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刚
简介:
李炳刚(Li,Binggang),
男 ,
年龄未知 ,
古月镇东洪子店村大法弟子。平山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情况一览: 被迫害人 公诉人 审判长 审判员 书记员 时间 诬判刑期 李炳刚 韩世义、刘素婷 马正堂 张增芳、曹华萍、 郭俊杰 2003.6.27.五年 自中共镇压法轮功以来,平山县共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枉法判刑,在监狱受尽非人的生活和折磨。他们是:刘书元(三年六个月);张从岩(三年六个月);崔鸿俊(三年,缓刑三年);李炳刚(五年);刘天青(三年);侠爱书(五年);王国联(二年);赵建梅(三年);刘新利(四年);李弥海(四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古月镇政府在原党委书记杨二军、镇武装部长韩世贵操纵下,紧锣密鼓的展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他们将李炳刚等绑架到镇政府,强行洗脑十五天,强迫写保证书,最后勒索每人一百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在平山县“六一零”统一布置下,由韩世贵带头,意欲将大法学员李炳刚、齐俊杰、李翠珍、宋凤芹、封天喜等绑架到里庄兵营洗脑班强制洗脑。结果大法学员们提早得到了消息,恶人的绑架计划落空。 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上午,平山县六一零、公安局、广播电视局、古月镇政府等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查抄拆除卫星电视接收器,剥夺老百姓的新闻自由权和知情权。在古月镇东洪子店村法轮功学员李炳刚家,还同时将李炳刚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及救人的真相书等物品非法抄走,并将李炳刚绑架到平山县公安局非法拘押。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勒索钱财;
抄家;
洗脑/送洗脑班;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关押;
绑架未遂;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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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绑架河北平山法轮功学员李炳刚人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平山县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副局长陈二军、现住平山县财政局: 13081098998 平山县公安局政保股肖随龙、平山镇孟堡村人:宅:82913091 古月派出所所长王明会:13931976261 古月派出所李正明、古月镇观音堂村人 古月派出所李脏脏、古月镇中古月村人 古月镇政府副镇长闫月华电话:15076401808 古月镇政府齐淑英,古月镇,北古月村人。 古月镇政府焦彦明、古月镇冀家庄村人。 古月镇政府办电话:82821818 古月镇书记办电话:82821989 古月镇政府镇长办: 82821155 平山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陈二军 手机:13081098998 平山县古月镇原武装部长(现统计局纪检组长)韩世贵宅电:82821369 相关人员: 古月镇书记樊世雄、北冶乡柏树庄村人:1393116660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平山县公安局
:
杨二军,
陈二军
平山县委
:
赵新朝
平山县古月镇派出所
:
王明会
平山县古月镇政府
:
齐淑英,
韩世贵,
闫月华
平山县法院
:
张增芳,
马正堂,
曹华萍,
郭俊杰
平山县610办公室
平山县古月派出所
:
李正明,
李脏脏
平山县检察院
:
刘素婷,
韩世义
更新日期: 2013年11月13日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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