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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东

简介:
徐旭东
(Xu,Xudong), 男 , 四十多岁 , 湖北十堰籍法轮功学员。徐旭东一九九四年大学毕业后从事教育,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自一九九九年恶党迫害法轮功后,徐旭东多次到北京上访、说明真相。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同年九月单位要求徐旭东脱离法轮功,否则就不让他教书了。徐旭东被迫辞职,到上海打工,二零零零年一月八日在京被绑架,二零零一年九月在没有任何旁听及辩护人的开庭中被邪党人员判五年。

关在琴断口监狱时,强迫做奴工制做耐火砖时,发生两次受伤事故,右手中指被粉碎机器碾压开,缝三针;右手食指被耐火材料的石头压开,指甲压掉,第一节手指头肌肉压开,两次都没有打任何药物,大法的神奇使这两次事故都大事化小,最后都恢复正常了。

二零零一年,其妹徐艳琴被非法关在竹山县看守所好几个月,公安向其老父老母勒索几千元才放人,其母对这种土匪式的绑人、勒索钱财很气愤,随后不久在儿子与女儿双双被迫害时就含恨郁闷而终。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郧县非法召开“文革”式的公判大会,以“练习法轮功”为由非法判处一大法弟子有期徒刑三年、大法弟子徐旭东有期徒刑五年。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当局非法关押,到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才从湖北省琴断口监狱出来。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五年,徐旭东在武汉市琴断口监狱十一队受到残酷的折磨,经常遭到罚站、毒打、不让睡觉、用头“挖”墙角、关禁闭、服奴役、曝晒、逼迫写思想汇报、等等。参与迫害他的打手有方建新、王中华(打人凶狠被调到重管队后把大法弟子周建刚打成瘫痪)、熊辉(外号神经)、李自勇(外号三根弦)、常志文、刘强、曹志坚、缓缓(外号因为罪重被判死缓)、吴胜(外号吴老三)、王周国(外号县长)等数十人。这些打手的背后黑手是恶警齐剑雄、况敏、邱凡、方天治、王忠华。等执法犯法者。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徐旭东又被绑架到郧县柳陂临时洗脑班迫害七天,十堰市犹大梁秀云、罗秀红也参与迫害,七天后才让回家过年。

徐旭东回家后,派出所等人经常打电话骚扰其日常生活。几个月后徐又到上海、广州、武汉等地打工,居无定所,九年多来他一家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在武汉打工的徐旭东(男)在汉阳区自家住处旁被十堰市郧县公安局六个便衣按倒在地,随后这些人在没有出具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徐旭东抬上一辆车后实施殴打,并连夜绑架到十堰市郧县看守所。经核实,这次暴力绑架徐旭东的犯罪行径是由郧县国保大队队长靳方吉带领冯文会 、齐兵、王俊等警察所为,后被郧县初级法院第二次非法判刑五年,这一关就又是五年。

三月二十五日早上,徐旭东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一进去就被打了一针不明药物。徐旭东被非法拘禁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期间,司法警察刘成(三十多岁)及雇佣的社会闲杂人员包爱华,在“法制教育中心”二楼二一七、二一九室二次对徐旭东进行殴打,每次持续半小时,并以谩骂亲属、祖宗八代的方式对徐旭东进行人身侮辱,还使用厚书猛砸头顶,致使徐旭东头晕、颈部不能转动。

四月二十七日,在徐旭东的家人聘请两位律师介入后,郧县公安局将徐旭东从板桥洗脑班带回郧县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十堰市及郧县参与迫害徐旭东的司法局、公安局为干扰正义律师的工作,使用非法手段对两位正义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家人施压。同时采用非法行政命令要求基层派出所、村干部对徐旭东的家人施压并命令这些基层人员将村民们收到的法轮功真相资料挨家挨户的搜缴,企图掩盖迫害。

