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
简介:
孙艳(Sun,Yan),
女 ,
五十多岁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场法轮功学员。农村妇女。二零零八年孙艳因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遭到非法判刑,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才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建三江分局的法轮功学员田宝玉、石孟文、陈东、孙艳、于凤仙等五人在红卫场部发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被建三江七星公安局的多名恶警劫持,三月二十一日恶警又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他们被辗转两个拘留所实施迫害,最后绑架到建三江第二看守所。家人多次要人没有结果,见面也不允许。相关人员多次传出要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场邪党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秘密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田宝玉、石孟文、陈东、孙艳、于凤仙。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一上午,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在二审中非法审判在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被绑架的建三江分局的5名大法弟子,其中石孟伟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陈东四年、田宝玉四年、于凤仙三年、孙艳3年。当庭,法轮功学员石孟伟、陈东、田宝玉对结果不服、要求上诉。 参与此次迫害的恶人: 建三江农垦法院 :法院院长李疆鹰、刑事审判庭庭长袁鹏飞、审判员丁立昌、法院副院长刘星海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 管局公安局610头目李春耀、管局公安局刑警大队陈维嘉、管局公安局副政委车义、管局公安局大队长彭涌 建三江第二看守所 :所长曲禄云、教导员于荣 这个事件主要指使者是建三江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甲林 建三江五名法轮功学员石孟伟、陈东、田宝玉、于凤仙、孙艳只因让老百姓了解法轮功被迫害事实真相、而被绑架、酷刑迫害、在建三江农垦法院一审中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非常荒唐的罪名遭到非法判刑,其中石孟伟被非法判刑5年6个月、陈东4年、田宝玉4年、于凤仙3年、孙艳3年。 当庭法轮功学员石孟伟、陈东不承认有罪,田宝玉对结果不服、要求上诉。孙艳的亲属要求放人也提起上诉。并请了四名正义律师为其无罪释放做辩护,上诉书于2008年8月3日递交到位于哈尔滨南岗区汉水路82号的农垦中级法院。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两名律师应邀去见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法官,同时强调了自己的观点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现在(2008年11月24日)被非法关押在建三江看守所,中院没有开庭就多次传出不开庭强行送走。
迫害类型:
非法审判;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诱骗/利诱;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罚款;
骚扰;
威胁/恐吓;
抄家;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建三江农场政法委、610、警察恶报频现
黑龙江孙艳自述遭中共迫害事实
建三江农垦分局王甲林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北京律师要求黑龙江省中级法院无罪释放大法弟子
黑龙江省建三江公安局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建三江农垦分局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佳木斯邪党法院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图)
十七岁孩子遭佳木斯铁路警察恐吓成重病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非法开庭 草草收场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相关的人员: 建三江管局 电话区号 0454 职称 办公室 手机 住宅 建三江农垦法院 李疆鹰,法院院长 5710006 13512606789 5802002 袁鹏飞,刑事审判庭庭长 5790013 13836635686 态度野蛮 239004701016471(身份证号) 丁立昌 ,审判员 5790127 13019754271 5725271 刘星海,法院副院长 5790027 13512606006 5790078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 李春耀: 管局公安局610头目 宅:5725790(新上任) 陈维嘉,管局公安局刑警大队 5808029办 13329553566 5791598宅 说话态度蛮横,恐吓 车义,管局公安局副政委 5808003 13946485222 5724096 此次迫害大法弟子的头目 彭涌,管局公安局大队长 5808020 13512602077 5714445 参与迫害主管 建三江第二看守所 值班电话 5808054 曲禄云,所 长 5808055 13351867890 5730688 于荣, 教导员 5808058 13555026895 5791354曾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07年调到看守所
责任单位及恶人:
建三江管理局
:
陈维嘉,
彭涌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建三江分局610
:
白景亮,
孙胜滨,
黄树祥
建三江农场公安分局
:
车义 ,
李春耀,
王士杰
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
:
王继松
建三江七星农场洗脑班
:
崔伟
建三江第二看守所
:
曲禄云,
于荣
建三江农垦法院
:
袁鹏飞,
丁立昌,
刘星海,
李疆鹰
建三江看守所
前进农场拘留所
北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王建军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18日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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