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忠
简介:
李宪忠(Li,Xianzhong),
男 ,
44岁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大法弟子。家住七台河北兴农场十三队。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在工会主席杨君参与下,北兴农场公安局教导员张春华、副局长刘立颖、干警李怀来、孙东升、高保民上水稻田绑架了正在为妻妹家插秧的李宪忠(妻妹有重病正在住院)。随后又伙同十三队队长房振海非法闯入李老汉(李宪忠的父亲)家中,到处乱翻,最后把一个接收卫星电视的大锅强行拆走,说这东西是违法的。李宪忠的表弟陈键(大法弟子)听说表哥被抓,找张震的妻子帮忙,当天下午也被绑架。两人均被非法判刑四年,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 李宪忠的妻妹得知姐夫被抓后,病情加重,七天后离开了人世。 二零零八年五月,红兴隆农垦分局公安副局长徐连斌“巡号”,把李宪忠叫到管教办公室,问北兴机关等单位还有谁炼法轮功。李宪忠说不知道。他就说:看你戴小镣子戴的挺舒服。就把六十斤重的脚镣子给他戴上了,共戴了七天,后来因脚镣子磨破皮出血了才拿下来。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半,黑龙江省友谊县红兴隆管局法院在管局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建、于有。陈建、于有分别指出公安机关在非法审讯时刑讯逼供,使用酷刑,陈健的七颗门牙被打松动,于有门牙被打掉,不让睡觉等,被审判长刘丹打断。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六个多月之久的大法弟子陈健、李宪忠、于友接到了红兴隆农垦法院的非法判决书,陈健、李宪忠被非法判刑四年,于友被非法判刑六年。十二月十日,受李宪忠、陈健家人的委托,正义律师来到了红兴隆管局,当律师找到审判长刘丹,问:为什么不依据法律判决?这时整个法院的走廊只听见刘丹的喊声:“我不跟你谈,我不跟你谈。” 李宪忠的妻子的母亲在得知女婿被非法判刑四年后,再也承受不住巨大打击,身体越来越糟,在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九日,突发脑出血,于八月十五日离开人世。 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有被非法关押,他们的亲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痛苦,现在又正赶上农忙的季节,陈健的妻子、李宪忠年迈的老父亲和他的妻子根本没有能力照看这些地。 李老汉自从儿子李宪忠被非法抓走后,北兴农场公安赵莹光等人,制造伪证,又威逼、利诱老人签字。由于过度悲愤和想念儿子,身体每况愈下。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离世,临死也没能和儿子李宪忠见上一面。 以下是李宪忠自述被二零零八年绑架、判刑经过: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左右,我正在水田干活,高保民、李怀来,孙东升开着一辆面包车来找我到局里(北兴公安分局)去一趟,说高胜(现任北兴公安分局副局长)要找我谈话。到了分局,根本就没有人找我谈话,也没让我下车,就在车里坐着与早已等在哪里的张春华、刘立影、还有北兴电视台的两个人一同来到十三队,找到队长房振海来到我家,进到院子看到“小锅盖”,进屋打开电视录制“新唐人”电视节目。 他们在我家里录相、并将我的大法书、炼功带、真相小册子等抢走,在这期间,我被李怀来寸步不离的看着,一小时后,他们从屋里出来让我上车,我不上,刘立影抬我的腿,高保民、李怀来抬我的胳膊,他们将我塞进车里,我想下车看看我七十多岁的父亲,他们都不让,刘立影说:“就你这样,还收拾不了你了。” 我被拉到北兴分局,他们直接将我关进一个铁笼子里,外面由高保民看着我,下午一点多钟,刘晓东反复问我姓名、出生年月日,不一会儿,就由警察赵莹光、张春华、刘晓东三人将我押进了一辆小车。赵莹光还向门口的警察要手铐,没有找到手铐,在车上他让我背着手,还用我的衣服蒙着我的头,这样我被绑到红兴隆公安局,在公安局三十分钟后,由公安局警察徐斌领着他们,把我关在了红兴隆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恶警赵莹光让我在没有关押截止日期的拘留证上面签字,我拒签。赵就对我拳打脚踢,其中有一脚踢到了我的肚子上很痛,还说不签字也没用、照样进去等。在我走出房间后,去另一个房间脱光衣服,检查时还说,现在没时间管我,等晚上再来提我。 当我从看守所的前楼被送到后楼时,看守所的恶警,姚管教还让我脱光衣服进行检查。