徐旭东被郧县初级法院第二次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关押到范家台监狱时,入监队教导员查存军为了向监狱长周宏邀功,想尽快转化他,让事务犯连续六天六夜罚站,不让徐旭东睡觉,第六天晚上当徐旭东困乏时,查存军又亲自用中性笔扎其头皮和眼睛周围,使徐连闭一会眼睛的机会都没有。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九监区的狱警黄洋(钟祥人,退伍军人。一九八四年左右出生)让犯人用旧电线将徐旭东手脚绑住,将徐从禁闭室抬到医院给他打针,在医院徐不让他们打毒针作恶,他们就将徐手脚和腰用5道绳子捆缚,用袜子堵住徐的嘴,叫嚣将监控也关掉。狱医张颖(以前在四监区)给徐旭东强行打了4个多小时的毒针。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狱警特警大队长陈斌和狱警肖天波一起抢走徐旭东身上的八封举报信、申诉信,徐旭东向总值班的唐主任反映也无结果,第二天又向当时的纪委向书记反应也没答复,第三天给沙洋局政治处付建军写信反映这种执法犯法的违法行为,也没回音。在积极索要信件的同时每天几乎饮食一点也无法吃下,第七天下午才让另一名犯人将信还给他。

二零一五年九月,家属聘请的律师郭海跃到范家台监狱要求会见徐旭东被拒,监狱声称有文件规定申诉案必须有两个律师参与。郭律师曾书面咨询湖北省监狱管理局会见法轮功学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十月十四日,郭海跃律师和唐天昊律师受徐旭东父亲的委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赶到范家台监狱要求会见徐旭东,监狱门口值班狱警不予通报,说有上面有规定不能会见法轮功学员。律师立即赶到沙洋监狱管理局找到相关部门投诉,多个部门接待的工作人员都说有此规定,但是拿不出相关文件,也不报自己的身份和姓名。

当天下午两位律师到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投诉,监狱管理局的接待人员说具体管事的不在,让第二天再来。次日八时监狱管理局狱政处某工作人员拿出一份文件,把文件的抬头和落款处蒙上,只让律师看到监狱内法轮功学员不能会见律师的内容和文件签发时间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肖天波一人来到四监区车间从徐的上衣口袋抢走三封信,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接见时告诉家人信又被抢走之事,请律师帮忙,第三天就被调队。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徐拒绝调队就被六个人抬到禁闭室。四监区教导员陈珍民和狱警蒋君推搡并打了徐,后将他强行关入禁闭室。禁闭室为四平米的单间,如双间为六平米,一床一蹲便器,睡觉、洗漱、大小便全在一间房内,天气转冷也不让送衣服,三餐都是冷饭,按监狱有关规定关禁闭室十五天为限,但徐旭东被关了二个半月,十二月三十日才放出。

转入九监区后,徐旭东继续绝食要材料,监区把徐送往监狱医院,名义是抢救,实际进一步迫害,用电线将徐旭东的手脚捆住,强行输液。

警察黄洋(音)多次对徐辱骂、恐吓,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在九监区车间,黄洋无端辱骂徐旭东,并骂大法,骂师父,徐制止但黄洋不听,并将徐的帽子打掉,还用手掐住徐旭东的脖子,把徐按在地上,用脚踩徐的头,踢他的肚子,因多次迫害导致徐旭东的身体非常虚弱,消瘦,狱方怕出人命,将徐旭东送到监区医院继续迫害。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天,法轮功学员徐旭东刚从监狱大门走出,七八个穿便装的人围上来,说是十堰市郧县公安来接徐旭东回去,并指着一辆警车(车牌号是鄂-C1033)让徐旭东上去。徐旭东拒绝,说我不会坐你们车。那些人谎称用车把徐旭东送到监狱外面门口的马路上,跟家人团聚。徐旭东仍义正辞严的拒绝。这些人立即撕下伪装,不由分说上来将徐旭东按倒,有抬胳膊的,有抬腿的,然后四个人把徐旭东抬上一辆警车。徐旭东挣扎时,大喊「绑架人了」,被几个人强行按手按脚,其中一个还强力压住徐旭东的右胸,造成徐呼吸困难满脸涨红,头疼欲裂。

