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如红(儒红)(濡红)
李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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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黄如红(儒红)(濡红)(Huang,Ruhong(ruhong)(ruhong)),
男 ,
67岁 ,
广东省深圳市大法弟子。一九九六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残酷迫害法轮功后,黄濡红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传播真相,多次遭中共人员骚扰、抄家、绑架等迫害。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五日,大法弟子韦瑞华,黄如红夫妇被罗湖公安分局“六一零”恶警关掉其家中生活用水,引诱韦瑞华下楼,并将她绑架。丈夫黄如红电话被定位,在晚上回家时亦被绑架。家中只有两个上学的儿子无人照看。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局“六一零”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九年中,积极跟随江氏流氓集团,采用各种流氓手段,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实施跟踪、抄家、毁书、拘留、酷刑、举办非法洗脑班、劳教、判刑等迫害手段,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流离失所、妻离子散、骨肉分离。更有甚者将法轮功学员王丽云迫害致死。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邪恶之徒有:罗湖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潭、罗湖区“六一零”办公室副科长郑志、罗湖区公安分局政保科负责人李光、罗湖区公安分局防邪办恶警黄惠文、黄胜国等。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黄濡红被国保、610人员从罗湖“如家酒店”绑架至东晓派出所酷刑折磨,遭到警察刘志勇等指使保安队长及众多保安的毒打,双手被铐在椅子上逼供,多次被打昏死过去,还被强行拍照、按手指模。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黄濡红被送至深圳市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劳教所人员用大针筒给他抽血,差点让他昏倒。为了所谓“转化”,劳教所组成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第十队”,这些人渣败类(有的“五进宫”)把法轮功学员关入暗房轮班折磨,强制他们坐特做的小板凳把屁股坐烂,不让睡觉,不给饭吃,烈日下逼迫他们操练、跑步。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韦瑞华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当时家中有两个上学的孩子正准备参加中考与高考。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黄濡红在广东省乳源县洛阳镇因张贴了三张法轮功传单和发了五本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乳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洛阳镇派出所警察录像跟踪,到单位绑架、抄家,并被强制关押在乳源县看守所。半个月后,被非法刑拘,不久案件被移交到乳源县检察院。据了解,广东省“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已插手该案件。 黄濡红刚被非法关押时,家属多次到绑架单位要求放人,绑架单位却以各种借口应付、拖延,并要求家属不准在网上曝光他们的行为,说什么案件较轻会从轻处理,只要不曝光很快就放人,否则问题就严重。家属听信他们的谎言,三个月来一直找熟人、托关系,花了不少冤枉钱,却一直没有结果。每次找他们都说:快了,这几天就放人;再找又说:到月底就放。后又说准备开十九大了不能放,要等开完十九大才能放,十九大过后去找他们却又说问题严重放不了。 绑架单位一方面欺骗家属,另一方面却把构陷黄濡红的案件材料做好,并送达法院。这个时候家属才清醒过来,知道上当受骗了。 现在家属已聘请了律师维护权利。律师到当地法院调看卷宗,法院负责人不让看,律师严厉提出法律依据,指出他们的无理行为要负法律责任并且要向上级控告。在家人及律师正义严词下,法院不得不让看资料,由于案件页数太多,手机拍照不过来。律师要求法院按律法规定应提供案件资料复印件一份给律师。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黄濡红被非法开庭, 二位律师当庭做无罪辩护,无懈可击,法庭哑然,尽管这样,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法院明知违法和违背良心的情况下,仍错用刑法300条,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黄濡红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款一万元。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广东省深圳市法轮功学员黄濡红在广州儿子的家中被番禺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和南村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抢劫。十月二十七日,黄濡红被番禺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目前黄濡红被非法关押在番禺区看守所。黄濡红的儿子(未修炼)的小汽车也被非法扣押,妻子因脑梗目前在康复医院,急需他照料。 黄濡红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他被构陷到番禺区检察院,随后案卷转移到海珠区检察院。海珠区检察院对律师的正常阅卷进行刁难。
迫害类型:
