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艳玲
简介:
许艳玲(Xu,Yanling),
女 ,
57岁 ,
黑龙江省五常市大法弟子。许艳丽是大学英语教师,有一儿一女,丈夫被迫害判刑。 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她和几名法轮功同修去五常杜家镇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杜家镇派出所所长左凤和带领一群手下强行绑架到杜家镇派出所,一个多小时后又被劫持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押。 在关押的当天,她们就采取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关押,第三天,原五常市公安局副局长钟艺文,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叫嚣:她就不信治不了法轮功。并命令将所有脚镣子都拿出来,不够用把死刑犯的先撸下来,到监狱去取。就这样她们绝食的五名女法轮功学员分别被戴上了十三至五十斤不等的脚镣。她被铐上了五十斤重的脚镣,被迫害十天后才给取下来。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因绝食抗议,她遭到狱警、刑事犯灌食迫害。 她父亲被五常610洗脑班成员刘晓玲勒索现金三百元,被公安局勒索一千八百元现金。她单位在她被非法关押期间,即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被五常610洗脑班成员莫振山强行勒索现金五百元。声称是给杜家派出所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警察的奖金,先由她单位替她垫付,后由她原工资中扣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单位评技师资格,她因修炼法轮功而被五常人事局及单位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10恶人付彦春、朱宪福、史兴富开车到单位将正在上班的她强行绑架,付彦春抓着她的衣领,连踢带踹,强行把她硬塞进车里,非法劫持到五常洗脑班迫害一个月。期间付彦春威胁她父亲让她父亲交三千元现金,否则就劳教。就这样她父亲又被勒索三千元现金。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黑龙江五常市委不法人员下达加重迫害法轮功一百天的指令,她被已被绑架到五常610洗脑班的人说出,恶人到单位绑架未遂。然后付彦春给她单位领导施压,不许给她开工资。并叫嚣「如果许艳玲上班,就上她的单位去抓她。」她的单位领导停发了她的工资。致使她有班不能上,有家也不能回。从二零零四年六月中旬她就被非法剥夺上班的权利,工资停发四年半后退休。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恶警战志刚在公安局副局长冯志国带领下,伙同刘波、佟伟宝等多名警察,610邪恶之徒开着四辆警车,先绑架大法弟子董晓东,然后用其手机给一大法弟子打电话,谎称“董晓东开车出车祸了,赶快来”,然后埋伏在董晓东家,绑架前来探视的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许艳玲、武凤华、刘芳前去看望,骑车直奔董晓东家,一进大门就遭恶警围攻绑架。刘芳遭毒打。董晓东家被洗劫一空,大法书籍、一辆奇云牌出租车等一些私人物品被抢走,恶徒并扬言“车扣下不给”。 战志刚为邀功领赏,指使手下拍照、录像,企图进一步加大迫害,他将四名大法弟子非法关押在五常市看守所摧残折磨。家属找到战志刚要人,“为什么半夜三更,把人骗出去就抓?”战志刚为了推卸责任,称说:“这事儿上面说了算,哈尔滨直接插手,我管不了!要找,你就找他们!”家属多方奔走无果。 二十天后她又被强行劫持到哈市前进劳教所奴役迫害了一年。 在哈市前进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霍淑萍,她遭受了邪党的奴役迫害,糊纸袋、挑牙签、挑筷子,每天被强迫干十三、四个小时的活儿。完不成任务还罚,打骂更是家常便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摧残性灌食 ;
手铐/脚镣 ;
洗脑/送洗脑班;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勒索钱财;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5年6月5日发表)-309654.html#15642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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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五常市610
:
史兴富 ,
朱宪福 ,
莫振山 ,
刘小玲
五常市公安局
:
孙彦彬,
冯志国,
佟伟宝,
钟艺文
杜家镇派出所
:
左凤河
五常市市委
:
柳兴
五常市洗脑班
:
付彦春
五常市看守所
五常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刘波,
占志刚
前进劳教所(前进戒毒所)
杏花山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25日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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