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树详
简介:
于树详(Yu,Shuxiang),
男 ,
58岁 ,
黑龙江省鹤岗市新华镇南华村大法弟子。2000年,第一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鹤岗市劳教所,其中有程守祥、周兆祥、周家富、于树祥、孙文利、姜允静、张永华、李向东、宫贵东、赵凤会、宫再强、李青文、孙世洪、丛志武,及一位周姓法轮功学员。这些修炼“真善忍”的善良好人,没有任何过错,却蒙冤入狱,有的被非法劳教三年,最少的被非法劳教一年。 劳教所狱警每天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摧残,逼写放弃信仰的所谓“三书”,每天强迫洗脑、码坐,逼读诬陷、诽谤大法的书,搞揭批,人整人。法轮功学员不放弃信仰,恶警就指使那些恶劣的犯人变着法折磨没有任何罪过的好人。 在恶警指使下,恶魔一样的犯人想出各种歹毒的招数折磨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身体这么掰、那么扭,恶人们把这种酷刑称为“十八掰”。其中掰腿大劈胯。 2002年5月13日,新华派出所和市东山分局一帮恶警把于树详从家中强行绑架,现关押在鹤岗市第二看守所,二看环境非常恶劣,经常毒打学员,强迫放弃信仰。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十多年前发生在黑龙江鹤岗劳教所的罪恶
黑龙江省鹤岗市大法弟子今年4月以来遭受迫害的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责任人: 鹤岗市劳教所:所长董顺义、副所长顾某(一米七五左右,大眼,方脸面黑)、三大队(严管队)队长王某(大个、长脸面黑)、副队长齐颜伟。劳教所的顶头上司有鹤岗市司法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发生这些惨绝人寰的罪恶,这些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及恶人:
鹤岗市劳教所
:
董顺义,
齐彦伟
鹤岗市第二看守所
黑龙江省司法厅
新华派出所
鹤岗市新华镇政府
:
刘志详
鹤岗市司法局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6日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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