我说,在前楼检查过了,他就恶狠狠的拿着警棍,用眼睛瞪着我,用脚踹我的肚子。我脱光了衣服,在他的办公室地上坐了有大约十分钟,才让我穿上衣服,并给我戴上了脚镣,并把双手背后戴上手铐,这一戴就是四十九天。 有一天看守所的管教们,每天上午例行查号点名,恶警徐连斌、姚管教上到铺上来,徐连斌一脚将我踹倒,并用一只脚踩着我的脸,问我还有没有可说的。 一次徐连斌来“巡号”,把我叫到管教办公室,问我北兴机关等单位还有谁炼法轮功。我说我不知道。他就说,看你戴小镣子戴的挺舒服,就把六十斤重的脚镣子给我戴上了。后来因为戴了脚镣子磨破皮了,出了血,戴了七天以后才拿下来。 在看守所第一次非法审问我的人有张春华、刘晓东、孙东升、赵莹光四人。恶警赵莹光看我不说、不配合他们,就用手打我的脸,并且让我脱裤子,将我推到审讯室一角(因墙角是监控的盲区),刘晓东、孙东升还用拳头打我。到了后来,就赵莹光和红兴隆管理局“六一零”的吴家辉来非法审问我。 在上诉期间,黑龙江农垦总局“中院”来了两个人问我上诉的理由。有一个高个子、年龄稍大的人说:“就凭你看‘新唐人’就可以判你。”就这样我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被红兴隆看守所送到了佳木斯监狱。在集训队里,一中队的所谓指导员李志勇叼着烟、歪个头说:“在我这里法轮功没有不转化的。” 大约在二月二十日左右教改科来了一个什么人,拿了一张表格,一问一答,内容是诽谤大法、污蔑李洪志师父之类。我当时没按他们的要求做,恶警张朝辉(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一中队中队长)当场就打了我两个“耳光子”,并把我带回监舍的一个库房里,让我“开飞机”。用电棍电我的两个耳朵,把我的耳朵电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并且还让我诽谤师父,说师父是坏人,还让我说十遍,参与的犯人有武传海(用脚踢我的脸,鼻子都踢出血了,出了不少血)。还有犯人王继成(已放)用脚踢我的手,不让我的手放下来,就让我保持“开飞机”的姿势,持续了大约一个多小时。 在红兴隆看守所期间,恶警赵莹光从我身上拿走了二百八十元钱,只给我存了一百元,剩下的至今不知去向。 恶警们用迫害法轮功学员捞取政绩以求升迁。徐连斌迫害法轮功学员,由红兴隆管理局公安副局长升迁到宝泉岭管理局公安局长,刘立影迫害法轮功学员晏春斌、程桂香、朱国 、胡秀岩、于友、李宪忠、陈健等捞取政绩,由北兴公安分局副局长升迁到曙光农场任公安局长。张春华由北兴分局政委升迁到五九七农场任公安局长。赵莹光由刑警队副队升为治安科长。高胜由队长升为公安分局副局长。
迫害类型:
谎诈;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非法审判;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关铁笼子;
毒打/殴打;
手铐/脚镣;
非法判刑;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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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佳木斯监狱一中队指导员李志勇 犯人武传海、王继成 红兴隆管局:邮编:155811;长途区号:0469;查号台:5860114 法院:审判长刘丹:5860118(办);审判员袁兆斌:5860118(办) 检察院:公诉人刘旭春:5860012(办) 红兴隆管局公安局副局长徐连斌 直接参与非法审讯的公安人员: 红兴隆管局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徐成春;侦察员吴加辉 北兴农场:区号:0464 北兴农场公安局 教导员张春华:8868868(办);8861000(宅);13846401000(手机) 副局长刘立颖:8860167(办);8860775(宅);13946517773(手机)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监狱(莲江口监狱)
:
张朝辉
北兴农场公安分局
:
刘立颖,
夏快,
房振海,
张春华,
刘晓东,
杨君
北兴农场派出所(北兴中心派出所)
:
高保民,
赵莹光,
孙东生,
李怀来
宝泉岭公安分局
:
徐连斌
红兴隆管局检察院
:
刘旭春
红兴隆管局法院
:
刘丹
红兴隆管局看守所
:
徐连斌
红兴隆管局公安局
:
徐斌
红兴隆管理局
:
吴家辉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10日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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