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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珍

简介:
杨明珍
(Zhang,Mingqiu), 女 , 64岁 ,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法轮功学员。

是潍坊市寒亭区公路局的一名普通聘任制干部,就因为她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多次遭到寒亭区公安局、610办公室、派出所、看守所及本单位的无数次迫害,事实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她被局长(崔洪波)、保卫科长(刘振清)骗至离单位十多里的官桥公路站非法关押,时间长达11天之久。在这期间,公安有2男(王长江、张复林)2女(张、李),单位有3男长期对她看管,杨明珍失去人身自由,恶人对她轮番围攻,用威逼、利诱、欺骗等手段强迫写不炼功保证书。然后由副局长齐兴建带领王长江、张复林把她家抄了,抄走了所有的大法资料及炼功用品,价值5000元(有抄家物品清单)。非法关押期间单位还收了她700元生活费(有单位收据)。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她去北京信访办上访,可还没到信访办,在街上就被便衣警察抓捕,戴上手铐,把她们带到了潍坊驻京办事处。在办事处女警察强逼女大法弟子扒光衣服搜身,搜去的钱她们都白拿去,不给收条,和土匪没有什么两样,还有警察打人、骂人、用脚踢人。她们被寒亭区公安接回后,治安拘留15天,每人被寒亭公安局非法罚款3500元,拘留到期后她被单位接回,又被非法关押,逼迫其放弃修炼、不再上访。

春节后单位撤销了她的财务副科长职务,叫她去工程科化验室工作,还专门针对她制定了新规章制度,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拘留算旷工),还把两年一度自然晋升工资的资格也给她取消了。

二零零零年三月,她再次去北京上访,这次她在北京南环路被警察抓捕,把她送去潍坊驻京办,遣送当地后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在看守所她被恶警李勇经常用手铐铐在铁门上,只有脚尖沾地,有一次她的手被铐成了黑紫色,但是怎么要求也不给放下来。有一次恶警陈家勇把她和荆波给上了大铐,手脚铐在一起,身子不能直立,每天24小时被铐着,她被铐了17天后才放下来(大铐是死刑犯戴的刑具)。

刑拘释放后,单位领导安排她驻工地,吃、住、工作在工地(央子公路站)离家40公里,不让她休班,不让回家,有人监视,实质上她已失去了人身自由,等于被软禁起来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第3次去北京正法,被非法关进了天津收容所,她们不配合恶警要求,惨遭恶警毒打、谩骂,把大法弟子的头往墙上撞,撞得眼冒金星。4天后被接回德州,在那里警察审问,她们不配合,恶警就抓着她们的头发打脸。单位接回她后,纪检书记王法祥把她送去城西派出所,由派出所恶警把她送到看守所刑拘一个月,这次有7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刑拘,有一天她们向恶警讲真象,被恶警李勇、陈家勇、赵汉民、曹恶警毒打,打完后又把她们铐在了走廊的铁管子上,只脚尖沾地,铐在那里身上被蚊虫叮咬的包连成一片,手铐放低时,她们只能躺在地上睡觉,双手还得举着,就这样她们被铐了24天才放回监室,恶警李勇还用电棍电女大法弟子的大腿内侧,还骂大法师父,污辱大法弟子。李勇、赵汉民、王恶警在她们被铐期间不让上厕所,有时长达十几小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单位企图再次非法关押她,下班后她丈夫知道后与局长崔洪波讲理,把她带回了家,晚上一辆警车在胡同口守了一夜。十月二十八日,城西派出所恶警张守鑫和张某两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闯入她家把她抓走送去了看守所,28天后又非法送济南劳教,走时让她签空白劳教通知单,她坚决不签,恶警张明球(城西派出所指导员)、张守鑫按她的头、踩她的脚、抓着她手替签,就这样她被非法劳教3年。

自二零零零年一月起,她这段时间被扣发工资,晋升2级被取消。二零零零年七月,单位去德州接她(进京正法)的往返车费,司机及陪同人员食宿费,还有被非法劳教时体检费共计1200多元,局长崔洪波致使财务人员都记在杨大姐帐上,由她自己负担,从以后工资中扣除。

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份,潍坊邪党市委书记张新起召开践踏法律、搞迫害的恶会后,不法人员十一月二十日后在寒亭就开始抓捕、绑架大法弟子。十一月二十六日寒亭公安局就成立了个“11-26”打击法轮功专案组。由寒亭公安局长兼区委副区长崔怀田指挥。其成员由局国保大队全体恶警:闫峰山,贺曙光,于建政,张强,张龙寿。还有马建英(女)、魏芙蓉(女)、黄静(女)。还有各派出所调来的,闫江涛,庞景玉,肖耀文,周团结等。

崔怀田,从潍坊国保大队调过来的,在潍坊迫害法轮功就很卖力,特狠。他们分了好多小组:有绑架大法弟子的,有转化轰炸大法弟子的,还有后勤组,还有作文本处理的等。于建政,张龙寿各自带了一个小组专门绑架大法弟子,抄家,抢东西财物等。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大法弟子陈伟光,杨明珍夫妇在家被寒亭专案组恶警绑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孩子的1台)等。恶警不但抄了他们的家,而且他父母的家也被抄了。他们被非法关押在海龙宾馆。由于家中有瘫痪在床的老人,恶警勒索孩子3万元钱才放他们回家,经济损失10万多元。

