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上午,辽宁省锦州市“610”及市公安局邪教支队指使各区公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又一次大抓捕, 太和区公安分局指挥女儿河等派出所非法抄家、绑架了四名学员,他们是:王启明夫妇、孟素香、王×河。
具体参与这次大抓捕的人员有:太和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印廷、女儿河派出所所长张久义等。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年遭受的迫害 锦州市七月初非法抓捕多名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 : 张久义 锦州市610办公室 太和公安分局 : 李印庭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12日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