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智剑(智健)
唐山市大法弟子骆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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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骆智剑(智健)(Luo,Zhijian),
女 ,
36岁 ,
唐山大法弟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在唐钢设计院做设计工作。骆智剑的丈夫刘国耀也是大法弟子。骆智剑一九九九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没想到各种疾病真不翼而飞了,整个人焕然一新,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乐观祥和、与人为善。 唐钢作为垄断的党有特大型企业,为迫害法轮功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出钱出人联合唐山市六一零成立了位于新华东道东口的所谓唐山市“法制教育学校”(实为法西斯洗脑班),唐钢公安处刑警队队长扈士礼和二钢厂党办室主任赵骥担任“洗脑学校”的副校长。骆智剑被绑架到此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骆智剑遭到两年非法劳教。 二零零八年七月六日,骆智剑发放真相光盘,被“蹲坑”两天的唐山市朝阳道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至今仍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女监505室,遭受上“死人床”酷刑、戴手铐、脚镣达二十一天等虐待。骆志剑家人在八月十三日接到唐山路北区检察院下发的所谓批捕通知单,家人没签字。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清晨,唐山市派钓鱼台派出所恶警破窗入室绑架张月琴夫妇、骆智剑的妹妹及其他两名学员、家住草场街的刘素英。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唐山市路北检察院提起公诉,骆智剑又被非法逮捕,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唐山市路北法院对骆智剑非法庭审,同月十四日下来判决书,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骆智剑聘请的维权律师拿着律师会见信去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要求见自己的当事人骆智剑,却被第一看守所负责接见人员无理拒绝,说是奥运期间一切法轮功学员都不许会见。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早晨,骆智剑的律师再次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要求见当事人骆智剑,第一看守所负责接见的警员(警号为081775,较胖,个头稍高,30多岁)得知骆智剑是法轮功学员时,当时就对律师说:“别的能见,炼法轮功的都不让见。”当问及原因为啥不让见时,这位警员说:“上面有指示。”当问及“上面指的是谁?”他回答说是省里“610”(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又说中央不让见。当问及把相关规定的文件拿出来时,他却说:“没有文件,口头通知的。”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也就是唐山市路北法院欲对骆智剑非法审判的前一天,两位代理律师再次向路北法院表示要求会见当事人,但法院方面仍是无理拒绝。当律师就此情况向路北检察院反映情况时,监所科一位李姓科长却说“这事儿不归检察院管。”律师就相关法律规定据理力争后,李姓科长给第一看守所打电话,回答仍是“上边不让见”。然后李姓科长说:“给法轮功辩护的很少,作无罪辩护得经过批准。”律师问:“经过谁批准,是你吗?”李姓科长连忙摇头说“不是”。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开庭当日,路北法院法警和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来的两名女法警,负责从唐山第一看守所押送骆智剑去开庭。期间,第一看守所的犯人拳打脚踢骆智剑,尤其从唐山市中级恶党法院调来的那两名女法警狠命掐骆智剑脖子,差点使骆智剑背过气,同时还踢她,打她。骆智剑身上都有留下的淤青和伤痕。开庭时,这两名女法警就站在骆智剑的背后。开庭时间到了,作为审判机关的唐山市路北法院却拒绝律师进入,致使律师非常气愤,当即指控唐山路北法院损害了律师的合法权益。一番争论后,直到九点十七分二位律师才得以进入法庭。 此案虽宣称公开审理,法院却毫无理由的通知只允许两个家属入场旁听,而家属的周围却站满了二十一个由法警、便衣和“六一零”人员组成的庞大的队伍。张建国律师就此非法行为强烈要求法官追究行恶者的责任,并必须给出处理决定。期间,骆智剑一直在向在场的人讲真相,并在最后陈述中说:“她从今天宣布绝食。”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刘英红让骆智剑站起来说话,骆智剑当着庭上所有的人说:“我站不起来了,警察打我了,揪掉我许多头发,打我头,还使劲掐我脖子不让我说话,使我差点窒息。”这时她拿纸的双手仍在不停的颤抖。 庭审中,二位律师指出,公安涉嫌伪造“证据”。例如,作为证明骆智剑发放光盘的所谓证人──唐山市机场路“苏二嫂烧烤店”的邢桂云、王立红所提供的证词明显前后矛盾:七月十四日笔录记述:没有给我光盘,而八月十日的笔录则说:骆智剑给了我三张光盘。还有,路北公安分局说,在骆智剑身上搜到一百零一张光盘。而当律师要求当庭出示证据时,公诉人却回答说其中一百张已经销毁,只剩一张。此时,骆智剑本人要求当场播放光盘内容,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则都表示沉默,不能做任何应答。其实那仅剩的一张光盘的内容是“关于去掉妒忌心”。在十二月十二日下午,骆智剑家属到第一看守所想会见所长,向他反映骆智剑绝食及挨打的情况和家属的意见。家属在寒风中,在看守所大门外足足等了两个多小时,始终没有一个负责人接待家属和过问此事。