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何秀娟

简介:
何秀娟
(He,Xiujua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山东冠县大法弟子,辛集乡阎二庄人。

现任烟庄街道办恶党书记的王保壮,在任辛集乡派出所长及冠县公安局副局长、冠城镇镇长时极力追随江魔迫害法轮功,被当地百姓骂称“王土匪”。特别在任辛集乡派出所长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的抄家、绑架、关押和罚款(所有法轮功学员人均罚款五百元),宋世明、李风军、崔振南、邹雪龙、王克增、王守克、何秀环等多人被他非法关押、劳教和判刑。如闫二庄何秀丽、何秀环、何秀娟、还有她们的母亲申某均被非法劳教。何秀环二零零零年结婚那天,王派人去她家要五千元“押金”,不交钱就绑架人。她婆婆因为恐惧,一个月后就逼迫儿子与何秀环离了婚,何秀环随后又被判了六年徒刑。何秀环的弟弟被迫害的情绪不稳定,娶了媳妇后夫妻二人在外流浪,有家也不敢回来。如果回来也是家徒四壁,无粮、无床、无炊具,因为家里所有物什都被王保壮抄完了,连一粒粮食都不剩,真可谓惨无人道、罪业滔天。王土匪先有一女,还想有个儿子传宗接代,所以让老婆又生了一个儿子,王用搜刮来的民脂民膏在聊城买了房子,由王的姐姐在聊城专职照看偷生子。

二零零五年前后的一天,王偷生的一岁多儿子在家中被无原因从桌子上掉下来的电视机砸死,这种奇怪的现象用实证科学是无法解释通的,但王的宝贝儿子就这样死了。王心痛得要死,但已于事无补,这是铁的事实,聪明人自能联系到事情的前因后果。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冠县“六一零”十一年罪行录(五)
山东冠县韩金芳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今犯罪记录
山东省冠县恶警大肆绑架大法弟子

责任单位及恶人:
冠县辛集乡派出所 : 王保壮

更新日期: 2011年10月3日 08:43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