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英
石家庄大法弟子王三英一家人
被踹坏的王三英家门
王三英
法轮功学员王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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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三英(Wang,Sanying),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石家庄优抚医院职工。2008年6月2日,居委会带公安人员去家中骚扰,大法弟子王三英拒绝开门。6月3日,新华分局国保大队、革新街派出所把她绑架走、非法刑事拘留,原因是她坚持修炼法轮功。在非法抄家时将其家存折抢劫、非法扣押,家人多次索要不还。王三英的丈夫月收入只有800元,现在家中经济出现困难,只能借钱度日。 王三英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现在被新华区检察院以“犯罪预备”起诉,并移交新华区法院受理。 王三英上诉,但石家庄中级法院二审不顾事实仍维持原判,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将王三英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进行迫害。 在检察院的公诉书中,起诉理由是王三英拥有一些法轮功的资料,属“犯罪预备”。
2008年10月31日上午,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对王三英非法开庭,旁听的有王三英亲友、同事20多人。两位正义律师:一个就信仰无罪做了辩护,一个就没有立案直接抄家是非法的和证据不足做了无罪辩护。庭审当时没有出结果。 对本案违反法律程序、非法胁迫王三英的公安及司法人员应进行个别职务过失察查,并予以追究执法过当刑责。 石家庄市区及周边各县市所有的法轮功案子都是由石家庄中级法院刑二庭幕后判决的,然后再由区法院出判决书,上面堂而皇之的写着“如不服从本判决,在十日内上诉到中级法院”的条款,上诉的结果毫无例外的维持原判,因为一审本来就是中院操控下级法院判的。连延期开庭、取保候审、是否允许旁听、家属委托律师之类的都要经中级法院刑二庭批准,判多少年、罗织的罪名是否够力度,更是由石家庄中级法院掌控。 王三英案已经开庭一月有余,想必中院又在操控判决刑期,北京李和平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抗辩,检方理屈词穷,法官无言以对匆忙宣布休庭。王三英的亲人同事二十多人旁听,深受鼓舞,明白了修炼法轮功属于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不违法,更不是犯罪,而警察抓人犯法。所以四十名亲友联名写信要求无罪释放亲人王三英。 2008年10月下旬,河北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分别对周景华、赵统销、王三英等大法弟子非法开庭,至今早已超过了法定的审限,造成三个大法弟子被非法超期羁押2个多月。心急如焚的家属们到处托人打听,得到的消息是判决结果已有,现在已报到中院去审批了。如此看来,石家庄中级法院又在故伎重演,仍然在违反法律程序,干预下级法院审判,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破坏国家二审终审制度。即使是审判委员会的集体决定,每个委员的签名也会留在案卷的副卷中,迫害大法弟子、枉法诬判的证据无论时日长短都是有据可查的。 王三英的判决终于在2009年1月21日下来了,尽管她是被非法抓捕、超期羁押,尽管开庭审理时20多位旁听亲友见证了律师的精彩无罪辩护、检察官的哑口无言、法官的无力反驳,但因为修炼法轮功,王三英最终被非法判刑四年。石家庄的大法弟子王三英案更是蹊跷,律师投诉超期关押,石家庄中院刑二庭庭长魏淑贞和法官王英辰都告诉律师,案件申请了延期。可是紧接着4月1日送达家属,判决日期是3月18日。2009年4月2日将王三英劫持到省女子监狱进行迫害。 2011年7月3日,王三英从监狱回到家中。 还厚颜无耻的将违法行为写在了判决书中“尽管搜查措施发生在刑事立案之前,但不改变被告人持有并准备传播法轮功宣传品的客观事实存在”,“公安机关对执法过错得到了自行纠正”云云。对于这样明显的致命硬伤的审判,石家庄中院不退回、不开庭,稀里胡涂的二审裁定维持原判。一个省会中级法院连最基本的程序都不能保证,判决还能公正吗?何况对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反迫害讲真相的行为进行判罪,本身就是违法法律的。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骚扰;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起诉;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审判;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石家庄市新华区十五年迫害综述(1)
石家庄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河北省女子监狱劫持
11律师和127位家属联名抗议石家庄中院
王三英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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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刑事判决书曝光的内幕(图)
石家庄邪党法院枉判王三英四年刑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违法干预下级法院审判
石家庄检察官信口雌黄、蒙骗王三英家属
石家庄市革新街派出所警察的土匪行径(图)
牡丹江市公安局滥用公权力、非法拘捕旁听人
投诉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及法官张中文执法犯法(图)
