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山
简介:
孙玉山(Sun,Yushan),
男 ,
51岁 ,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承紫河乡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密山市承紫河乡派出所六一零非法机构的姜秀峰、常宇鹏、郭永坤、刘玉河、李嵩崇等十来个人来孙玉山家,抢走了他的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以后就三天两头到孙玉山家骚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承紫河乡派出所所长刘玉河,又以孙玉山一家人去上访为由,勒索他们六百元(孙玉山和妻子、女儿每人二百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孙玉山的父亲病危,乡六一零和乡派出所警察将他绑架到密山洗脑班,当时洗脑班主要负责人是姜秀峰。结果,父亲于六月二十二日上午去世,孙玉山没能赶上为老人家送终。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四点,承紫河派出所李崇(另一个不知姓名)带领国保大队李刚,高世同等人非法闯进孙玉山家说:把你刚在车上接到的东西交出来。然后开始抄家,一时间把室内箱子,柜,被褥,仓房,煤棚,土豆窖,柴草堆,翻得底朝上,尘土飞扬,一片狼藉,把孙玉山夫妇带到乡派出所非法讯问。 在派出所里,孙玉山说此事与妻子无关,让她回家。李刚不让。当孙妻问李刚:“你叫什么名字?”李刚不敢报出自己的名字。后来,孙妻正念走出派出所。 三月二十四日,李刚、高世同等送来了拘留证,但是孙玉山家无人。李崇找到孙玉山胞弟孙义海(现已故)逼其把孙玉山家门打开,孙义海无奈只好找到孙玉山妻子的外甥打开。开门后,李刚等人开始把孙家的纸壳箱子等物品拿出来,摆出了一个假现场开始拍照,然后把这些经过造假的照片当作迫害孙玉山的证据,交给了公安局,政法委,610的头目作为自己的政绩。李刚迫害大法弟子的很多材料都是这样干的。 在密山看守所,孙玉山遭到了国保大队、狱警们的毒打,身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恶警逼其说出这些东西的来源与去向,联系人是谁等等,但邪恶的阴谋最终也没有得逞。 国保大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先抓人后补手续,这种手续都是空白的。现场填写上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就可以绑架毒打,这种行为是不是破坏法律的实施? 公安局把这些所谓的“材料”报上后,密山市国保大队的李刚和高世同,又与检察院李贵德和李子忠、法院赵悦超、张莹、金强、王凯峰串通,诬判孙玉山七年,于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孙玉山被送进牡丹江监狱迫害。 到了牡丹江监狱,孙玉山遭受一顿毒打,然后分到集训队。集训队每天干活十多个小时,如果完不成任务晚上再加班,打骂那是常事。 二零零七年五月,牡丹江监狱与省六一零人员勾结,对孙玉山进行洗脑,孙玉山不听他们的,他们就利用两个犯人强行把孙玉山夹在中间,不许孙玉山说话,强行洗脑几个小时。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姜姓大队长和杨姓副大队长对监区大法弟子强行搜查大法书,但是没搜到。他们就利用服刑人员赵立明、张玉春,强行与孙玉山要书,孙玉山不给,他们就把孙玉山的被褥全部撕开后,把七本大法书和MP4都抢走了。 然后,赵立明对孙玉山狠狠的拳打脚踢,又双手用足力猛击孙玉山的双耳,孙玉山被打的天旋地转、眼前发黑,差一点就倒在地上。此时,有位姓姜的狱警,大喊一声让他住手,他才住手。从此,孙玉山的双耳留下后遗症,经常听不清别人的说话。 紧接着,孙玉山被关进小号里,那里冰冷刺骨而且阴暗潮湿。小号里关押了孙玉山和另一个人,每天两顿饭,每顿饭一个馒头(一个二两)两个人分,很少给水喝。每顿饭,孙玉山都把大半个馒头给那个人,小半个留给自己。 孙玉山被关押小号十五天,小号里共换了三个人。有个姓王的犯人流着泪说:“你们法轮功可真的都是好人呀。”他们都自愿退出中共恶党的组织了。 二零零九年十月,孙玉山被关押在十七监区,大队长钟贵、教导员耿磊,在他们的指使下,利用服刑人员张玉春、石刚、那彬在“转化”迫害孙玉山时,威胁孙玉山说:“有的监区把炼法轮功的人绑起来打、也有的监区把法轮功学员绑在铁门上浇水打、有的监区黑天白天不让睡觉。”三天后,孙玉山被威逼“转化”,他的心中非常痛苦。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孙玉山回到家中。在孙玉山被非法判刑的七年中,他的弟弟去世,监狱也没让孙玉山见上一面,妻子和孩子失去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生活上十分艰难和痛苦。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迫害亲属;
毒打/殴打 ;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关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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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责任人: 公安局总机 5224362
国保大队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王耀光 5210737 5178676 13945822917
李 刚 2059 5229088 13946806333
高世同 2059 5240908 13836546911
副检察长李贵德 5222645 5282749 13634872299
法院刑庭赵越超 5266756 5226678 13946882526
张 莹 5266753 5228757 13361878568
王凯峰 5266708 5231085 5175685
承紫河派出所 5472113
程 琦 5472113 13796442789
董 平 5261618 13796926636
李 崇 1303989303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密山市公安局
:
李刚,
高世同
牡丹江监狱
:
钟贵,
耿磊
密山法院
:
赵越超,
张莹,
金强,
王凯峰
密山市检察院
:
李贵德,
李子忠
承紫河派出所
:
姜秀峰,
常宇鹏,
郭永坤,
刘玉河,
李崇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30日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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