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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荣

简介:
刘玉荣
(Liu,Yurong), 女 , 63岁 , 辽宁省锦州凌海市翠岩镇法轮功学员,凌海市翠岩镇中学政治教师。

刘玉荣在得法修炼法轮功前,刘玉荣患有肾盂肾炎、周身浮肿、胃溃疡、眩晕症、乙型肝炎、胆囊炎、肾结石等多种疾病。她于一九九七年九月喜得高德大法,修炼一段日子后,满身的病不翼而飞,由过去的病包子变成了一个健康人。而且她的心灵也得以净化与升华,刘玉荣处处以真善忍为准则,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在家悉心照料八旬老母,是大家公认的好职工、学生的好老师,母亲的好女儿。

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刘玉荣不惧压力,坚持在讲课中讲法轮功真相,揭露“天安门自焚”是谎言,光明磊落地澄清事实真相,这样的课程她连续讲了四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多钟,刘玉荣到金宝岭她姐姐刘玉清家找她外甥。翠岩镇派出所所长罗中铭、金景文闯入刘玉清家,进屋问刘玉荣干什么来了,是否还炼法轮功,并逼迫她们骂师父、骂大法,姐俩不骂,翠岩镇派出所金景文对刘玉荣老师大打出手,把姐妹俩强行带到翠岩镇派出所进行迫害。

当天晚上,翠岩镇派出所所长罗中铭又打电话给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七、八点钟时梁文富带人到刘玉荣家非法抄家,将她家里的彩电、两台计算机、打印机、DVD等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全部抢走,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将刘玉荣送到锦州第二看守所迫害,刘玉清被劫持到凌海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凌海市邪党人员操控法院对刘玉荣非法开庭审判,审判长的一些问话,都被刘玉荣义正辞严给驳了回去。一律师问刘玉荣请不请律师,刘玉荣说你能为我作无罪辩护,我就请,不能作无罪辩护就免了吧。最后审判未果,只好草草收场。

刘玉荣被绑架到锦州第二看守所后,很短时间就被迫害的出现中风症状,卧床不起,警察让家属交八百元钱,却不许见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刘玉荣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在亲属陪同下,到锦州第二看守所要求探视女儿,看守所不让见。

刘玉荣被当局非法判刑六年后,约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五日左右,被从锦州第二看守所抬上车,劫持到沈阳监狱城非法关押,实际上刘玉荣一直被关押在监狱医院。监狱打电话让家属去看她,家人到那儿后,恶警又改变主意,只让刘玉荣的妈妈一人见,其它人都不许见。刘母看到原来好好的一个女儿被迫害成这样,当时就哭了。刘母虽已八十多高龄,但她清楚看到自己女儿自从修炼大法后的身心变化,她也很相信法轮大法,她也变得心情开朗、身体健康。可是这么好的女儿竟被迫害成那个样子。

八十多岁的老母一直由女儿刘玉荣照顾,年迈的老人无法承受好女儿遭受被迫害的打击,在二零一零年四月中旬的一天,老人突然觉得头晕就再也没有起来。

凌海市翠岩镇翠岩中学校长霍健权参与迫害凌海市翠岩镇法轮功学员刘玉荣,刘被邪党被非法判刑六年,被关押在沈阳监狱城。(详情待查)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刘玉荣因去一名老年法轮功学员家请给找一份临时工作,被国保大队正、副大队长刘长杰、李蕾指使的北郊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当晚被送进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刑拘。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刘玉荣家属和律师一同到太和国保,请求约见太和国保负责人,交涉无条件释放刘玉荣的事宜,国保大队长刘长杰、副大队长李蕾均未出面,指派一个警察出来。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凌海市检察官曾强告知律师,不能放人,只能轻判,而且这个结论是经凌海检察院检察长认定的。因为找不到构陷刘玉荣的证据,检察院给定的诬陷罪名是:预备(实施)犯罪,未遂,说刑期年后再定(注:指二月七日上班后)。检察院书面回复律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通知书》,督办检察官是曾强,检察官是马量。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玉荣(60岁)、金晓梅、陈文学(80岁)被蹲坑的国保绑架,被非法关押至今近三个月。刘玉荣已遭非法批捕。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玉荣女士,因去串门请帮忙找工作被绑架,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刘玉荣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并迅速遭批捕。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上午10点,代理律师到锦州市看守所会见刘玉荣,了解到,七月十三日上午约9时左右,凌海市法院已经对刘玉荣等7人同时非法开庭,凌海检察院建议诬判她1年半,并处罚金。十三日的非法庭审未公布审理结果。