曝光石家庄邪党中级法院的罪恶
王三英被非法开庭 四十亲友要求无罪释放
石家庄市王三英无罪仍然被关押
家人呼吁释放王三英
中秋佳节亲友呼吁释放王三英
石家庄警察绑架王三英
石家庄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近80名
呼吁释放我的妻子王三英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王三英的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人 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国保大队长:樊志谋(长期以来仍旧积极迫害大法弟子) 手机:13832111518 办公室电话:0311-85188083。 具体办案单位:石家庄革新街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 电话 0311-87883523,7893919、7883523、7872014,7893919,7883523,7872014 责任人:指导员 王重刚:办公电话:0311-8520100(参与迫害) 民警 翟中旗 0311-85270138(参与迫害,强行踹门并打电话叫国保抄家) 革新街居委会,地址:石家庄市水源街南头“新华门诊”院内 书记:王军(参与迫害) 86782153 、86881912 薄红军(参与迫害)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0311-87782024,邮政编码:050000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陵铺三街 所长:刘晓(新来的)王书庭(已调走):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副所长:王志彬,办公室:87755202; 指导员:张宏齐,办公室:87755202; 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地址:石家庄市联盟路(水上公园北门)695 号 办公室 0311-87016635 局长:金在成 手机:13603113108 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副大队长:许云飞(新调来) 0311- 85188084 政保大队 :副大队长 王云飞 0311-85188078 纪检委:王茂生(新调来的,原来在新华区东焦派出所多次带头迫害大法弟子) 民警 郭世贤 85188080(参与迫害) 民警 朱晓光 85188085(参与迫害) 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与新华区法院同一座楼),邮编:050051,电话:87872948 公诉科长赵更林 办:87872954转9011,手机:1393048636 公诉科罗万群(女):主办此案,13315135932,87872954-9013 或9012(曾当面威胁做无罪辩护的李和平律师) 李检察官0311-87874164~9013(负责本案) 批捕科科长:王维 办公电话:87872954转9036 手机:13930119494 新华区检察院院长:李冰海 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 传真室:0311-7875733、7874154,反贪局:7874194;研究室:7872347;刑检一科:7872954;刑检二科:7874164;技术科:7870826;法纪科:7885209,7872341;举报中心:7891348;7872000;政工科:7872842;监所科:7872844;技术科:7014090;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邮编:050051, 电话区号:0311 院长:郭晓,手机号13315995605 值班室电话:87038637 办公室:87039433 刑庭:87018949 87030843 刑一庭: 张涛(负责焦梅山案) 主管法官 张中全 87030843 少年庭(二审庭)丁虹庭长(女)87030794(负责李秀敏案) 刘国玲、翟洪双、鲁颖、任青、薛锴琳 赵承捷 所长 0311-85270098 石家庄中级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北环西路191号,邮编050000 主管副院长:董建义 0311-85187186(办公室) 刑二庭庭长:魏淑贞0311-85187158(办公室) 刑二庭副庭长:吕玲(女)0311-85187153(办公室) 主管法官:裴卫华(女)0311-85187159(办公室),手机13931888584 刑二庭办公室:85187151、(可以让其叫人,或转达来电内容) 许广为(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湘英(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保亮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正文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江涛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贵玲(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革新街派出所
:
翟中祺 ,
王重刚
新华区法院
新华区检察院
新华分局
石家庄第二看守所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
王英辰,
魏淑贞
新华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8日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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