当车开上监狱门口的大路,徐旭东看到车外来接他的亲朋好友,奋力挣扎大声呼喊:「我没有犯罪,不要绑架我!」绑匪见路上有徐旭东家人,立即掉头将车又开进监狱大门。徐旭东的家人追了进来。

相持了四个多小时,其中一个便衣是郧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叫王玉达[音],对徐旭东说:不管你接不接受,我们是来「帮助」你的,帮助你回归社会。徐旭东在监狱门口被绑架时,范家台监狱教育科的狱警刘悟刚(4244597)、周亮(4244423)、九监区民警教导员李勇(4244361)、民警汤瑞(4244392)在旁边观看,还不时的和十堰来的人嘀咕几句。当徐旭东和家人准备离开时,范家台监狱110大队的大队长陈斌又追上来,让徐旭东把自己的在监狱订的农业种植养殖业的报刊留下,他要再检查。起初,范家台监狱以为徐旭东会被郧县610绑架走,现在看郧县610没绑架成,害怕徐旭东带的东西中有揭露监狱邪恶的材料,狱警陈斌又追上来要扣下这些东西。在徐的强烈抗议下,他们最后说检查一周后给徐旭东寄回家。而同时扣押的七封信有三封举报信是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法院的。

五年冤狱到期时,郧阳区政法委又派出七人(其中就有这次的韩某某)开着2辆警车,到范家台监狱劫持,当地110也及时赶到,在家人及亲朋好友的强烈反对下,阴谋才未得逞。
徐旭东每次被非法关押迫害释放后一直在外地打工,兢兢业业工作,却仍然遭到骚扰。邪党的维稳办、综治办等,经常打着“关心”的口号,骚扰法轮功修炼人和他们的家人,引起社会极大公愤。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徐旭东刚下班,就被一不明身份者偷拍录像,四月三十日,公安人员又到徐旭东老家竹山县宝丰镇对其年迈七十四岁的父亲恐吓,询问徐旭东的情况。

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十日、十一日连续三天,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政府陈某某、韩某某和一名司机,三人开着车牌为鄂C-296S2的小车,从千里之外的郧阳区柳陂镇急匆匆赶到徐旭东在武汉市临时打工的位置,要求与徐见面,被拒绝后,又在徐旭东的临时住处的小区门口、楼下守候,对徐及他家人出入小区、上班等正常的日常生活造成不便,对周围邻居也造成恶劣影响,期间还给徐的多位亲戚多次打电话骚扰,要求亲戚做徐的工作,答应与他们见面。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5点,湖北省十堰市陨阳区政法委副书记陈平和陨阳区柳陂镇垭子村书记陈玉林等一行7人乘坐车牌号:鄂CMJ000的蓝色面包车,从十堰市陨阳区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某小区,对已蒙受十年冤狱的十堰法轮功学员徐旭东及家人进行所谓的“帮教”。

转化人员首先利用伪善和亲情以办户口为名,让徐旭东在所谓的转化书上签字,被拒绝后,又单独找徐的妻子代签,也被拒绝,又留下徐的妻子的电话,说是为了回访。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罚站撞墙逼迫放弃信仰剥夺睡眠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勒索钱财强行施药洗脑/送洗脑班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判刑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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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3日大陆综合消息--湖北“文革式”公判大会上大法弟子的口号正气冲云霄
公判大会喊口号正气冲霄汉

相关单位及个人:
九监区的监区长:王飞;电话:13810682359。 被控告人:郧县公安局   法人代表人:徐正明 地址:郧县城关兴郧西路8号 联系电话:0719-7232043 被控告人:郧县看守所 法定代表人:苗华斌 地址:十堰市郧县第一看守所 被控告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法定代表人:周水庆 地址:武昌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联系电话:027-87234314 柳陂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719-7475111 0719-7475618 柳陂镇政府王镇长 13872760702 政府工作人员兰兆军 13597873486 政府工作人员蔡志 13707285534 十堰市犹大梁秀云 13886823875 十堰市犹大罗秀红 13135729297