当家属询问骆智剑的情况时,他们还企图隐瞒骆智剑绝食的事实。非法开庭后,骆智剑被劫持回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为了抗议他们种种违法行为和维护自己信仰自由的权利,她每天都喊“法轮大法好”第一看守所还给骆智剑戴上手铐、脚镣达二十一天之久:并且还把骆智剑送上死人床钉了一天,直到接到判决书那天才把她放下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唐山市路北法院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判处骆智剑三年徒刑。 在骆智剑一案中,公检法相关部门的人员存在诸多违法行为: 1、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四次阻挠骆智剑律师会见的合法权利,在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况下开庭,怎么能保证公开审理的合法性呢?公开开庭变成了“走过场”,法律的威严何在?在骆智剑绝食四天的情况下,家属要求会见负责人却遭拒绝,第一看守所竟然没有一个负责人出面接待家属和过问此事!漠视生命,视生命如草芥到何种程度!道义何存? 2、法警执法犯法,公然暴力殴打一个文弱女子,人性、良知何在?这些违法者他们才是制造社会动乱的真正根源。望彻底追查,予以严惩。 3、唐山公安在没有开庭之前居然销毁证据,严重违法程度简直闻所未闻。还把“关于去掉妒嫉心”的光盘当作罪证呈上公堂,足以贻笑四方。如果说每个人都能去掉妒嫉心,对民众、对社会将带来多大的好处?这样的“罪证”不正证明了法轮功学员道德高尚吗?社会的不稳定、法律不能有效的实施,不正是这些人民的执法者公然破坏法律、有法不依造成的吗? 自二零零八年七月六日至二零零久年一月,唐山第一看守所先后把骆智剑调了三个监室,现在在505监室,监室里有一个看守所指定的值班员(犯人),让骆智剑干活,骆智剑不干,她就罚骆智剑每天晚上零点至第二天清晨四点或凌晨两点至六点值班,(别人都是两个小时)值了将近两个月。骆智剑在开完庭后因抗议法警打人绝食几天,现在已经吃饭了。但每天早上吃稀的玉米面粥,中午一个馒头加一碗菜汤,菜汤油很少,晚上和中午一样。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伪法院计划对大法弟子骆志剑非法开庭,随后,在十日对大法弟子孙锋利非法开庭。有消息称河北省公安厅也要来人。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一审开庭后,看守所监管人员违法给骆智剑戴上脚镣、手铐,二十四小时不间断,一共持续了二十一天之久,最后脚镣脱扣,锁打不开,是用锯给锯开的!其中还有一天将她四肢朝天锁在该看守所的在监室自制的刑床(俗称“死人床”,可以把被监管人的四肢固定其四个角上)上不能动弹,整天没有进食进水。上述虐待事实都是骆智剑所在监室的监管人员霍纪霞、唐丽、孙亚梅(音)所为。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霍纪霞还让骆智剑同监室的其它被羁押人员对其进行虐待,她们强行把骆智剑拖拽到监室的厕所里,摔倒在满是污水的地上,在此过程中拽掉了骆智剑好多头发,棉衣领也被拽掉。从那天后每天都被她们强迫在女厕所里呆四个小时左右,这种情况持续了近半个月。 由于骆智剑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十月至十一月期间拒绝参加唐山第一看守所强迫的搓棉签和装有毒塑料花(气味很臭)的劳动,监管人员安排或默认同监室的其它人员强迫骆智剑每天晚上站在本监室里“值班”,从晚九点至半夜一点,几次差点站着昏睡中摔倒在地。这种情况持续了两个月。监所管教都知道这些情况,但她们故意视而不见。 骆智剑的辩护律师也曾找到做伪证的证人邢桂云(是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的苏二嫂烧烤店老板娘),向她核实是否是她本人报的警,是否是她向派出所送去的三张光盘,她说都不是,并向律师保证。并且当时发自内心的后悔做此事,她还说公安写的询问笔录她根本没看就签字了,现在弄的她店也没法开了,她还想告公、检、法呢。还让律师看她曾打的8分多钟的市长直拨电话。律师希望邢桂云出庭作证,把实情说出来。但第二天不知什么原因所致,她又不愿在律师的询问笔录上签字,也不想出庭作证,但从她当时的状态中能看出她是迫不得已违心做的,她有她的顾虑吧。当时律师把谈话录了音(录音稿也交给了郗亚颖法官手中)。 接管骆智剑二审案子的唐山中级法院法官郗亚颖,拒绝骆智剑的律师看她提审骆智剑的提审笔录。同样,也没有让律师看她提审证人邢桂云的会见笔录。 针对此事,律师对法院声明“骆智剑案主要证据未依法经法庭调查程序 辩护人无法就主要证据发表辩护意见”,律师还要求开庭审理此案,但郗法官都未给予明确答覆。 自二零零八年邪党以“奥运”为藉口迫害大法弟子以来,河北省唐山市成为迫害极为严重的地区,不足一年间,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多达四十几名。现任唐山市邪党书记赵勇是主要策划者之一。邪党奥运前夕,其专门从迁安县调“干将”周景林任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并提前确定主要迫害对像。 当地大法弟子营救张月芹一家四口以及焦雪梅、赵雅斌、骆智剑等大法弟子的过程中,通过大量的讲清真相揭露邪恶,很多警察和法官都表示同情和理解大法弟子,但拖延了一定时间后,邪党法院仍是对大法弟子一一非法开庭、判刑,甚至恶警没有任何所谓“证据”,仍将大法弟子绑架走。辩护律师被一次次的拒之门外而不能会见自己的当事人。说明这些可怜的公检法人员背后有更强硬的邪恶力量在胁迫和推着他们行恶。唐山市邪党书记赵勇难逃其咎。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手铐/脚镣 ;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违反庭审程序;
人身侮辱 ;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
体罚 ;