二零二二年三月八日,看守所给刘玉荣测量血压是:227/198,血压很高。她拒绝用药,坚持炼功,维持身体健康,所以状态还算稳定。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多,凌海市法院同时非法庭审康桂云、刘宝莲、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刘玉荣,其中康桂云和刘宝莲因“取保”,在凌海法院参加庭审,其他五名于锦州市看守所通过视频开庭。主审法官,许冰,当庭未宣判审理结果。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早上8点40分,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玉荣的亲属与辩护律师到凌海法院递交辩护意见,电话联系主审法官许冰后,被告知刘玉荣案已于七月十三日审理完毕,审判结果未定。家属、律师错愕不已。

二零二二年八月,锦州市凌海市法院下达非法判决,其中张英玲、金晓梅都被枉判三年、罚金五千元;康桂云两年半,罚金五千元;刘玉荣、李淑芳、陈文学皆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两千元;刘宝莲非法刑期一年,缓刑两年,罚金两千元。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贵令(男)、刘玉荣、许清彦被绑架。四月十六日下午,刘玉荣家属才接到派出所通知,让到锦州市看守所给其送衣物。已知迫害单位是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许清焱和刘玉荣在锦州安居早市被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李蕾等绑架,两人的家随后被抄。之后两人被送入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刘玉荣老人遭锦州太和国保绑架、抄家,国保警察跑到大连去讯问她的房东,导致房东很恐惧,因此埋怨刘玉荣牵连到自己。

据悉,二零二四年四月月份被绑架的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已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员:李蕾(男)、李兴,凌海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峰。

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均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程成(女)。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王舟山、刘景菊、靖素明的被构陷案在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三位代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主审法官程成(女)。

凌海市法院原定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十时开庭,王桂令等几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们赶到法庭后却被告知不准旁听。经律师沟通,法庭勉强只允许一名亲属旁听。亲属们大多远道而来,认为公开审理案件没有限制旁听的理由,要求法庭拿出法律依据,几经交涉,近十点半才被允许进入法庭的旁听席。

法轮功学员王桂令(男)、王舟山(男)、孟春英(女)、刘玉荣(女)、刘景菊(女)被戴着手铐依次带入被告席,刘玉荣由两名法警搀扶,行走艰难。几位法轮功学员都明显消瘦、憔悴。靖素明(女)是由两名亲属搀扶进入法庭的,据说她出现严重心脏病症,法庭安排她倚靠在被告席外栏板上参与庭审,自始至终没问她一句话。

庭审在中午十二点左右结束,当庭未公布结果。靖素明是由亲属搀扶着离开的,虚弱的刘玉荣也由两名法警扶着离开法庭。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锦州市公安分局太和区国保大队李蕾等分别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玉荣、许清焱、王桂令、孟春英、王舟山、刘景菊、靖素明,并非法抄家,劫走大量个人物品,靖素明因出现严重心脏病症状,体检不合格,被所谓“取保候审”,其余六位法轮功学员被投入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五月十三日被非法批捕。期间,许清焱因病症严重被办理取保候审,刘玉荣、王桂令、孟春英、王舟山、刘景菊、靖素明。遭凌海市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下达枉法判决书,枉判王桂令(男,69岁)有期徒刑五年,勒索罚金七千元;孟春英(女,5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玉荣(女,6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景菊(女,66岁)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靖素明(女,74岁)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王舟山(男,53岁)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已提出上诉。

二零二五年三月七日,锦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法轮功学员王桂令、刘玉荣、孟春英、刘景菊的上诉,枉法维持原判:王桂令(男,69岁)五年、勒索罚金7千元;孟春英(女,5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6千元;刘玉荣(女,6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6千元;刘景菊(女,70岁左右)两年、勒索罚金4千元。