责任单位及恶人:
郧县公安局法人代表人:徐正明<br>地址:郧县城关兴郧西路8号  联系电话:0719-7232043<p> : 冯文会齐兵王俊靳方吉
琴断口监狱琴断口监狱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街米粮山新村140号,邮编430051。<br>监狱长:孔金喜<br>副监狱长:王忠坚 范宏胜 潘泽雄<br>政委:邓开亮、刘涛、杨长楚(杨长楚已调到洪山监狱)<br>纪委书记:高勋廷<br>政治处主任:何春云<br>狱政科科长: 胡茂华<br>狱政科副科长:张迎松(音)、刘伟、潘莉<br>监狱领导:肖运桐<br>政治处:童志群<br>教育科长:宋其送<br>三中队指导员:陈传洪<br>恶警:琴断口监狱四分监区指导员郑毛;副指导员连金文。<p>4监区17分区(关押法轮功学员):<br>琴断口监狱区区长:周德林<br>琴断口监狱区指导员:黄江平<br>生活卫生科长:张××<br>生产设备科: 陈倚刚<br>刑法执行科 :为树林<br>龚××是汉阳琴断口监狱十五队队长,警号:4231035<br>宋××是十五队管教,警号:4231244<p>各队普通狱警名单:<br>三中队指导员:陈传洪<br>十五队: 龚淑雄(队长) 连金文(指导员, 直接指使迫害闵长春致残的教唆犯, 因此由副职转为正职。)<br>陈澎涛 张诸权 余一民 严爱民 韩冀林 祝文新 胡毅 刘源兵 黄旭鹏<br>一队: 文有田(队长) 王宏伟(指导员)<br>二队: 况敏(队长) 别海军(指导员)<br>四队: 熊力(指导员)<br>十队: 郑毛<br>十七队: 刘文胜(队长,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急先锋) 邱暮桥<p>武汉洪山监狱医院(狱政科电话027─84613655)<br>汉阳区公安局看守所( 陶家岭) 027-8487-4163 <br>汉阳区公安局 办公室  027-8484-1708 <br>汉阳区公安局 刑警队  027-8484-2168 : 李敏李国周方建新李自勇常志文刘强曹志坚吴胜王周国邱凡方天治王忠华缓缓熊辉齐剑雄王重华
沙洋范家台监狱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br>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范家台特5号三区2<br>邮编:448200<br>监狱长:庄广陵(警号4244000)<br>政委:马智勇(警号4244004)<br>纪委书记:谢毅<br>政治处主任:陈贻洲(警号:4244007)<br>政治处副主任:唐亚峰 刘翠云、刘华<br>副狱长:简尚荣 汪涛<br>特警大队:陈兵、曹琳、李立莉<br>指挥中心:刘少琛<br>办公室:马玉霜、吕凡琪<br>教育科:刘悟刚(警号:4244597)吴光权、王辉<br>高戒备监区:石明武<br>会见中心:颜兵<p>出入监监区:丁成河(警号4244543)石立宾(警号:4244569)、陈武、秦洪斌、黄洋、龚友松、黄光敏(警号:4244339)、(其中丁成河、龚友松是帮教凶手,专门做转化工作)<br>狱侦科:沈建军<br>指导办公室:蔡红丽 陈丽华 李梅<br>刑罚执行科:江喜<br>狱政科:肖正法<br>劳动改造科科长:徐坪<br>信访科副科长:李俊丽<br>审计科:易丽霞<br>指挥中心教导员:陈红<br>财务科副科长:罗冉周、曹群<br>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徐玉珍<p>一监区:罗平(区长)、杨乾隆、刘宽 陈敏<br>二监区:罗俊(区长)、程皓<br>三监区:祖剑(区长)、徐前进 范俊儒 杨闯、郑雄 张红庆<br>四监区:徐宏(区长)、陈珍明 王海龙 周玄<br>五监区:王亚 陈亮 成可滨 曹滨<br>六监区:黄晓涛(区长)、别燕青 刘博文 刘志 周宇 李军 何向阳<br>七监区:马卫兵(区长) 、钟源 桂豪 吴伟 张毅<br>八监区:付存国 陈祥 王哲 汪维<br>九监区:王乔(区长)、陈健晖 罗炎山 李昌平 赵飞 何凯 付百放 李军<br>其他警察:曹洪 黄洋 余帅 曹苏涵 张光旭 朱畅 孙闽 李亚洲 阮蒙、付一村、李杰、陈榕林、蔡奇衫、郭维、陈勇、查存军、李明、秦兴、蔡汉江<p>祖剑:13972881625 罗平:13597878987 肖正法13972881102<br>王飞:13810682359 李明:13972881189 李科长:13972881238 王雄杰:13986960827 肖天波:13972881228.