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王全莲被非法劳教三年,在王村女二所四大队受了很多酷刑折磨。后被转到三大队,大队长李爱文、副队长林月珍、教导员王永红,一班的小队长宋红、李倩,迫害王全莲,不让睡觉,又给她加期又逼她干活,受尽折磨。
迫害类型: 剥夺睡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王村第二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洗脑班)(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 王永红 淄博市王村劳教所 : 李茜, 李爱文
更新日期: 2008年6月21日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