非法批捕;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抄家;
监视/跟踪;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黄濡红遭构陷-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刁难律师阅卷
深圳法轮功学员黄濡红在广州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曾遭冤刑三年半 深圳法轮功学员黄濡红又被非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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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大法弟子黄濡红面临非法庭审
深圳黄濡红被非法关押一百多天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56028.html#171028231310
深圳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纪实(五)
广东汕头市委书记李锋、610头目黄羡章犯罪事实
深圳市第二劳教所迫害纪实
深圳部份大法学员被迫害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六一零”的部份犯罪记录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派出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1008号,邮编511442
电话:020-84768406、020-84763333
所长朱惠帆,13928787268
副所长:梁锡燊13802832236、姚海坚13808873089
教导员袁丽贤,13602291795
劳锦瑞 13802839866
冯锐昌 13928788808
何志中 13925052023
宾磊 13539997335
李炎生 13928803054
乌日娜 13602276936
单存晨 13533387225
李勇杰 13602271163
刘宴 13925091123
谭小龙 13538783188
车国帅 18011922620
史毅俊 13889908826
高成志 18625161101
李华龙 18928898297
莫俊晓 13922237020
番禺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5号,邮编511400
电话:020-84822623、020-84810291
何桂烽 13682258694
陈庆来 18826130910
何臻 13580571663
黄志明 13602269018
王继锋 13600035657
董镜勇 13600038133
姜茜 13922339523
胡远忠 18929501768
凌姬 13802833598
曾汝德 13602269020
练彬强 13826262885
彭镇敏 13711515451
李彩兴 13922341475
黄启林 13928781882
孟皞 18620216319
郭建强 13928868063
丁佩莹 13560309122
冯桂林 13802843566
黎健全 13924228777
冼剑勋 13809287654
何炳源 13925088845
幸定安 13580380045
刘海霆 13822222997
倪萌 13928706098
陈炜洵 13602292992
赖斐文 13928827700
罗贤锋 13676215668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派出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1008号,邮编511442
电话:020-84768406、020-84763333
所长朱惠帆13928787268
教导员袁丽贤13602291795
副所长梁锡燊13802832236
副所长姚海坚13808873089
劳锦瑞13802839866
冯锐昌13928788808
何志中13925052023
李炎生13928803054
乌日娜13602276936
单存晨13533387225
李勇杰13602271163
谭小龙13538783188
车国帅18011922620
史毅俊13889908826
高成志18625161101
李华龙18928898297
莫俊晓13922237020
宾磊13539997335
刘宴13925091123
番禺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5号,邮编511400
电话:020-84822623、020-84810291
何桂烽13682258694
陈庆来18826130910
黄志明13602269018
王继锋13600035657
董镜勇13600038133
胡远忠18929501768
曾汝德13602269020
练彬强13826262885
彭镇敏13711515451
李彩兴13922341475
黄启林13928781882
郭建强13928868063
丁佩莹13560309122
冯桂林13802843566
黎健全13924228777
冼剑勋13809287654
何炳源13925088845
幸定安13580380045
刘海霆13822222997
陈炜洵13602292992
赖斐文13928827700
罗贤锋13676215668
何 臻13580571663
姜 茜13922339523
凌 姬13802833598
孟 皞18620216319
倪 萌13928706098
审判长:谢碑养
审判员:钟庆田、林玲
书记员:叶璐
责任单位及恶人:
番禺公安局
深圳市第二劳教所
汕头市委
:
李锋
罗湖区公安分局
:
李光,
黄胜国,
黄惠文
深圳市罗湖区“六一零”
:
郑志,
张潭
番禺区看守所
乳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洛阳镇派出所
乳源县公安分局
乳源县610
乳源县法院
乳源县检察院
乳源县看守所
海珠区检察院
番禺区公安分局
番禺区检察院
南村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20日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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