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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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电话:0315-2861842 0315-2871528 0315--2824452-8011或8051 负责骆智剑案子的是: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检察院公诉科:刘树利(女、四十多岁) 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的公诉人张树礼(参加开庭) 刑一庭庭长:赵晓明 办:0315-2812088 手机:13784142599 路北法院刑一庭:刘英红(女),办公电话:0315-3733886、 3730708 手机:13733335199 唐山市路北区法院赵小明(参加开庭) 其他相关人员:唐山市政法委书记:许德茂 一。路北区政法系统部份人员名单 路北区委防范办(即“610”)主任:彭利兴 3724166(办) 手机:13731552367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名单电话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唐钱路 邮编063000 所长:孙彦宋 0315-2532517 13832980206 政委:项中元 13832955551 李卫东 王连义 张庆海 王学军 刘得荣 张蓝忠(负责律师接见) 0315-2854999 女号孙姓警察:13832981220 小灵通:0315-2128478 女号警察:13832988738 监督电话:0315-2532511 注:在岗时不让带手机,中午或晚上可打 唐山开平区检察院(区号 0315)(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辖属唐山开平区检察院) 检察长周春林办3365526 宅7125693 手机13932585858 副检察长宋仁礼办3361087 宅3373798 手机13503154403 副检察长高秀文办3361037 宅3387965 手机13832986852 副检察长胡志刚办3368866 宅3363260 手机13930565583 政治处主任陈绍勃办3367543 宅2012369 手机13603259919 纪检组长陈慧办3362367 宅3377325 手机13582844377 唐山市路北区法院 院长 陈永礼 2856866 2090100 13903256555 2682568 副院长 许永来 3712759 2015568 13603295599 2682558 丁建中 2818637 2023871 13503256828 2663456 张学温 2818594 2839737 13832805808 2683558 纪检组组长 李剑波 2818633 3712584 13603259016 2682598 政治处主任 付卫东 3716683 2092395 13031537866 2682555 办公室主任 宋雅轩 2818531 2339928 13513255299 2682599 办公室 2823662 主要责任人电话: 负责骆智剑案子的是: 路北检察院公诉科:刘树利(女、四十多岁) 刑一庭庭长:赵小明 办:0315-2812088 手机:13784142599 路北法院刑一庭:刘英红(女),办公电话:0315-3733886、 3730708 手机:13733335199 现查明证人邢桂云是在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上“苏二嫂烧烤店”里的(提示:烧烤店一般是北京时间下午四点以后开门营业)。苏二嫂烧烤店:0315-2688321(以前曝光的“苏二嫂烤鸭店”名称有误)邢桂云、王立红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朝阳道派出所: 办公电话:0315-2034332 电话:0315-3886878 侯春生、刘静、刘峰(此三人是亲笔书写骆智剑的抓获材料) 唐山市路北区法院(电话区号:0315) 地址: 唐山市龙泽南路12号 邮政编码: 063000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院长、党组书记:何长柱 3710988 13903251612 + 院长 陈永礼 2856866 2090100 13903256555 2682568 副院长:丁建忠 3731919 13503256828 2818637 2023871 2663456 骆志剑单位(唐山钢铁设计研究院)的相关办公电话: 姚书记:0315-7252788 邓主任:0315-7252833 科室电话:0315-7252756 周景林(唐山现任610头目)及其亲朋的电话号码 周景林--0315-2530002 (办公室) 0315-2836588 0315-2236588 (宅电) 13832980005 (手机) 徐文全(周景林最好的朋友,现任迁西县、尹庄乡、某村大队书记)13931466888 徐文宽--13831536732 周景林母亲--13785573367 付国静(妹妹)--17909-0451(区号)-82330422 付国青(妹妹)--17909-0451(区号)-82285967 付国丽(妹妹)13931577888 付国海(弟弟)--13831563339 段林铁(周景林干儿子)13933488878 抓捕骆志剑的唐山市朝阳道派出所相关警察电话: 0315-3886878(不知姓,男士)
责任单位及恶人:
唐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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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林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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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纪霞,
姜江荣,
唐丽,
孙亚梅,
高敬宾
唐山市“610办公室”
:
赵勇
河北省公安厅
唐山市“法制教育学校”
路北区公安分局(路北分局)
:
陈虹,
许来生
朝阳道派出所
唐山市路北区法院
唐山市中级法院
:
郗亚颖
钓鱼台派出所
唐山市路北法院
唐山市国家安全局
唐山市政法委
:
许德茂
更新日期: 2011年9月5日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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