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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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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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姜杰(Jiang,Jie),
女 ,
35岁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大法弟子。自二零零七年底至二零零八年八月,双鸭山市地区至少有51名大法弟子被以“奥运”名义绑架。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宝清县610绑架了老蒋之后,又非法抓捕了王俊红,田琪,姜杰,王亚荣,二甄子,于占宏,蒋贵福,孟宪国、刘俊忠、刘俊英。参与迫害的有邓龙波、张锐光、谢云桐等人。 双鸭山政法委书记王凤春,公安局长李焱春,公安局610主任邹德宽,杜占一,宝清县国保大队队长强刚是奥运期间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责任人。 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份以来,双鸭山市610和宝清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以北京奥运和奥火传递为借口,到多名大法弟子家进行非法抄家,并将王俊红、田小玄、于占鸿、刘俊忠、姜杰、蒋贵福、孟宪国、田成军、王亚荣等九名大法弟子绑架至宝清县看守所迫害。家属去要人,所谓的执法人员说:奥运结束就放人。奥运结束了,残奥委会也结束了,可仍非法将大法弟子劫持在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宝清县邪党人员操控对被国保恶警劫持已半年的九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宣判,刘俊忠、王俊红被非法判10年,于占鸿被非法判9年,田小玄被非法判8年,姜杰被非法判7年,孟宪国、王亚荣夫妇被非法判7年,田成军被非法判5年,蒋贵福被非法判4年。 二零零八年六月份,黑龙江双鸭山市610和宝清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以北京奥运和奥火传递为借口,到居住在宝清县的多名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学员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9名法轮功学员绑架至宝清县看守所,其中有时年35岁的法轮功学员姜杰。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双鸭山宝清县法院非法庭审这9名法轮功学员,后对他们非法判刑,其中姜杰被非法判刑7年。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左右,她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被从宝清县看守所转押到哈尔滨女子监狱,姜杰被投入九监区,也是“转化”迫害最邪恶的监区。 在九监区,只要是炼法轮功的就被狱警和包夹人员“转化”、洗脑、酷刑的迫害。那里的暴力犯、杀人犯包夹迫害姜杰,她一进去,就让她写“转化书”、“保证书”。只要姜杰不“转化”,就不让家人接见她。接下来,监狱就开始对她施以各种酷刑。 姜杰被关进黑屋子里,那里掩盖的非常严密。帮教、包夹轮番上,对姜杰连吼带骂。看她还坚持不“转化”,包夹就开始罚站,姜杰一站就是一天,晚上包夹不让她睡觉。姜杰再不“转化”,包夹就让她“码小凳”(一种折磨),姜杰必须是一个姿势,一点不能动,一动,包夹就用脚踢她。姜杰坚持不住了,就在地上躺着。她的腰直不起来,最后屁股被磨烂了,直淌血,痛的她无法坐下,又是遭包夹人员的一顿训骂。上厕所也受限制,若不吃饭,就被强行灌食。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姜杰的恶行
黑龙江宝清县恶警绑架九名大法弟子经过
黑龙江宝清县法院枉判九名大法弟子重刑(图)
黑龙江双鸭山市伪法院图谋陷害十一名大法弟子
黑龙江双鸭山市大法弟子被绑架案例
黑龙江双鸭山市恶警绑架多名大法弟子(图)
相关单位及个人:
奥运期间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责任人:
王凤春:双鸭山政法委书记,该人在奥运期间召开邪党会议预谋抓捕大法弟子,密谋非法重判大法弟子。电话:办公:0469-4227406 手机13946696066
李焱春:双鸭山市公安局长,双鸭山奥运期间的51个绑架都和他有关
住宅:0469-4233001 办公室:0469-- 4233001 15331811777
邹德宽(公安局反×教大队头目) 办公室 0469-4233106
杜占一(610打手):0469-4248910
宝清县国保大队队长强刚(此人是奥运期间绑架大法弟子的急先锋)13555119558
有关非法审判宝清县9名大法弟子的相关电话:
直接绑架责任人:
公安局长任树凯 0469-5423678(办) 0469-4288719(宅) 13803690719(手机)
张保生 0469-5423675 0469--5439676 13504856568
宝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邓龙波 0469--5426266 0469--5422566 13304886999
政保科科长谢云桐 0469--6193666 13945792992
政保科副科长杜福祥 0469--5425634 13946602533
国保大队队长强刚(此人是奥运期间绑架大法弟子的急先锋)13555119558
张锐光 0469-5432886 13634696886
张学平 0469-5423932 13945792932
宝清县第一看守所:
所长:尹邦恩0469---5431737(办) 0469---5422473(宅) 13504641828(手机) 13555440777
宝清县610主任: 刘瞬超 0469-5427692 (宅电)手机 13946632377
宝清县610副主任:王伟: 手机 13945771060
非法审判相关责任人电话:
宝清县检察院
王春福 0469-5437855 0469-4260117 13314699557
宝清县法院
李青春 0469-5422681 0469-8590777 13504646777
赵忠民 0469-5429998 1390488665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双鸭山市公安局
:
李焱春
宝清县公安局
:
谢云桐,
强刚,
张锐光
双鸭山市610办公室
:
邹德宽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政府
:
王凤春
宝清县610
:
邓龙波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双鸭山市公安局610办
:
杜占一
宝清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5年5月28日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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