二零零九年四月,大法弟子杨明珍、樊庆青被送王村劳教所劳教。

二零一三年三月下旬,潍坊寒亭区政法委恶徒刘作保、刘杰等人,开无照牌黑桑塔纳车,闯到寒亭区政府后勤退休官员朱佳岐、公路局职工隋洪昌、杨明珍等十四多名法轮功学员住处、工作场所骚扰……

山东省潍坊市法轮功学员杨明珍和丈夫因修炼大法,在中共迫害的二十一年中,分别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拘留、遭单位非法拘禁多次。杨明珍被吊铐、殴打、灌食、虐待等。

自二零零零年一月起, 每月只给杨明珍发二百多元生活费,而且只发到十月份,这段时间,杨明珍被扣发工资约七千多元;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停发工资直到二零零二年八月份,这段时间,杨明珍被扣发工资约二万八千六百多元;二零零二年八月底,解教回单位上班,又被潍坊市公路局降二~三级工资;一九九九年和二零零一年,自然晋升二级被取消。这样杨明珍的工资等于被降了四~五级,聘干降为工人;从二零零二年九月起,每月少发三百多元,每年少发工资四千多元;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二年八月,奖金损失三万元以上(季度奖、年终奖、效益奖等);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工资损失约二万三千元;二零零八年三月提前五年退休,工资损失约六万元;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六月退休工资损失约一万三千八百元。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李凤英和郑云美在外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李凤英机智走脱。随后警察去李凤英租住的房子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真相币、护身符、真相台历等私人物品。

李凤英的养母卧床不能自理,李凤英走脱后飞奔到法轮功学员王世花家,请王世花代为照顾其养母。两人回到租住房子时,被蹲坑的警察绑架。稍后,警察又绑架了暂住在此的潍坊法轮功学员杨明珍。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审讯后,被非法关押到日照市看守所,警方欲对她们进行司法迫害。主导该迫害案的是东港分局国保大队。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9点至12点多,下午2点半至5点,非法开庭近6个小时。庭上有两名律师给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指出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和事实与本案件(“罪名”)无关,并且指出公安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破门入室、不清点、扣押清单等搜查笔录存在不符,以及有恐吓诱导当事人等行为。

因为时间关系决定下次开庭时间定在五月八日上午10点,开庭地点:在五莲县法院内。律师们从法治角度为当事人伸张正义,可是日照公安让律师的事务所及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司法局给律师施加了压力。这次开庭,审判长:郑雷,审判员:范军,陪审员:乔俊英,书记员:孙雪,公诉人:官素伟、吴兆强。

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上午十点,五莲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凤英、郑允美、王世花、王洪武、杨明珍等五人第二次非法开庭。律师从法律层面为当事人李凤英、杨明珍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他们的辩护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位,就连在场的检察官、法官都无言以对。但是,他们最终还是徇私枉法暗箱操作,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下了所谓的判决:李凤英被非法枉判八年,并非法处二万元罚金;王洪武被非法枉判四年六个月,并非法处八千元罚金;杨明珍被非法枉判四年,并非法处一万元罚金;郑允美被非法枉判四年,并非法处八千元罚金;王世花被非法枉判一年六个月,并非法处五千元罚金。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铐在某处上诱骗/利诱非法拘留看管/蹲坑勒索钱财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威胁/恐吓迫害亲属非法审讯非法关押绑架/劫持非法劳教非法批捕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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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五莲县检察院: 电话:0633-5213668 检察员官素伟 检察官助理吴兆强 五莲县法院: 电话:0633-5338172、0633-5213160 审判长郑雷 审判员范军0633-5338299 陪审员乔俊英 法官助理唐艺函 书记员孙雪0633-5338172 日照市看守所:0633-8289719、0633-825394 寒亭区城西派出所指导员:张明球,宅电0536-7269269,手机13356703760 原城西派出所恶警:张守鑫,手机13583637157 原寒亭区公路局长:崔洪波,宅电0536-725227,手机13906461959 寒亭区公路局副局长:齐兴建,宅电0536-7252912,手机13869620995 寒亭区公路局纪检书记:王法祥,宅电0536-7256701,手机13963682717 日照五莲法院:0633-5338172/0633-5213160 检察院:0633-521366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潍坊市驻京办
城西派出所 : 张守鑫张明球
山东潍坊寒亭区公安分局崔怀田,手机15905360909 : 庞景玉肖耀文周团结闫江涛张龙寿魏芙蓉黄静张强崔怀田马建英
王村劳教所
寒亭看守所 : 陈家勇李勇
寒亭公安分局 : 闫峰山于建政
寒亭区公路局 : 崔洪波刘振清齐兴建王长江张复林
天津收容所
日照市看守所
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公安局员警;槐国栋、王玉宝(电话:13506336879)。
寒亭区洗脑班 : 李杰刘作保
日照市五莲县法院院长:韩涛、13562396777<br>[办公室] 0633-5338001<br>张兰姬0633-5338172、18766333116<br>刘国庆0633-5338162、15263330750<br>副院长:王善军13706331723<br>庭长:王明波0633-5219869、13706330570<br>执行庭庭长:高显武0633-5215215、13506330286<br>庭长:贾世武0633-5210961、13606330563<br>刑庭:张琳0633-5212713<br>审判长:郑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br>审判员:李佃芹(女),孙贵民。<br>法官:刘国庆 0633-5338162、15263330750;郑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张琳0633-5212713;张兰姬 0633-5338172、18766333116。<br>书记员:李金玉。 : 郑雷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28日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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