所非法关押。但病情是否好转,家属不得而知。 三月二十一日,通化政法委“610”人员赵某拿着一张说是许英杰写的纸条,找到许英杰的亲属,字条上面说要辞退北京正义律师,还是要请法院指定的律师。 许英杰的亲属表示,这张纸条不具法律效力。因为许英杰被迫害的时而神志不清,作为行凶的“610”人员和警察,是怎样恐吓或诱骗到许英杰的签字,是可想而知的。 六月十二日又到了东昌区检察院时,得知判决已下。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许英杰被冤判三年徒刑。家属到看守所要会见许英杰,看守所表示没接到判决。 六月十三日,家属面见法官杨万成,告诉他看守所没接到判决。杨万成说:十个工作日内会送达的。家属请他给一份判决书时,杨万成态度蛮横粗暴,说:就不给!家属说:我们家属有知情权啊!可是杨万成居然说:就这样,爱哪告哪告。家属去人大反映此情况,他们对此也无可奈何。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铐在某处上;
绑、扣;
看管/蹲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威胁/恐吓;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四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述
七年等待难团圆 许英杰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病房内开庭未遂 通化法院又欲逼退律师
吉林省通化市法官野蛮对待许英杰家人
病房里强行开庭 通化610和公检法陷害许英杰
吉林通化大法弟子隋彦章、许英杰夫妇被非法判刑
吉林通化市恶警暴行:砸玻璃、绑架、非法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许英杰一案有关责任人: 办案民警: 老站派出所: 王永清 15804359871 金哲民 13624355895 办公室电话:0435-3517946 老站派出所所长:师元博 0435-3461303 13089199555 教导员:翟来文 副所长: 毛元臣0435-3904663 13944590973 660973 副所长:王威 13766166616 副所长;曲韶锟 15044507666 检察院 公诉科 检察员:科长张磊18643590715 助理检察员:李洞明 0435-3207859 办公电话:0435-3207859 0435—3207868 东昌区法院 刑事庭 庭 长:赵岩 0435-3947289 15844587666 审判长:杨万成 0435-3947229 13844582848 陪审员:郭玟希 0435-3376705 18684351656 陪审员:迟海峰 指定辩护人:东昌区法律援助中心 林吉山 吉林省女子监狱 2012年11月16日,吉林省女子监狱已经从原来的黑嘴子迁到兰家镇郭家村,位于青年路的北端。现在的地址变更为: 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吉林省女子监狱 邮编:130114 。 部份狱警名单: 武泽云(监狱长)、刘铁海(副监狱长)、王力军(副监狱长)、高明雅(副监狱长)、魏丽慧(狱政科科长)、唐亚娟(刑法执行科科长)、吴敏、麻键、王彦辉、苏月娇、苑志敏、王丽娜、王明学、吕慧玲、王洪玉、于亚军、于洪军、朱雪云、常洪光、杨福和、张温民、刘树春、郭海、翟菲、陈菲(办公室主任)、齐俊山、王万友、王汗文、王玲、蒋可佳、李洪光、于亮、曹莉、杜妍、李海燕、沙莉莉(教育监区狱警)、孙季生(教育监区教导员)、张淑珍(教育监区大队长)、宫云霞(医院院长)、郭霞(教育监区小队长)、倪笑虹(教育监区副队长)、刘蕾、曹洪、赵冬霞、邓永辉、刘明华(教育监区狱警)、杨曦(教育监区狱警)、郭巨峰(教育监区狱警)、徐玲、李兰英、于凤珍、从爱萍、程清仁、张彦、侯岩、王晓辉、周丽华(办公室主任)、张渠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化县公安局
:
田越楠
通化市610办公室
:
赵树军,
乔九成
东昌区老站派出所
:
丁春霞,
王永青,
宋德胜,
陈景涛,
魏杰,
刘杰
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
荆贵泉,
林太远
通化市国保大队
:
韩东强
通化市中级法院
东昌区法院
:
扬万成
东昌区检察院
:
李洞明,
张磊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6日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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