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民
简介:
王太民(Wang,Taimin),
男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伊通县大法弟子。吉林省伊通县原县委副书记刘伟,自99年7.20以来一直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工作,授意、指使公检法部门给伊通县大法弟子非法判重刑,劳教、无限期关押,任意敲诈,勒索钱财,使伊通县成为全国受迫害非常严重的县城,造成三个大法弟子(李爱英、田俊龙、郑林)死亡,六人被判刑(徐洪艳、陈玉霞、王太民、武克力、陈敬儒、张旭),上百人被非法劳教,并非法罚款勒索钱财超过百万元。该县在这些贪官污吏的管理下,经济十分贫困、落后,而迫害法轮功却积极卖力,名列前茅。 2001年王太民、陈敬如、李忠业、王丹丹及其丈夫、李伟民、赵凤兰等十余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伊通县看守所,绝食抗议迫害,被强迫灌食已有至少5、6天的时间,专职迫害法轮功的县委副书记刘伟指示:“灌不死就行。”现在家属不让接见。 参与迫害的恶人:县委书记李强、县委副书记刘伟、公安局长陈XX、看守所所长郑得志、姚晨。 2001年9月末被伊通县恶警们绑架到伊通县的刑事看守所,进行残酷的肉体和精神折磨。王太民大义凛然、坚强不屈,尤其在两个月前法庭对其的非法审判中更是表现出了大法弟子的正气,令邪恶胆寒。由于邪恶之徒们内心非常虚弱,事前封锁消息,不允许请律师,也不敢通知家属,进行所谓的秘密审判。面对邪恶,他慷慨陈辞:我做好人没有错,我印大法资料没有错,我告诉人真相没有错,法轮大法好。他的正义之举令邪恶法官胆寒,马上宣布休庭,随后偷偷判了四年,现已送吉林市某监狱进行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摧残性灌食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10/6/09)
吉林省伊通县原县委副书记刘伟遭恶报
见不得阳光的“法院”:惧怕大法弟子王太民的凛然正气,吉林省伊通县法院偷偷判刑
吉林省伊通县看守所十余名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绝食抗议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县委书记李强:0434-4229888(家) 县委副书记刘伟:04344222864(家);04344223210(单位);13904354698(手机) 看守所(单位):0434-4228600 政法委:0434-4220610 公安局长陈XX:0434-4224869 看守所郑得志(看守所所长):0434-4223705(家) 看守所姚晨(不详)
责任单位及恶人:
伊通县县委
:
李强,
刘伟
伊通县公安局
:
黄乃权 ,
宗国
伊通县看守所
:
郑德志,
姚晨
吉林省伊通县法院
五一乡派出所
:
陆臣
更新日期: 2014年11月8日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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