未知姓名:13972881279<br>电话(区号:0724):8570035 8570023 8570009 8570067 8562210 8570071 8570002 8575193 8570457 8575505 8575503 8575501 8575502以此类推<p>举报:0724-8565011<br>狱政科:0724-8570008<br>教育科:0724-8570016、85755505<br>传真:0724-8562210<br>检举、监督号码:0724-8570010<br>范家台纪检监察室0724-8570006<br>驻监监察室0724-8570112<p>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br>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鸿宴路,邮编448200<br>电话:0724-8591041、8558500 8559111<br>局长:段晓东<br>副局长:付建军、张兵江<br>政委:明平<br>纪委书记:蔡忠明<br>工会主任:邓学军<br>教育改造处处长:陈琳<br>教育改造处副处长:郭俊、吴跃龙<br>狱政处处长:王黎明<br>其他:吕威威 熊祖勇:13972881619<p>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洪岭大道,邮编448200<br>电话:0724-8570016、8570067、8562210<p>范家台监狱监狱长庄广陵(警号4244000)<br>政委马智勇(警号4244004)<br>纪委书记:谢毅<br>政治处主任:陈贻洲 (警号:4244007)<br>政治处副主任:唐亚峰<br>邪党委委员:向迎<br>副监狱长:简尚荣<br>狱警 :刘华<br>教育改造科:吴光权、刘悟刚(警号:4244597)<br>服刑指导办公室:吕凡琪<br>禁闭室邪支部书记:陈春华<br>出入监区:<br>区长石立宾(警号:4244569)<br>教导员丁成河(警号4244543)<br>支委:陈武<br>狱警 :黄洋、龚友松、黄光敏(警号:4244339)、(其中丁成河、龚友松是帮教能手)<p>狱侦科:科长沈建军<p>集训队分监区:区长何凯<br>生活卫生科科长:肖天波<br>特警队队长:陈兵(音)<br>特警队教导员:史华平<br>一监区:杨乾隆、刘晨<br>二监区区长:罗俊 狱警 :、严肖、程皓<br>三监区:肖正法、吴伟、张红庆、范俊儒<br>四监区:徐宏、陈珍明、韩舒华<br>五监区:王亚、陈亮、成可斌、曹滨<br>六监区:刘博文、黄晓涛、别燕青(警号:4244648)<br>七监区:桂豪、钟源<br>八监区:付存国(警号:4244585)、陈祥<br>九监区:陈健晖、罗炎山、李亚洲、赵飞<p>医院:胡成 : 陈珍民蒋君黄洋张颖肖天波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法定代表人:周水庆<br>地址:武昌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联系电话:027-87234314<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br>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br>邮编:430064<br>电话:027─87924873<br>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br>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br>所长周某某<br>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br>一中队:<br>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br>何伟(队长)打人凶手<br>胡某某<br>二中队:<br>刘成(队长)<br>徐某某(女,副队长),<br>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br>江成方,<br>刘勇军,<br>周水庆,<br>张某某,<br>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br>毕慧琼,女,副队长<br>俞某, 科长<br>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 刘成
郧县看守所法定代表人:苗华斌<br>地址:十堰市郧县第一看守所<br>
柳陂镇政府柳陂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719-7475111 0719-7475618<br>柳陂镇政府王镇长 13872760702<br>政府工作人员兰兆军 13597873486<br>政府工作人员蔡志 13707285534<br>十堰市犹大梁秀云 13886823875<br>十堰市犹大罗秀红 13135729297<br>
郧县柳陂临时洗脑班
郧县政府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23日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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