辽宁省锦州市63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玉荣女士,曾经二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被迫害致病危,二零二四年四月再次被绑架构陷,被枉判四年半,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二监区,即新入监监区。目前监狱还不允许刘玉荣亲属探视。

六月九日,监狱给刘玉荣的亲属打电话说刘玉荣血压达160,让亲属劝她服药。亲属说,她的病除了学法炼功,吃啥药都不管用,二零一三年她脑出血监狱给放回来的,高压240打针打不进去,打哪哪鼓包,吃降压药头疼的撞墙,她就是自己靠学法炼功才好的,才活到现在,还能骑车了……狱警说,这么回事啊。

刘玉荣,一九六二年生,原凌海市翠岩镇中学政治教师。她曾患有肾盂肾炎、周身浮肿、胃溃疡、眩晕症、乙型肝炎、胆囊炎、肾结石等多种疾病缠身,教学工作几乎被叫停。一九九七年九月,刘玉荣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满身的病不翼而飞。刘玉荣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生活中善待他人,教学上兢兢业业,她带的班级连年统考列全乡一、二名,她是学生、家长们公认的优秀教师。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至四月三十日,锦州市公安局及下属分局、派出所警察绑架了至少十九位法轮功学员。对此次群体绑架事件,锦州市“610”、政法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蓄谋已久的,他们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甚至偷偷在法轮功学员的住宅附近安装摄像头、在电动车上安装定位装置等手段,进行构陷、绑架。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锦州市公安分局太和区国保大队李蕾等分别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玉荣、许清焱、王桂令、孟春英、王舟山、刘景菊、靖素明,并非法抄家,劫走大量个人物品,靖素明因出现严重心脏病症状,体检不合格,被所谓“取保候审”,其余六位法轮功学员被投入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五月十三日被非法批捕。期间,许清焱因病症严重被办理取保候审,刘玉荣、王桂令、孟春英、王舟山、刘景菊、靖素明。遭凌海市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日,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六位法轮功学员。三位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做出无罪辩护,指出警察缺失执法依据,事实依据、执行程序都严重违法。六位法轮功学员对被构陷的罪名均予否认,直接指出,指控都与事实不符。六位法轮功学员自诉自己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没有错,而且信仰合法,没有罪。并当庭指出本案的公安机关——锦州市太和国保人员在实施绑架、构陷过程中的众多违法、犯罪事实。

但是,凌海市法院放弃法律尊严,选择以警检的不实指控,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对六位法轮功学员下达枉法判决书,枉判王桂令(男,69岁)有期徒刑五年,勒索罚金七千元;刘玉荣(女,6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孟春英(女,5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景菊(女,66岁)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靖素明(女,74岁)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王舟山(男,53岁)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

曾二次被非法判刑、被迫害致命危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刘玉荣不惧压力,坚持在讲课中讲法轮功真相,揭露“天安门自焚”是谎言,光明磊落地澄清事实真相,这样的课程她连续讲了四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刘玉荣被闯入家中的凌海国保警察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后被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法院合谋非法判刑六年。在辽宁女监,刘玉荣遭到狱警唆使的犯人强制“转化”迫害,遭辱骂、殴打、连续多日不让睡觉;还被强迫奴工劳动。

二零一三年,刘玉荣被迫害致脑出血,昏迷不醒,被送医抢救,监狱这回主动给她办理保外就医,提前释放回家。刘玉荣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身体逐渐恢复健康。

刘玉荣没成过家,无儿无女,因自学由民办转为公办教师,户口农转非,她在农村的土地被收回。她被非法判刑后,又被非法开除公职,14年工龄全部被清零。出狱后的她没有土地,没有住房,没有退休金,只能做些陪老人的临时性的保姆工作,由于收入微薄,难以维持生存,须靠亲友接济过活。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锦州太和国保大队、北郊派出所、大薛派出所等警察联合出动,绑架了七名老年法轮功学员,对患有重脑出血后遗症的刘玉荣也不放过,他们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由于刘玉荣的身体状况,狱警并不限制她炼功。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刘玉荣遭凌海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刘玉荣出狱后,身体状况明显恶化,尤其双腿无力、麻木。

