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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治云

简介:
曹治云
(Cao,Zhiyun), 男 , 34岁 , 江苏南京地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十一月份,在三大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鲍顺源、陈国亮、曹治云、陈汉昌等人,每天在场头干极重的体力活,回来之后,不让休息,以学习的名义拿着诽谤大法的材料,一直站到十二点。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三大队书记于海永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曹治云放弃信仰,用如下方法给他加期:第一天给他一份恶毒诽谤大法和师父的文章,让他抄写,他不抄,就以他对抗管教为由,给他记大过一次;第二天再用同样的方法给他记大过一次,然后宣布曹由于记两次大过而被延期三个月。就这样的加期材料送到省劳教局唐国防,唐二话不说就批了下去。

曹治云,由于去北京上访被判劳教一年。因不写保证书被加期三个月。

二零零零年,曹治云被非法判刑十年,在苏州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零年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非法劳教高强度超负荷劳动加期(延期)/超期关押罚站非法判刑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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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苏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盐城劳教所),电话:
0515-3453547
0515-3453534
0515-3453524
0515-3452901
0515-3452021
0515-3452129
0515-345-2100
总机 0515-822-6600转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丰方强劳教所大丰方强劳教所 515-345-2100 <br>总机515-822-6600转 <br>江苏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盐城劳教所),电话:<br>0515-3453547<br>0515-3453534<br>0515-3453524<br>0515-3452901<br>0515-3452021<br>0515-3452129<br>0515-345-2100<br>总机 0515-822-6600转<br>张连生 0515-3961596(小灵通)江苏方强劳教所员警,指导员;<br>电话:0515-3452040 或 3453410<br>魏×云  教导员 37岁<br>王×飞  书记  40多岁<br>魏红惠  中队长 30多岁<br>潘玉华  队长  50多岁<br>吴晋军  中队长 40多岁<br>陈金祥  队长  30多岁<p> : 于海永
江苏省劳教局江苏省劳教局局长、党委书记  姜金兵  手机13705171001  办公室83716093  宅83709009  邮编210024<br>江苏省劳教局教育处处长 唐国防 : 唐国防
苏州监狱苏州监狱电话: <br>监狱长室:0512----65215988<br>办公室:0512----65225635 <br>政委室:0512----65212988<br>狱政科:0512----65212386<p>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电话:025 - 86265061,位于南京市<br>江苏省司法厅<br>办公室 3307307─1004,区号:025<br>邮编:210024,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br>传真:3308321<br>江苏省检察院      025-3702000 <br>连云港建设银行分行行长室:0518--5411000 人事部:0518--5412031<br>苏州大学附一医院脑神经外科:0512----65223637转8162<p>

更新日期: 2012年5月24日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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