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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刚

简介:
李炳刚
(Li,Binggang), 男 , 年龄未知 , 古月镇东洪子店村大法弟子。

平山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情况一览:
被迫害人 公诉人 审判长 审判员 书记员 时间 诬判刑期
李炳刚 韩世义、刘素婷 马正堂 张增芳、曹华萍、 郭俊杰 2003.6.27.五年

自中共镇压法轮功以来,平山县共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枉法判刑,在监狱受尽非人的生活和折磨。他们是:刘书元(三年六个月);张从岩(三年六个月);崔鸿俊(三年,缓刑三年);李炳刚(五年);刘天青(三年);侠爱书(五年);王国联(二年);赵建梅(三年);刘新利(四年);李弥海(四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古月镇政府在原党委书记杨二军、镇武装部长韩世贵操纵下,紧锣密鼓的展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他们将李炳刚等绑架到镇政府,强行洗脑十五天,强迫写保证书,最后勒索每人一百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在平山县“六一零”统一布置下,由韩世贵带头,意欲将大法学员李炳刚、齐俊杰、李翠珍、宋凤芹、封天喜等绑架到里庄兵营洗脑班强制洗脑。结果大法学员们提早得到了消息,恶人的绑架计划落空。

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上午,平山县六一零、公安局、广播电视局、古月镇政府等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查抄拆除卫星电视接收器,剥夺老百姓的新闻自由权和知情权。在古月镇东洪子店村法轮功学员李炳刚家,还同时将李炳刚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及救人的真相书等物品非法抄走,并将李炳刚绑架到平山县公安局非法拘押。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绑架/劫持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判刑勒索钱财抄家洗脑/送洗脑班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关押绑架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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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绑架河北平山法轮功学员李炳刚人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平山县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副局长陈二军、现住平山县财政局: 13081098998
平山县公安局政保股肖随龙、平山镇孟堡村人:宅:82913091
古月派出所所长王明会:13931976261
古月派出所李正明、古月镇观音堂村人
古月派出所李脏脏、古月镇中古月村人
古月镇政府副镇长闫月华电话:15076401808
古月镇政府齐淑英,古月镇,北古月村人。
古月镇政府焦彦明、古月镇冀家庄村人。
古月镇政府办电话:82821818
古月镇书记办电话:82821989
古月镇政府镇长办: 82821155
平山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陈二军 手机:13081098998
平山县古月镇原武装部长(现统计局纪检组长)韩世贵宅电:82821369

相关人员:
古月镇书记樊世雄、北冶乡柏树庄村人:1393116660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平山县公安局平山县公安局<br>局长 马爱军 宅 31182103188 15028150001<br>副局长 樊彦平 13903396213宅 31182900729<br>政治处主任 于鹏程 13503220088<br>副局长 陈二军(管迫害法轮功)13081098998<p>平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31182907257 31182907252 31182907253 31182911170<br>大队长 封庆方(待确认):13931979369宅 31182913739<br>胡月涛 13931976389<br>肖随龙 13832157411<br>杜新中 13803365177 : 杨二军陈二军
平山县委 : 赵新朝
平山县古月镇派出所平山县古月镇政府 副书记韩石贵(主管迫害法轮功) 办公电话:0311─2821134 <br>镇长樊彦明(已调到五坡乡)手机:13603219360 呼机:126─1231468 <br>平山县古月镇派出所 副所长齐XX 办公电话:0311─2821133 李勇、史喜波(此人是刑满释放犯,所里的雇佣工) : 王明会
平山县古月镇政府 : 齐淑英韩世贵闫月华
平山县法院 : 张增芳马正堂曹华萍郭俊杰
平山县610办公室610办公室主任王根廷 电话:0311─2911266 手机:13803218428<br>平山县公安局政保股封庆芳、肖随龙、胡月涛 公安局局长办:2911615 副局长办:2911266 政委办:2911617 <br>
平山县古月派出所 : 李正明李脏脏
平山县检察院 : 刘素婷韩世义

更新日期: 2013年11月13日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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