刘玉荣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因女儿被迫害遭沉重打击,早于二零一零年四月悲伤去世。

刘玉荣遭受的迫害,详见明慧网文章:《辽宁锦州市六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锦州优秀教师刘玉荣已遭非法秘密庭审》、《曾遭六年冤狱病危 锦州优秀教师又被关押构陷》等。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抄家非法审讯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拘留非法批捕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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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0416-8152001 主审法官程成(女)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长马量13941689616 承办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助理检察官那广伍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邮编121000 局长赵海龙 15142628899 副局长刘长杰(主管迫害)13904161967、0416-5165688、0416-5179530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男)1394069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40602956 警察:张子月15042620791、张奎17641601058、张忠伟13897844018、赵丽(女) 锦州市政法委: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6号,邮编121000 书记:张大军 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0416-2572020 “610”支队长李嵋珊0416-2572155、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和区公安分局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 邮编:121000<br>局长 李超 李超妻子张丹,在锦州市实验幼儿园工作。儿子李乐淘,今年高二<br>副局长:张久义0416—5178820办、13940694055<p>警察:于柳 刘星<br>政委室:0416-5178705<br>政保科:0416-5179530<p> [巡特警大队]<br>大队长:石钢 13940607923 宅电 2937900<br>教导员:郭大为 手机 13042666266<br>副大队长:<br>黄超 手机 15698705678<br>刘冰寒 手机 13704161111<br>[国保大队]<br>国保大队长:刘长杰<br>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蕾(男)0416—5165688办、13940696877(此人多年来参与绑架)<br>内勤:袁全力 手机 13841641333 办公室 5165688<br>国保支队队长:戴勇的办公电话:0416─5168615<br>警员:高宝、魏文旺、刘闯、崔家坤、柴勇、石钢、王立勇、张积久、刘晋、肖江、于柳 、刘星<br> [治安大队]<br>大队长:李中伟 手机 13897844018<br>教导员:许冰 手机 13840675786<br>副大队长:高峰 手机 13897898881<br>内勤: 丛淋 手机 13941654987<br>[刑侦大队]<br>大队长:杨杨 手机 13904163139 办公室 5171832 宅电 2323330<br>教导员:魏文朋 手机 13941648636 办公室 5171833<br>副大队长:<br>朱文艺 手机 13841691821<br>刘督 手机 13841638786<br>张洪亮 手机 13464612228<br>内勤:杨一琼 手机 13 : 刘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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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第二看守所电话:0416-4588539<p>
锦州市北郊派出所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锦义街1200米,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营盘村。邮编:121001<br>电话:0416—4685110<br>所长刘晋:13841638786<br>教导员王洪:13500468707<br>副所长张欣:13841615646<br>副所长张某:15604063998<br>副所长段伯禹13841636951<br>其他警察:<br>祖立军:治安警察13941697778<br>王庆岭:治安警察13504168877<br>张阔 警察<br>郭大伟 治安警察 13464688634<br>郭雨时 治安警察 13342192211<br>吴凤祺 社区警察 15604968246<br>李非 社区警察 19804167212<br>于 洋(女)户籍 15640602087<br>王洪涛 消防警察 15698705876<br>宋猛 警察 15241503398<br>李继超 警察 13941661519<br>朱宇 辅警 13188138117<br>范标智 辅警 15754173575<br>高显峰 13841688012<br>贾岩 辅警 15141652621<br>赵亮 辅警 1800496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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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女子监狱【辽宁女子监狱】<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br>电话:(区号:024)85906000<p>收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子村辽宁女子监狱X监区×××(收),邮编:110145(给警察写信,写明几监区即可;给被关押者寄信需同时写明几小队。)<p>监狱长:贾福军(原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办电:024-89296666<br>副监狱长:徐敏(女,五十左右,未婚,是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办电:024-89296633、手机:15698806633<br>监狱总值班室:89296733,总机室:89296600 <br>狱长李森办公室:89296666<br>政委办公室:89296677 办公室主任:89296868  政治处主任:89296767   纪委书记:89296818  工会主席:89296699   传真室:89296711<p>电话(以下前四位号码均为:8929)<br>监狱领导及电话:杨莉89296666;房淑霞89296677;王铁89296655;郑恩富89296767;徐敏89296633;于怡89296667;李红卫89296768;徐健美89296688;张晶89296628;孙桂娟89296618;王尉89296668;王丽艳89296699;艾辉89296868;马玉琴89296877;调研员89296617、89296818<p>第三监区监区长:夏茹<br>副监区长:李影<br>科长:张言<br>队长:赵姝、董路<p>八监区五小队队长:习雨桐(音)
凌海市国保大队凌海市国保大队大队长:<br>彭福祥:13941619888<br>佟金币:0416--6569708
锦州市610办公室 : 李嵋珊
锦州市中级法院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60号,邮编121000<br>以下人员都受理过锦州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都维持了原判。<br>1、法官:<br>张朝国(审判长)18941600198;<br>倪凯(刑二庭副庭长、审判长)18941600183、2526139办<br>孙伟(刑二庭庭长、审判长)18941600177、2526661办<br>王盈(主审、审判员)18941600311;<br>王兴周(主审、审判员)18941600886、2526115办<br>熊杰(审判员)18941600169、2526150办;<br>李合军(审判员) 18941600545<br>马立(审判员)<br>李洪斌(审判员) 18941601882、2526337办<br>2、法官助理:<br>马啸18941600128、2526528<br>徐明哲<br>张娈 2526340办<br>孙潇 18941600127、2526509办<br>邵丽娜<br>杨立刚 18941600129<br>3、书记员:<br>李言蹊<br>刘继娟 18941600685、2526375办<br>凤丹丹
太和公安分局局长:李庭印 办公室: 5178899<br>国保大队长:李蕾(男)13940696877、04165165688办<br>国保支队队长:戴勇的办公电话:0416──5168615<br>警员:高宝、魏文旺、刘闯、崔家坤、柴勇、石钢、王立勇、张积久、刘晋、肖江 : 李蕾
翠岩镇派出所凌海市翠岩镇派出所电话:0416──8820110<br>所长罗中铭 13940689995<br>翠岩镇派出所所长 杨国全 罗中明<br>翠岩镇派出所民警,金景文 手机 1364963321 : 罗中铭杨国权金景文
凌海市法院锦州市凌海市法院<br>电话:0416-8152055,邮编:121200,法院检察室,0416-8152054<br>院长:张凤武,副院长:谢丽华 刑事庭庭长:黄艳春,田法官:0416-8152008<br>黄法官:0416-8152003<br>地址:凌海市外环路南属商业路41号<br>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   邮编:121200 电话区号:0416<br>院长:李宏8152001办<br>副院长:刘宏 8152006办<br>副院级:<br>马才林8152011办<br>沈永吉8152003办<br>罗罡 8152005办<br>崔强 8152166办<br>冯文秀 8152000办<br>刑庭庭长:李玮 8152008办<br>部份法官及办公电话:<br>许冰18941603995、8152021<br>刘雨8152021<br>铁言8152019<br>杨宏宇8152019<br>李彪8152019
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马量,电话,13591308559<br>副检察长:顾伟,刘杨杨,电话,0416-8107123、0416-8122378<br>政治部主任:王志勇<br>检察院地址: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56号,电话:0416-8107171,<br>0416-8122000,0416-8107110.邮编:121200<br>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6号    邮编:121200<br>检察院检察长:马景13941689616<br>副检察长:郭宝广13897830440<br>公诉科:8107195<br>公诉科:检察官 周扬04168107162办<br>案管办:8107130/8107151<br>部份检察官及办公电话:<br>陈光:8107162<br>詹卓、曾强 :8107121<br>吉莹、王甜 :8107127<br>陶姓检察官:8107125
翠岩镇翠岩中学 : 李玉琴霍健权姜文志
锦州市看守所锦州市看守所,电话:0416-3708079,0416-3708082,
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区号:0416)<br>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 邮编:121000<br>副局长:张久义 5178820办、13940694055<br>国保大队长:刘长杰<br>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蕾(男)5165688办、13940696877

更新日期: 2025年6月17日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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